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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3篇)

时间:2023-05-03 15:15:04 浏览次数:

篇一: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

  

  党的民族政策学习资料

  一、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什么?

  1、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历史过程,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

  2、社会主义阶段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兴旺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继续存在。

  3、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4、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应该一律平等,应该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

  5、大力发展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各民族要互相帮助,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

  6、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7、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8、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还要注意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二、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民族平等最初由资产阶级提出,曾在反对封建主义和民族压迫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但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便成为欺骗和压迫本民族人民及其他弱小民族的工具。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被赋予了它真实的内容和科学的涵义,成为无产阶级民族观的核心,成为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2)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的完全平等。

  (3)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对弱小民族的利益和平等权利给予特殊照顾。

  (4)各民族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民族团结政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民族团结是各民族间和各民族内部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们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我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四、中国政府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l)将民族团结的原则明确地写入《共同纲领》、历次《宪法》等法律之中,使民族团结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也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每一个人的法定义务。

  (2)努力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隔阂。1951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揭、匾联的指示》,消除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旧的痕迹。50年代,国家还组织慰问团、访问团,并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增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3)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并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1952年和1956年,进行过两次民族政策的大检查、大教育,1979年又在全国进行了民族政策的再教育,都不断地增强了民族团结。

  (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逐步形成了层层召开、定期召开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1988年4月首次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人物和集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使民族团结正在成为一种社会舆论,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5)旗帜鲜明地进行反分裂斗争,打击了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团结和教育了各族人民,使各族人民在尖锐复杂的斗争中提高了对分裂活动的识别力和抵制力。

  (6)及时地、妥善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发生的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基础。党的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整个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民族工作的重点也随之转移,明确地提出了民族工作一是经济建设,二是加强团结。并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五、涉及少数民族地名、称谓要注意哪些问题?1951年5月16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了<<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揭、匾联的指示>>。

  《指示》要求正确称谓少数民族,如发现有歧视、蔑视少数民族的称谓,在经过一定程序后,改用适当称谓;凡各地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意思的碑竭、匾联,需予撤除或撤换。如有特殊情况者,则可酌情处理。

  1986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指出:地名的命名要“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对于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地名,必须进行更改。

  自五十年代初以来,各级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对发现的问题都做了妥善的处理。如将带有侮辱之意的“归化族”、“西番”、“崩龙”分别改为“俄罗斯”、“普米”、“德昂’等族称替代;将“卡瓦”改写为佤族等。

  六、对于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如何惩处?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使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受到侵害,也会使民族关系受到损害。对此,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七、如何惩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为?

  1997年3月14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如何惩处在出版物刊登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行为?

  在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上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列了“在出版物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罪”。

  主要是指无视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以书籍或报刊为载体,出于牟利或猎奇等原因,发表含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文字或图片、绘画等,且造成损害民族关系等后果的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九、什么是民族识别?我国民族识别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族识别是指对一个民族成份的辨认。是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落实民族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在旧中国,由于存在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成份不能确定。新中国后,为改变旧中国民族成份和族称混乱的状况,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自195O年起,由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机关组织科研队伍,对全国提出的400多个民族名称进行识别。加上原来已经公认的民族1983年共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成份。

  十、我国民族识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为指导,密切结合中国的历史和实际,灵活运用斯大林关于现代民族的特征的理论,对民族语言文字、地域、经济生活、文化和心理素质等要素,进行历史的综合考察和分析,只要具有构成单一民族的条件,不管其社会发展水平如何,不论其居住区域大小和人口多少,也不论周邻国家是否居住有相同的民族,在充分照顾该民族人民意愿的基础上,都一律承认为一个民族,同样享有民族平等权利。

  十一、不同民族通婚后,如何确定中国公民的民族成份?

  根据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联合于1990年5月10日下发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l、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未确认的族称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2、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

  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4、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5、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6、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十二、司法机关应向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提供哪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应该为他们提供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规也都对这一问题作了类似的规定。

  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活动中,则有更为明确的规定,要求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检察和审理案件。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

  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十三、国家对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上有哪些规定?

  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于居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9月6日1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为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并使证件式样和项目填写方法基本一致,公安部、国家民委于1986年2月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的通知》,对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等有关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1、居民身份证正面的文字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字样,只用汉字印刷,不另加民族文字;背面的登记项目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印制和填写。

  2、少数民族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交的标准相片,应当考虑到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如当地妇女平时不免冠的,可以不免冠照相,以保证证件相片能反映本人社会生活中的真实面目。证件同时使用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填写的,标准相片成相规格为

  48X33毫米。

  3、居民身份证民族成份项目,应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名称填写全称。对下列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

  (1)国家认定的民族名称,本人有不同意见,经做工作仍坚持填写自称的,可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如“纳西族(摩梭)”、“苗族(革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认定为少数民族,但尚未明确是单一少数民族或为某一少数民族成员的,可填写“XX人”,如“澄人”;

  (3)已定汉族(如穿青人)而本人有意见的,仍应填写为“汉族”;

  (4)对于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名称与我国某一民族名称相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如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十四、我国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

