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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1 21:20:11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6篇

【篇1】《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第一节目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节约费用开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年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使资产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资产特指不作为商品出售的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含接待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办公资产(含自制、受赠或调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相关责任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拟定,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发行。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行政部。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资产的实物管理,包括购置、查验、调配、清查及监督等;
财务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包括对行政部提出的资产购买、维修、处置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对明细进行分类、分项管理;
审计部负责审计资产的购买、清查、处置。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所使用资产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标准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

见财务有关规定。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行政部指定专人任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指导,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

2、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应履行保管责任。固定资产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报告行政部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拆卸或修理。资产在使用寿命期内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追究相关资产使用人责任,责成其对该资产按面净值进行赔偿,并对该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3、资产使用人内部调动或离职时,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或资产未经允许随意变更所属权,造成账实不符的,追究该使用人以及资产管理员责任。

4、根据公司资产购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资产实物盘点,做到财务部、行政部与使用部门卡一致、实一致。固定资产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方法进行,发现盘亏、盘盈应查明原因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资产管理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准离职。

6、固定资产的借用、转移、折旧、报废、处理、转让需填写《固定资产异动申请表》,经行政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因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动或部门重新组合等情况引起固定资产转移,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移交手续。

8、行政部应对认为有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拟定处理意见呈报批准后进行处理。

9、财务部对调出的固定资产,要参与移交手续的办理,报废固定资产,要参与鉴定清理,清查固定资产,应到现场查点实物。

10、重要固定资产(房产、车辆等)应投保险,具体事项由行政部经办,财务部配合。

11、各项资产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使用部门可使用复印件。

12、公司各部门、员工均有维护公司资产的义务,严防资产流失,严禁故意毁损公司资产。

资产发生损坏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出具损坏报告和处理意见,视物品损坏程度或经济价值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添置固定资产,应向行政部报送《行政物资申购单》行政部审核汇总,经预算审核程序批准后,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采购。

2、《行政物资申购单》应详细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预计价格等资料,以备作采购、验收依据。

3、经营用固定资产特别是房产、车辆等重大资产的购置,应由财务部、审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报请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固定资产验收与使用

1、资产购进后,三日内由行政部专人验收,专人入库并登记资产台,再将相关单据交财务入库。

2、资产领用时,行政部登记,由领用人在登记表上签字。

3、资产使用人调动或离职时,行政部做好资产所属及责任人变更登记,交财务备案。

4、资产报废或所有权转移时,行政部及时办理资产注销手续,通知财务部账务处理。

5、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借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办理。

6、非经营型固定资产或须盘活的固定资产可以对外租赁。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参与租赁协议的拟订、租赁谈判和租赁收益管理。固定资产租赁须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固定资产折旧

见财务有关规定。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毁损

1、报废

固定资产因使用期满设备严重老化,或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而丧失使用价值的,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废:

a)主要构件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者修复费用过大且不经济的;

b)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改造利用价值的;

c)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

d)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的;

e)因消耗过大,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得不偿失的;

f)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条件的。

2、报废处理

对申请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程序,填写《固定资产异动申请单》,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核销固定资产的相应手续。

未经批准的不得随意解体、拆除,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再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对报废清理拆下的材料、配件等应交行政部回收利用。

第八条办公用品(含接待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一、办公用品的管理范围

1、本制度管理的办公用品范围为:办公用具、电脑耗材、印刷品、卫生清洁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接待用品等;
其他物品根据产品特性可列入上述管理范围。

2、办公用具分为:消耗品、管制消耗品、管制品三大类。

A、消耗品是指:铅笔、笔芯、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回形针、橡皮筋、信纸、橡皮、便签纸、钉书针、长尾夹等。

B、管制消耗品是指:中性笔、白板笔、记事本、涂改液、档案袋、电池、文件夹、文件栏、笔筒、印油、复写纸等。

C、管制品是指:剪刀、裁纸刀、卷笔刀、钉书机、打孔机、打码机、印章、计算器、尺、印台等。

3、电脑耗材是指:硒鼓、碳粉、复印纸、打印机墨水、墨盒等。

4、印刷品是指:公司信纸、工作日志、单据表格、企业宣传册、刊例、手提袋等。

5、卫生清洁用品是指:拖把、扫把、垃圾袋、垃圾篓、抹布、洗手液、洗洁精等。

6、接待用品是指:水果、鲜花、茶叶、一次性茶杯、香烟、白酒、葡萄酒等。

7、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二、办公用品的购买

办公用品的购买坚持“计划采购、批量采购与定点采购”相结合的原则。

1、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由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进行填报并交行政部,每月28日前,行政部整理、审核公司行政物资采购申请,按行政物资审批流程进行统一购置。

