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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违法乱纪讲稿

时间:2022-09-21 19:45:11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违法乱纪讲稿,供大家参考。

预防违法乱纪讲稿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一)18 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 至 16 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 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 16 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21 条规定 14 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 14 周岁未满 16 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的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

 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12 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 周岁至 60 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 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三、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

 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4 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 观看、 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

 歌舞厅等场所; 9、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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