  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是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如:地理环境、人口密度、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等。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间:

  从80年代初开始的(对汉族在70年代就已经开始)。

  生育数量的控制:

  根据不同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口数量、人口分布、自然生存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区别对待。分两种情况实施计划生育。

  第一种:人口超过1,000万的少数民族地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生。

  第二种:人口在1,00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育四胎。

  但由于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个别的也可生育四胎,甚至在人口较少的几个少数民族中不实行计划生育。

  婚龄规定:

  由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差异,《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如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自治区都把结婚的最低年龄变通为女18岁,男20岁。

篇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

  

  民族团结政策常识问答整理

  民族政策常识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制定民族纲领和民

  族政策的指导思想。

  二、民族平等政策的含义:

  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一律平等,具有同等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

  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三、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1、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2、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的完全平等。

  3、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对弱小民族的平等权利给予更多保护。

  4、各民族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我国民族平等的特征:

  我国的民族平等具有权利的广泛性、权利的真实性、权利的彻底性、权利的完整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等特征。

  五、民族平等政策的地位:

  民族平等是我国建立和谐社会、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

  六、民族团结的含义: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相互尊重、平等互助、友好合作、和谐相处。

  七、民族团结政策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八、各民族团结的地位与意义: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处理我国民族关系在另一个总原则。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基础。

  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

  九、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正确结合。

  十、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推行经历的三个阶段:

  实践阶段、确立阶段、发展完善阶段

  十一、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是什么?

  答:1、有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

  点有机地结合起来。

  3、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4、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十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2、建立自治机关。

  3、行使自治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

  域的自治权。

  十三、干部培养的“四化”方针是指哪“四化”?

  答: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十四、国家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1、自治机关的主要领导人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担任。

  2、普遍且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十五、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是什么?

  答:1、振兴民族地区经济的需要。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

  结的需要。

  3、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的需要。

  十六、党和国家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方针政策有哪些?

  答:1、坚持自力更生与国家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加强横向经

  济联系的方针。

  3、坚持因地制宜与优先照顾的政策。

  十七、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是什么?

  答:1、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改善人们的物质

  和精神生活。

  2、民族工作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

  十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1、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2、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是消除各民族间发展上

  的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根本途径;3、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有助于充分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4、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是建设边疆、巩固国防的基本保证;

  5、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中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

  一个政治问题。

  十九、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政策和措施有哪些?

  答:1、重点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科技人员。

  2、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

  3、在民族院校增设紧缺专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培训、提高现有的少数民族科技人员。

  4、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的科技提供体系,加强实用科技的普及、培训和示范推广。

  6、在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在民族地区建功立业。

  7、加强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支援,如聘请专家兼职、组织科技工作者讲学和短期工作,开展技术协作、帮助培训人员等。

  二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1、深化教育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2、加快“两基”步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3、进一步增强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

  4、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

  5、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援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

  6、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

  7、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

  8、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德语工作。

  二十一、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1、抓住机遇,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

  2、采取措施,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3、做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

  全面发展。

  4、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丰富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5、大力培养人才,加强民族地区文化队伍建设。

  6、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扶持优秀的少数民族

  文化。

  7、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强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二十二、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1、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卫生队伍建设。

  2、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基层卫生组织建设。

  4、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5、搞好对口支持工作,把帮助培养当地的卫生技术人员摆在首

  位。

  6、为民族卫生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二十三、抢救北川羌族文化遗产的四大措施:

  1、到一线调查“家底”。

  2、征集实物别让文化随塌房被弃。

  3、全国动员整理羌族文化。

  4、留住根脉、活态保护。

  二十四、我国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的种类与数量:

  1、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数量达80种以上,分

  别属于汉藏、阿尔泰、南亚、南岛、印欧等五个语系。

  2、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22个少数民族有正式使用的本民族

  文字,数量达28种。

  二十五、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自由的措施?答:1、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2、设立专门的机构。

  3、为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创造条件。

  二十六、国家在少数民族中推广普通话,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言。它既是汉民族的共同语,也是我

  国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的通用语。在国际上,普通话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话”,是联合国规定的工作语言之一。

  二十七、什么是风俗习惯?

  答:它是指人们在饮食、衣着、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俗、命名、居住和生产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喜好、风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等。

  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

  二十八、民族风俗习惯的特点有哪些?

  答:群众性、民族性、区域性

  二十九、党和国家的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政府保护这一权利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2、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

  3、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

  4、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惯;

  5、在大众传播媒体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

  6、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包括两方面内容,即“保持”和“改革”两个方面。

  三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才能充分体现民族平等的精神,才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才能有利于团结各族人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三十一、宗教的含义、构成与特性:

  1、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历史现象,是人们

  的一种信仰、一种世界观。

  2、现实中的宗教,包括宗教行为、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

  教组织等。

  3、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复杂性和国际性等特点。三十二、我国的宗教主要包括哪几种?

  答:我国是一个多钟宗教的国家,现在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等。

  三十三、党和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宗教信仰自由。

  2、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实现政教分离的原则。

  三十四、同学们在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了解各民族宗教信仰的基本概貌的同时应该怎样做?