2、办公用品的购置审批权限为:以月为限,行政部负责人负责10000元以下办公用品的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负责10000~20000元以内批量办公用品的审批;
总经理负责20000~50000元以内批量办公用品的审批,公司董事长负责50000元以上批量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审批。

3、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合格供应商进行配送,并采用月结或季结的形式结算。

4、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在“比价格、比服务”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有行政部、财务部或审计部的成员参加。

5、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有义务参与批量低值易耗品的议价谈判。

三、办公用品的领用与管理

1、库存物品由行政部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

2、行政部须制订出具体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标准表,包括新入职员工的标准领用物品(见附件《办公用品领用表》)。

3、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每月10号)领用和随时领用(临时应急性物品),领用人填写出库单。

4、员工异动,须与交接人进行物品交接或将物品归还至人事行政部,由资产管理员验收入库,否则按规定照价赔偿。

5、行政部应定期统计分析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保证办公效率的情况下,使库存量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6、各部门应指派专人领取低值易耗品。行政部凭出库单或物品领用审批单予以发放,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物品,由当事人自购或照价赔偿,责任不明确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7、办公用具中的管制品和电脑耗材为部门共同使用物品,各部门严禁积压、浪费;
管制品必须以旧换新,能反复使用的物品(如硒鼓、墨盒、中性笔等),严禁不负责任的一次性使用。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除收回该物品外另罚款50元/次。

8、严禁将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100元/次。

四、费用控制

1、行政部根据财务年度(月度)费用预算、部门工作性质、部门月度实际发生费用制定办公费用控制标准,并设立明细和库存统计表对物品进行管理。

2、部门的办公费用考核以行政部制订的标准和部门实际发生数以及年度财务预算为依据进行。

3、办公费用超出月度预算标准,未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将不予请购,若部门进行自行购买,财务将不得报销。

第九条其他办公资产的管理

一、其他办公资产的定义

其他办公资产是指单价低于2000元且不在低值易耗品范畴的物资,包括办公桌椅、茶几、文件柜、电话、电风扇、微波炉、热水壶、饮水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辅助用品。

二、其他办公资产的管理

其他办公资产的日常管理参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标准来执行,行政部应建立其他办公资产的《资产台账登记表》。

附件1: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附件2:固定资产异动申请表

表单编号:KY—XZRS—资产管理—001

固定资产异动申请表

附件3:行政物资申购单

表单编号:KY—XZRS—资产管理—002—01

行政物资申购单

——办公用品□固定资产□

表单编号:KY—XZRS—资产管理—002—02

附件4:办公用品申购单汇总表

办公用品申购单汇总表

附件5: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表单编号:KY—XZRS—资产管理—003

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附件6:办公用品入库、领用单

表单编号:KY—XZRS—资产管理—004

办公用品入库□、领用□单

【篇2】《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一 资产的分类

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施工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使用年限超过二年,单价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电子设备等;

2、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3、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所使用的建筑设计软件和财务报税软件等。

二 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保管

(一) 固定资产、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验收、领用、管理

1、购置、验收、领用

1.1 由于生产经营、研发和办公需要,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必须提前向总经办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负责购置;

2.2 资产购置后,由总经办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后,通知使用部门并办理领用手续;

2、管理

2.1公司资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资产的类别、使用情况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2.2总经办和财务部作为资产的主要管理部门。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的记录,并在入账的同时,应同时登记“资产管理卡片”,逐项目填列,并请总经办指定的验收人、保管人签字,由财务部门存档保管。总经办主要负责公司资产入库后的验收、保管和日常的维护。

2.3公司资产在出库前由总经办负责管理,领用出库后由使用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

2.4总经办具体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维护和使用管理。

3、总经办设备管理专员的职责

3.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项相符。

3.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3.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使用部门职责

4.1生产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对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4.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4.3 办公设备由具体使用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4.4 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5、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的书面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对外的设备借用和转移实行有偿借用和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清查、盘点

6.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各部门必须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

6.2由总经办和财务部组织专人,定期(季、半年、年度)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并与资产账进行核对, 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账的资产,做到账、卡、物三项相符。在清查时发现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人为原因造成公司资产的毁损和盘亏,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二) 存货的购置、验收、领用、保管

