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5篇
2023年就业促进行动工作总结xx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社局坚持系统化思维、一体化实施、清单化推进,积极开展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进一步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相关任务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的文章5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篇1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阐释、部署,都是涉及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下五点尤需深刻把握。
1、坚定做到“两个不动摇”
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方向。
新中国创造的“两大奇迹”,同我们党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坚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从而也就保证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保障。
这个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涉及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各个方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
4、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法治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要立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面梳理和检视法治领域的现状和趋势,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占领法治制高点,把握战略主动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5、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强,全面依法治国就能顺利推进。总书记多次阐述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这其中还有一个要求,就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法治。
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当然要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要领导立法、执法、司法,但是,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所有的行为都符合宪法法律规范。
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篇2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胜利闭幕,这次会议是我们党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最为重要的成果,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概括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提出,是时代的要求、实践的呼唤和历史的必然。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重大历史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等重大政治判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需要日益广泛,特别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同时也更加需要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法治中国的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诞生于伟大的新时代,来源于共产党人对于法治不懈追求的历史和实践,也必将成为未来法治建设的指路明灯和根本遵循。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和发展了党的民主和法制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探索和智慧结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民主法律思想的丰富和深化,是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坚持和创新,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新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与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推动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前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持之以恒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运用于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不断探索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新路径,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新认识,不断进行艰辛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勇于开拓创新,从而形成的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思想指导和理论支撑。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观点、论断的集大成者,是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规律的理性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内在要求、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体系完整、博大精深。8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坚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方式的实践探索,对执政使命的决心和担当。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九大报告中重点阐述的“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主体内容之一,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并发扬光大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是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汲取世界法治精华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治文明和人类法治文化的理论贡献。
中华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过程中,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西方先进的法治经验是重要的理论渊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有着久远的、相对独立的发展历程,形成了独具国家和民族特色的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观念体系。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律,汉唐时期则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经过长期的发展,传统法律文化要素已经沉淀为我国人民的文化基因,并潜移默化为人们行为模式和思想观念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曾以战国时期商鞅“徙木立信”的典故为例,告诫我们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曾借鉴我国古代德主刑辅、礼法并施的经验,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了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尊重、借鉴和吸收,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发掘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得到传承和弘扬。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也科学借鉴了世界各国法治的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灯塔、根本遵循、前进方向。我们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这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行稳致远的重要政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出强烈的真理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真理性是指它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规律,揭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人民性,符合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法治社会的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全面性是指它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既统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又涵盖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制度、法治文化。系统性是指它是一个完整的法治理论体系,既拥有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又具有法律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还包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论内容;既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又注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是我国未来法治建设的思想灯塔和根本遵循。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在法治建设的康庄大道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再接再厉,乘势而上,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进军。
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篇3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的重要论述。福建各级人大深入学习研究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新时代福建人大工作新局面。
追本思源,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重要理念,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更好推进依法治国。牢记嘱托,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福建的贯彻落实。
做到心中有“党”,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担当作为,及时调整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开两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多项疫情防控议题,作出四项有关决议决定,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做到心中有“民”,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关切。三级联动开展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连续四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监督;多级人大协同打造“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品牌,开展代表约见活动,采用“一建议一评价”办法,提升建议办理实效。
做到心中有“法”,始终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法治福建再上新水平。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促进乡村振兴、水污染防治等24项法规草案,通过14项,批准设区市法规19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篇4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举旗定向、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尤溪,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要坚持党建引领,铸牢对党忠诚警魂。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指导地位,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践行为民初心使命。
要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不断深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以及“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持续做大做强“e体+”智慧赋能中心,提升“小案快侦”等本领;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智慧安防小区”“雪亮工程”“居安工程”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要持续正风肃纪,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大力整治“庸懒散”等作风顽疾,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坚持挺纪在前、刚性问责,着力纯洁公安队伍,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不断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
法治思想专题心得体会篇5
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并非偶然的,而是具有明显的生成逻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推进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时代逻辑: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时代是思想之母。任何思想理论的产生,都是在一定时代条件下形成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就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时代最强音。然而,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与国内的、传统与新型的各方面矛盾和挑战叠加一起,使得我们面临着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其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蕴含的基本目标,又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途径。而法治是规范、是保障,在一个国家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如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迫切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历史逻辑:总结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必然要求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历史逻辑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特殊背景下加强法治建设集中在党、军队和根据地的建设等方面,主要表现在中国共产党注重加强党和军队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建设、注重革命根据地施政纲领等方面建设。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积累的法治建设宝贵经验为新中国成立后探索法治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改革开放后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提供了历史根据。在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活经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这些宝贵经验,需要理论化、系统化,从而为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艰难困苦中不断取得新胜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因此,适时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就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可见,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逻辑。
理论逻辑:创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新时代中国法治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创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理论逻辑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就在于与时俱进。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理论必然要能够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统一起来,结合新的实践不断作出新的理论创造,这是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可见,创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并结合中国法治实际所进行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原则,贯彻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继承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借鉴了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基础上进行系统总结和全面创新而形成的。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原则,又丰富和创新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创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
实践逻辑:解决我国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全面总结我国法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回应法治建设实践难题而形成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解决我国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反映了法治建设实践逻辑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法治建设的新突破,然而在法治建设领域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都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法治领域改革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我国法治实践中存在问题,其中法治理论滞后是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先进的科学理论才能够正确地指导实践。正是由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的需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解决我国法治实践和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体现了法治建设的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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