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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9篇)

时间:2023-05-02 17:50:02 浏览次数:

篇一: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的不足集合9篇

  1、缺乏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因此,一些责任未能得到真正的承担和推动,难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2、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不够有效,缺少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考核方法,难以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进展。

  3、政治责任感不够强

  一些地方和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不够强烈,存在观念淡漠、态度消极的情况。这样就难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4、措施不够精准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需要有全方位、系统化的推进措施,但有些地方和单位的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可能存在盲目套用经验、不够灵活等问题,影响了实施效果。

  5、对于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及时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实践中,对于一些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及时,存在拖延或者选择回避的情况,这样会让问题得以扩大化,破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不够完善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这样一来,容易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受到干扰和制约。

  7、思想工作不够到位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到位,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理念和内容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体会,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8、制约因素较多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而且需要面对较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社会风气不良、各种权力盘根错节等。如果不能克服这些制约因素,就很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9、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计划不够详实全面

  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计划过程中,有些地方和单位计划制定得不够详实全面,对于政治责任的分工和考核制度安排不够科学,给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篇二: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带头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旨在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党的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然而,在实践中,带头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重形式、轻内容。一些干部注重政治表态、形式主义,而忽视了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导致治党效果不佳。

  2.缺乏长效机制。当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多集中在专项行动和临时整治,缺乏长效机制,难以持久推进。

  3.权力滥用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权力滥用,妨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和落实。

  4.不透明的决策和执行。一些治理措施的决策和执行缺乏透明度,难以让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产生认可和信任。

  5.领导干部缺乏自我监督意识。领导干部作为党员的重要一员,缺乏自我监督意识,容易陷入腐败和权力的漩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反腐败长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篇三: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通用9篇)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也日益凸显。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现实,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意识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重视,认为不是自己的职责范畴,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2.制度不健全。有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3.执行不严格。有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自己也没有很好的作为示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4.管理不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管理不到位,容易出现问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5.反作用力不足。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反作用力不足,对违法违纪行为采取措施不够积极,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6.不够严谨。有些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没有严谨的作风,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不扎实现象,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7.团结协调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团结协调

  不够,缺乏统一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难以推进。

  8.责任心不够强。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责任心不够强,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和行动,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9.教育宣传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教育宣传不够充分,领导干部对此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和推进。

  总之,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责任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更加深入、更加有效的方向努力。

篇四: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九篇

  范文1:

  当前,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面临着一些问题。首先,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消极态度。其次,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只是口号化和形式化,缺乏真正的行动和落实。最后,一些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还存在抵触情绪和不配合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全体干部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范文2: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铭记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使命。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把纪律和规矩看作是束缚自己的工具,心态不够端正。其次,一些领导干部虽然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口号,但却忽视了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形式主义比较严重。最后,有些干部缺乏宏观思维和全局意识,在方针政策层面上不够理解,执行不够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一是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素质提升,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政治素质。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三是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大家的全面建设意识和管理能力,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范文3:

  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忽视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一些部门、单位依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敷衍了事的情况。最后,一些干部没有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工作中的失误和纠错也比较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首先要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鼓励干部注重对自身权力的约束和自我剖析,同时,建立有效的自查机制,让干部自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其次,各个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合力。最后,干部要时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重视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为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

  范文4: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句空话,缺乏意识。其次,有些领导干部不作为,只是口号不落实。最后,有些干

  部口头上支持全面从严治党,但实际行动却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让干部真正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不落空,形成强大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问责,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在各方面的落实。

  范文5: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是新时代全党全军全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仅仅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一种形式,而没有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其次,由于一些干部缺乏实际行动,全面从严治党往往成为了一句空话。最后,由于一些干部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措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政策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以确保全体干部都有充分的认识。其次,通过制度建设和强化文化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一种形成良好风气的深层动力。最后,通过强化监督机制和严格问责制度,让我们的全体干部都能够真正地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使我们的党更加坚强有力。