1、存货的购置
存货的购置参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存货的验收、入库
  存货购进时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入库由制造部、项目部人员、总经办库管人员、财务部人员共同进行。
2.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2观察包装是否完好。
2.3清点实物数量、完成质量检测,发现数量不符或质量检测不达标的实物,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处理。
2.4填制“入库单”,及时记录实物账卡。

3、存货的仓储管理

3.1存货入库后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管人员;

3.2存货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大宗商品仓储如有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3.3存货仓库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库容整齐;

3.4存货仓库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3.5定期(按月、季、年)核对存货账、物,发现不符,及时上报处理。
4、存货的领用、出库
4.1根据项目进度和业务需要领用存货时,领货人必须填制“出库单”,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库单应填写完整(如数量、单价、金额),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后,办理存货出库手续;
禁止以白条抵库。
4.2填写后的出库单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或划线。
4.3存货发出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发出”章。

5、存货的现场管理

5.1项目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管人员;

5.2现场保管人员应对进场的存货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检测,并建立现场存货统计台账,确保进场存货账物相符、质量达标。

5.3现场保管人员应控制现场库存,建立现场库存的领用台账,项目完毕,相应台账应在公司归档.做到即满足施工进度,又不造成长期积压。

6、存货的清查、盘点

6.1为了保护公司存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相关部门必须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

6.2由制造部、项目部和财务部组织专人,定期(季、半年、年度)对公司存货进行盘点,并与存货账进行核对, 以掌握存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账的存货,做到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存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报总经理批复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人为原因造成公司存货的毁损和盘亏,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7、存货减损处理
7.1存货在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毁损、变质、溢缺,应认真填制“毁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7.2根据审批意见,存货保管人员作减少实物处理,财务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7.3在项目现场施工结束后,对未用的质量达标材料应及时运回仓库保管;
对现场边角料及废品废料应上报公司,会同财务部门并根据市场行情予以变卖,货款交回公司财务(现场边角料及废品废料变卖参照公司相关流程)。

7.4如人为原因造成公司资产的毁损缺损、变质,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三 无形资产的购置、维护

1、无形资产的购置

由于生产经营、研发和办公需要,各部门购置无形资产必须提前向总经办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负责统一购置;

2、无形资产的维护

无形资产使用部门须定期做好维护、升级工作,以确保正常使用。

【篇3】《资产管理制度》

办公资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物尽其用,提高其使用效益;
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资产范围

(一)办公资产的范围是:行政办公设备、文具、家具、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和器具、工装、办公家电及各种办公设备、设施配件等。

(二)各部门不论通过何种渠道、何种经费取得的办公资产,包括接受社会上单位或个人赠送、捐献或以投资形式转入的办公设备和设施都应按规定进行管理。

(三)对于分配到各部门单价在0000元以上(含0000元)(办公设备、设施配件除外)并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办公资产都要进行资产编号、办公室资产汇总统计,责任到部门或个人。

二、职责

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领用和使用办公资产的标准和需要进行审核、采购、发放、管理、维护。

各部门:

三、办公资产的申请:各部门经理负责是办公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办公资产的使用人是办公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需要填写《办公资产需求表》,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核。办公室根据办公资产库存情况,填写《办公资产申购表》,经办公室负责人、行政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后方可购买。

四、办公资产购置

办公室采购人员本着“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在规定日期内组织采购,购买到位后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4.3 办公资产的入库

4.3.1资产管理员根据《办公资产需求汇总单》所列物品与所需采购物品核对,并清点入库,填写《入库单》。

4.3.2资产管理员应每月对库存办公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4 办公资产的领用保管

4.4.1 资产管理员在入库完成后,联系各部门按照所报《办公资产申购单》进行领取和发放。

4.4.2 对于大件器具类办公资产,行政部应本着多人合用原则组织领用,同时确定使用人。

4.4.3 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按公司规定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资产(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进行入库,需要本部门继续留用的,确定使用人报行政部登记备案,便于行政部跟踪办公资产的使用情况。

4.5 机器耗材(配件)管理

4.5.1 计算机配件如键盘、鼠标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配件归还行政部。

4.5.2 对于打印机、传真机耗材,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原则,提前作出需求计划;
同时行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耗材的使用情况有详细了解,对于常用、耗费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库存。

4.6 办公资产的盘点及费用分摊

4.6.1 资产管理员同财务相关人员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保证库房物品帐务相符。

