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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6篇
第1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社会事务管理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员参加所在基层组织的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支部委员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章 党小组会
第四条 党小组生活会每月召开1~2次,各小组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第五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二)研究贯彻支部决议、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并检查落实;
(三)党员个人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生活中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问题;
(四)检查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讨论发展工作并对发展对象提出建议和要求;
讨论发展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
(七)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提出建议;
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
(八)讨论党支部布置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 党小组会议前党小组长应将小组会的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并要求党员做好准备,以保证党小组会的质量。
第三章 党员大会
第七条 党支部每年召开1~2次党员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活动次数。
第八条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会议,应事先委托其他支委主持。
第九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讨论并通过支部工作计划;
(二)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四)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五)讨论总支、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 凡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第四章 民主生活会
第十一条 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第十二条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 — 批评 —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问题。
第十五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党组织。
第十八条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迟到、不早退。
第十九条 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要做好记录。
第五章 组织生活管理
第二十条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外出在3~6个月的,一般持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到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临时出差,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待回原单位后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党员因病住院或病休期间,女党员产假哺乳假期间,离退休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党内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患有精神病的党员,由于本人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党组织可以暂停其组织生活,但保留其党籍,待病愈后再逐步恢复其组织生活。
第二十三条 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第二十四条 党员无故2~3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应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上级党委
第2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第3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支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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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享有党员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消除思想上、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或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召开。每个党员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
第三条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 党支部应根据党和国家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来确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③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
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
⑤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⑥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⑦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②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③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④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⑤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第六条 在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七条 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
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
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
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第5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等。
二、各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内容可采取讨论、辩论、观看影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开展。
三、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委),全体党员需准时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四、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五、组织生活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六、组织生活会反映的问题,主要由本支部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其他同志的意见,得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七、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八、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九、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十、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十一、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十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十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第6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旨在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征求其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三、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五、每名党员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对照检查材料,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六、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每名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七、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