  答:1、树立正确的宗教观。我们要从小注意培养自己科学的世界观,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要清醒地认识到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会利

  用宗教煽动群众,破坏民族团结,应该坚决抵制利用宗教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3、青少年应专心致志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十五、试列举几个我国省级民族自治地方:

  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

  三十六、试列举几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

  内蒙古的那达慕大会、仡佬族的祭山节、景颇族的目脑纵歌、布朗族的关门节、彝族的插花节、侗族的姑娘节、怒族的鲜花节三十七、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

  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和保安族

篇三: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

  

  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

  一.民族平等政策

  1.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各民族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2.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观

  (1)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制定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不论大小,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

  (2)民族平等是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解决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的一个总原则。

  3.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

  (1)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一律平等,具有同等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②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的完全平等;

  ③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对弱小民族的平等权利给予更多保护;

  ④各民族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国民族平等的特征我国的民族平等具有权利的广泛性、权利的真实性、权利的彻底性、权利的完整性、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等特征。

  5.民族平等是我国建立和谐社会、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

  二.民族团结政策

  1.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相互尊重、平等互助、友好合作、和谐相处。它是处理我国民族关系的另一个总原则。

  2.党和国家的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团结作为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3.各民族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团结的意义?)

  (1)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基础。

  (2)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3)各民族的团结合作,不仅推动了本民族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

  4.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三原则之间的关系?

  ①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

  ②民族团结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也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最终目的。

  5.应当怎样维护民族团结?

  政府方面: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②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2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③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犯罪分子,维护民族团结。④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开放的心态,客观、平等的态度尊重、珍惜、保护各民族优秀文化。

  公民(青少年)方面:①要热爱祖国的民族大家庭,自觉拥护我国的民族政策;②要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③在学校生活中,各民族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和义务,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以实际行动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光荣义务:④积极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1.地位: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2.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1)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我国民族分布具有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3)从我国各民族分布的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人口的多少和分布范围的大小,设立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最大限度地保证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充分行使自治权,以实现民族平等。

  3.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的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的推行经历了实践、确立和发展完善三个阶段。

  (1)实践阶段。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陕甘宁边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成立了一些自治政权,进行了具体的实践。1947年5月1日,诞生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

  (2)确立阶段。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义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宣布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则,这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的指导原则和法律基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确定下来。

  (3)发展完善阶段。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44个少数民族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共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占全国总面积的64.3%,总人口1.6亿人。

  4.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第一,有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第二,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第四,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5.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和行使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行使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

  6.关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7.核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四.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1.大力培养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包括各类专门人才,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

  (1)自治机关的主要领导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普遍且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3.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

  (1)振兴民族地区经济的需要。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需要。

  (3)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的需要。

  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1.党和国家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方针政策

  (1)坚持自力更生与国家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加强横向经济联系的方针;

  (3)坚持因地制宜与优先照顾的政策

  2.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意义

  (1)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2)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是消除各民族间发展上的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根本途径;

  (3)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有助于充分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4)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是建设边疆、巩固国防的基本保证。

  3.党和国家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政策与措施

  (1)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①重点培训、培养少数民族科技人员;

  ②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

  ③在民族院校增设紧缺专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培训、提高现有的少数民族科技人员;

  ④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提高经济效益;

  ⑤建立和健全农村牧区的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实用科技的普及、培训和示范推广;

  ⑥在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在民族地区建功立业;

  ⑦加强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支援。

  (2)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①深化教育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②加快“两基”步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③进一步增强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

  ④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

  ⑤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援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

  ⑥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

  ⑦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

  ⑧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德育工作。

  (3)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①抓住机遇,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

  ②采取措施,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③做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④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丰富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⑤大力培养人才,加强民族地区文化队伍建设;

  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扶持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

  ⑦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加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投入。

  (4)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政策和措施

  ①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卫生队伍建设;

  ②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

  ③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基层卫生组织建设;

  ④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⑤搞好对口支援工作,把帮助培养当地的卫生技术人员摆在首位;

  ⑥为民族卫生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六.民族语言文字政策

  1.民族语言既是民族文化的构成工具之一,又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创造活动的成果。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具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我国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数量达80种以上,分别属于汉藏、阿尔泰、南亚、南岛、印欧等五个语系。

  3.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

  党和国家一贯坚持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坚持实行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的政策。

  4.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自由的措施

  (1)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2)设立专门的机构。

  (3)为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创造条件

  5.国家在少数民族中推广普通话

  七.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1.民族风俗习惯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2.民族风俗习惯的特点:(1)群众性;(2)民族性;(3)区域性

  3.党和国家的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会产生宗教。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种宗教形式。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宗教的含义和特性

  (1)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历史现象,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一种世界观。

  (2)现实中的宗教,包括宗教行为、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组织等。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长期存在。

  (3)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复杂性和国际性等特点。

  3.我国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现在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以及一些民间信仰。

  4.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我国的宗教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宗教信仰自由。

  (2)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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