4.6.2 资产管理员在每月30日前应对办公资产按领用情况,进行费用核定,明确各单位费用。同时各单位行政部将《办公资产申购单》中的各部门费用抄送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4.6.3 库房管理:库房物品必须摆放整齐,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5.附件

附件1 办公资产申购单

附件2 办公资产台帐及领用表

附件3 办公资产需求汇总单(报集团)

附件4 办公资产配备清单

附件1

行政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核:
日期:

附件2

附件3

办公资产需求汇总单(报集团)

单位:
申购时间:

制表人:
行政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核:
日期:

附件4

办公资产配备清单

附件5

办公资产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

   

根据《河北诚实实业集团办公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办公资产的管理,维护办公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1、各部门有责任保护本单位办公资产的安全与完好,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爱护办公资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2、凡因责任事故造成办公资产损坏或丢失的,均属办公资产事故,应予赔偿。在处理上,视具体情节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

  3、办公资产发生损坏、丢失、被盗后,必须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处;
事故发生后,由使用单位(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一周内报送资产管理处。

  4、对办公资产丢失或损坏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处理外,集团要追究单位(部门)领导及保管人责任,严肃处理。

  5、以下原因造成办公资产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办公资产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办公资产致损;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

  (4)未经批准,擅自将办公资产携带外出,造成损坏或丢失;

(5)与生活密切相关,原则上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式办公资产的丢失;

  (6)违反保卫部门的规定,造成办公资产失窃。

6、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补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态度较好的。

  需酌情减轻赔偿的,由资产管理处核实并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办公资产损失,经过技术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的,可不予赔偿:

(1)因办公资产本身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办公资产的试运行、检修等),使损坏具有不可预见性;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或损失。

   8、办公资产的损坏或丢失赔偿处理暂按以下标准执行:损失价值低于800元的,赔偿损失价值的50%--100%;
损失价值高于800元、低于5000元的,赔偿损失价值的30%--100%;
损失价值高于5000元的,赔偿损失价值的20%--100%;

   9、损坏、丢失的办公资产零部件,只计算零部件的损失价值;
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因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部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按整机价值计算。损坏或丢失的办公资产及零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合理议价。

   10、损坏或丢失办公资产的责任事故,属于多人共同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赔偿。

11、办公资产损坏或丢失造成损失的处理,价值在200元以下:分公司行政经理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价值高于200元、低于5000元的:分公司行政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价值在5000元以上:分公司行政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审批。

  12、在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日期后,资产管理处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事故责任人应尽快赔偿,将赔款及时上交财务部。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从本人工资中逐月扣缴或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

  13、对一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爱护办公资产和对损坏、浪费、盗窃办公资产的不良现象勇于斗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4、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4】《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省/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的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单位建立由财政局、本单位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组成的资产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 单位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五条 资产的管理要确保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避免资产流失或浪费,有效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防止固定资产业务中各种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为单位提供基本物质条件和经济保证。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固定资产,能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的,不应重新购置资产,避免浪费。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二节 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主管财政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本单位主管部门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本单位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负责具体管理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第九条 决策机构与职责:组长/副组长

(一)对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批。

(二)负责对单位资产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

(三)负责审阅审批单位资产的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清查核查等工作。

第十条 主要负责部门与职责:资产使用部门

(一)岗位:各部门负责人

1、组织编制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申请或使用计划,审核后向本处室资产管理岗提出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申请;

2、组织做好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的执行;

3、作为资产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完善本部门的资产日常管理措施,督促资产使用人管好用好资产,防止浪费、损毁、遗失;

4、配合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定期审核《资产使用明细表》后提交。

(二)岗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1、对本部门在用的资产进行登记,填写《资产使用明细表》,每月将表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本处室资产管理岗汇总;

2、办理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申请手续;

3、负责保管资产,并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十一条 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资产管理处室、财务室

(一)资产管理处室

1、岗位:资产管理岗

(1)制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

(2)负责单位资产的管理,做好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出入库资产登记,建立资产登记账等工作;

(3)汇总各部门提交的《资产使用明细表》并每季度向局长汇报资产使用情况;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

(5)审核办理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

(6)对单位的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7)对出入库资产进行登记;

(8)每年与财务室人员进行资产盘点,并做好相应记录。

2、岗位:仓库资产管理员

(1)资产入库:入库前确定供应商厂商,货物名称和货物品质,清点数量,签字确认送货清单,退回不合格货物,记录资产入库清单;