  范文6: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时必须提高的治党治国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举措。但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有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没有真正认识,认为执行的规定过于严苛,而没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有的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时,心态不够端正,敷衍了事别人的问题;还有的干部把该治党问题简化为单纯的戒备心态,而没有充分理解治理的本质和责任,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细节和执行不够到位。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广泛普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同时,加强干部组织和领导力的建设,培养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管理能力,让干部充分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和全体人民意味着什么;二是积极建立强大的工作机制和系统,严格落实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部门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党纪党规,加强纪律执行力度,挖掘问题的本质原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范文7: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我们面临的问题仍然较多。首先,有一些干部仍存在压力,看对待纪律和规矩的价值太浅,思想认知较差。其次,由于一些部门、单位缺乏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组织机制,弱化了企业全面治理意识。最后,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缺乏深度,有些干部在处理问题上存在双重标准。

  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营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认知。二是强化机制体系,完善工作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好保障。三是强化纪律执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提高全体干部的工作素质和全面治理意识,增强和拓展全面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范文8:

  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中,我们面临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少。首先,由于有些干部仍存在不作为或者以往的想法方式,很难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其次,由于一些干部思想容易粗浅,缺乏深刻罗列问题的本质。最后,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的深刻认识还不够,有些干部在对待执行的措施不够明确,以致执行方案不到位落实不完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深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那一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组织机制到工作流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制裁,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效果更有效的推进。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全体干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强化工作流程,保证全面治理落地见效,进一步发挥和扩大其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范文9: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提高党的整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必要行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战略举措。但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我们的组织机制仍然不够明确,仍有很多垃圾报告和怎么把事情搞好的现象。其次,我们仍然缺乏培养和建立有序纪律团队的能力。最后,有些干部缺乏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认识,对此存有消极态度或反对意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让全体干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和内涵;其次,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通过强化制度与流程建设,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考核和保洁,建立有纪律、有序团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最后,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力度,增加普及宣传,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全面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充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党更加先进、更加纯洁和更加有力。

篇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

  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

  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

  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篇六: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全国上下推进治党新气象、形象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责任意识不够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具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但实际情况中仍有领导干部存在对责任意识认识不深刻,重视不够的问题。有些领导干部仅仅是口号喊得响,行动却不见踪影,不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建议: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讲座,以及先进个人经验交流、学习等方式,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担当能力。对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使其认识到利用职权不当会产生不可逆转的后果。

  二、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

  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精准的信息反馈机制,但实际上,许多组织存在信息反馈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有些组织没有建立正确的信息反馈渠道,导致领导干部无法把握基层情况,从而难以进行有效的预制变化。

  建议: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在实践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反馈,如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走访,聚焦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一套集中反馈的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并反馈问题解决情况,为制定出对全面从严治党措施提供认知基础。

  三、对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更注重制度建设,然而,在实践中,许多组织对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导致被管理对象对制度的遵从意识不高,管理效果不佳。

  建议:加强制度宣传,增强人们的制度意识,倡导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认真遵守各项制度,做到以身作则,把制度落实到位。同时,鼓励被管理对象严格遵守制度,做到言行一致,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贯彻效果。

  总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需要各级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制度推行落实,多种手段互相协同,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深入。只要我们不断加强及时反馈机制,注意制度的落实,把责任和任务扛在自己的肩上,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到位。

篇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1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2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3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4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5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6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八: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在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中,领导干部没有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不积极主动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落实措施不够有力。有的领导干部虽然有意识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措施不够有力,不能够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入开展。

  3.工作重心不够突出。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口号喊得响,但实际工作中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放在工作的重心,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对问题隐瞒不报。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中,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有的领导干部对此选择隐瞒不报,不敢向上级报告,甚至纵容包庇,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5.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和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领导干部没有形成常抓不懈、持续改进的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效果不佳。

  为解决这些问题,领导干部要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报告,完善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篇九: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

  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

  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

  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很多国企负责人觉得自己有特殊性,认为国企领导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办公室能大一点,坐的车子能好一些?有的说,因为业务需要,是不是能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所变通,可以公款宴请、打高尔夫球、持会员卡?甚至有人提出,企业要讲经济效益、展现活力,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给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独出个规定,列一个清单。诸如此类论调不绝于耳,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特殊论”。

  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这是基本原则、基本常识。中央给予央企负责人的政治待遇是很高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有央企代表,中央全会和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班,央企负责人都参加。反过来,有的同志却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好像就他是例外;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特殊,管党治党也不分行业,决不可能金融系统一个标准、石油企业又一个标准。中国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组织,不管在哪个企业、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也都必须遵守。

  巡视央企就是给所有国企和金融机构击一猛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立起来,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出来。只有这样,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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