(2)资产出库:记录出库清单,凡领用资产必须经由局长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

(3)资产保管要进行分类、定点存放,并定期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危险品指定存放区;

(4)每周对仓库消防设备、门窗等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局长解决。

(二)财务室

1、岗位:财务室负责人

(1)参与单位资产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指导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资产付款、账务处理工作。

2、岗位:会计

(1)登记资产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2)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3)会同本处室资产管理岗人员每年6月、12月,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账、物一致。

3、岗位:出纳

根据审批通过采购审批单、验收入库单、采购发票等办理付款手续。

第三节 固定资产购置与领用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

(一)固定资产在购置前先与资产管理岗确认有无,如果申领物品库存不足,则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交《固定资产请购单》,请购单上应详细填写拟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预算金额以及购置原因等相关内容。具体规定参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二)编制预算外,因特殊需要请购的固定资产,应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及添购效益。

(三)资产到货后,由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岗人员依据采购申请与采购合同,对所购买的资产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资产管理员填写三联《资产入库单》分别由本处室、使用部门及财务室留存,同时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账。

(四)仓库管理员将购置物入库。

(五)财务室会计付款需依据供货商发票及验收报告,并在财务核算系统中记录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领用

(一)资产管理岗人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坚决杜绝账外资产,对于暂时无法入账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建立专项档案、统计台账及统计报表。

(二)资产使用部门领用资产需根据实际需求,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后,到资产管理岗人员处领取。

(三)资产出库前,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检查领用物品是否完好,经确认无误后交付物品,按规定填写《出库登记簿》。领取物品后,领用人签字。

第四节 产权登记、界定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登记,是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

第十五条 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必须办理产权登记,并报市财政局核准。

第五节 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

第十六条 本处室及各部门须落实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七条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发现资产需要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及时报请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八条 单位所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特殊情况确需出租、出借的,须报财政局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本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所获得的收入,须统一交财务室出纳处,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财务室出纳须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第六节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

第二十条 资产内部转移调拨,由资产调入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调拨单应明确资产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内容,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调出部门负责人对调拨单中所列资产内容是否正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提交本处室资产管理岗审核,本处室负责人对固定资产调拨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资产调拨双方办理资产移交,资产调入和调出部门在资产调拨单上签字确认。资产管理岗人员对资产内部调拨过程进行监交,并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调拨完成后,资产管理岗人员凭资产调拨双方签字确认的调拨单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财务室会计变更固定资产卡片。

第七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第二十二条 财务室、资产管理岗组成盘点小组每年至少两次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编制盘点报告;
固定资产盘点人员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第二十三条 盘点小组人员将盘点结果与账簿、台账记录进行逐一核对,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核实盘亏、盘盈资产原因,核实后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四条 如因资产使用人员保管、使用不善,造成资产丢失、损坏的,应由资产使用人员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处室负责人对资产盘点清查报告及盘亏、盘盈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本单位分管领导对资产盘点清查报告内容是否全面,盘亏、盘盈资产处理建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局长审阅资产盘点清查报告,经党委会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盘亏、盘盈资产的处理建议做出最终审批决定。

第二十六条 出现盘亏、盘盈资产时,由财务室会计按照审批结果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经审批确定负赔偿责任的,由单位纪检人员督促相关责任人赔偿。

第八节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根据相关上级部门要求申请报废:

(一)已经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

(二)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继续使用无法满足质量要求或发生危险的。

(三)维修费用过大,不如报废后更新经济的,或者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四)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应由资产使用部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清点和检查后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资产管理员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资产管理员鉴定后,经报局长、党委会和相关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理,记录台账,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室。财务室依据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因人为或其他非正常原因而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要进行报废处置时,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书,内容包括报废资产名称、型号、报废原因、相关责任人等。资产管理员会同财务室相关人员对申请报废资产的原价、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资产的现状、报废原因进行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置及责任认定建议。局长及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室准备相关资料报相关上级部门进行审批。相关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单位资产管理员按照审批意见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如需个人承担理赔责任的,由单位纪检人员督促责任人进行理赔。财务室根据相关票据、文件进行账务处理,资产管理员凭相关文件、票据销记固定资产台账。

第九节 资产收益管理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资产出售收入、资产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资产收益上缴市财政国库,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第十节 固定资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使用人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部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月将《资产使用明细表》报资产管理岗汇总。

第三十三条 资产管理岗汇总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计划,交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改进计划审批通过后,下发至各部门实施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必须内容完整、统计真实,无虚报、漏报、瞒报、拒报。分析报告需包含固定资产的变动、使用、处置、结存情况。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三十六条 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节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低值易耗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耗材、办公文具、卫生用品、照明用具、水电暖设施配件等。由本处室剔除采购申请,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审批、采购。

第三十八条 低值易耗品由本处室资产管理员统一保管,并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

第三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需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内容包括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领用部门的负责人对领用单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签字。本处室负责人对领用数量、类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批。资产管理岗人员按照审批通过后的领用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台账,并要求领用人登记,仓库管理员按照领用单发放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节 公车使用管理(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十条 本单位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由本处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组织考核,驾驶员须服从本处室安排。公车使用人员根据实际用车情况,填写用车申请单,内容包括:用途,目的地,预计公里数。用车部门负责人对用车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本处室负责人对用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四十一条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已审批签字的用车申请进行派车,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簿,内容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使用人员、目的地等,车辆使用登记应与用车申请一致;
车辆返回后,由驾驶人员通知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返回时间、实际运行公里数进行登记,并与车辆使用申请书预计的公里数进行核对,差别较大的,应进一步追查原因,并向本处室负责人报告。

第四十二条 审计监督部门定期对公车使用合规性、合法性、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节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四十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替保养的做法。凡能自行处理的车辆故障,应尽力自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制度。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本处室督促检查,其它保养由本处室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技术状况合理安排。车辆维修或保养必须实行事前报告。车辆需要维修、内饰更新或保养时,先由车辆驾驶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报请本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到定点维修机构进行维修或者保养。长途车辆在外必须修理时,必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本处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事后应补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车辆修理开支超过2万元的,须经党委会商议同意。车辆修理完毕由经办司机按照财务审批权限办理结算付款手续。本处室要建立各车辆的维修档案备查,并定期公布。

第四十五条 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司机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的必须告知本处室并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报修车辆修复后,司机接车时,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并核对无误,在维修项目单上签字确认,交回复核。

第四十六条 车辆需维修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全程参与维修接洽、商谈,和司机一道监督修车质量和进度。特别是重点部位的维修和更换重要部件时,要全程跟踪,确保维修质量。

第四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维修、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或不到指定厂家维修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司机自己承担,单位不予报销。

第四十八条 司机须凭《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方能报销维修或保养费用。报销费用时,车辆管理人员须签字证明。

第四十九条 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由本处室办理。

第十四节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内控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篇5】《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同时降低资产购置、使用成本,减少浪费。二、定义:
1、本制度中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经营而持有的、不以出售为目的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有关设备、器具、工具等(详见固定资产目录)。不属于经营用主要设备(即固定资产目录以外)的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3、低值易耗品是指与公司经营有关、不以出售为目的,但因价值较小或容易损耗而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其他资产。按照资产性质,低值易耗品分为低值品和易耗品。
(1)低值品: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易耗品:领用后资产物理形态或使用功能逐渐消耗,且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各种用品、消耗材料等;
使用年限虽超过一年,但单位价值低于100元的器具、工具等也作为易耗品管理。
三、管理原则:
1、按照集团制定的固定资产及低值品目录,对资产实行统一编码,分类管理。
2、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程序,明确资产购置、领用、调拨、出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管理要求、审批权限,对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
3、对固定资产、低值品建立资产登记卡及实物台账,实行资产变动登记制度,加强对实物资产的跟踪管理,定期核对资产账目,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4、易耗品实行费用考核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部门费用目标,严格控制领用,细化费用核算,增强部门成本控制意识,减少浪费。
5、资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强化个人管理责任。库房管理员作为公司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资产建卡建账和日常管理;
项目管理处设置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建账和使用管理。
四、职责:1、行政部:
(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标准等。
(2)对各部门的资产使用、保管、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3)负责对资产购置、调拨、出售、报废等变动情况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4)会同财务部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并针对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2、财务部:
(1)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资产核算,准确反映资产的变动情况。(2)定期与库房管理员核对资产账务,以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3)负责对资产的购置支出、维修费用、报废损失以及资产盘点盈亏进行审核。(4)配合行政部组织资产盘点,负责资产监盘及盘点表的审核。
(5)对公司资产管理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协助行政部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
3、工程管理部:
(1)指导使用部门正确使用各类专业设备、工具等。
(2)负责保管各部门使用资产的保修卡、说明书、程序安装盘及其他技术资料,并按照资产编码分类建档。
(3)负责各部门资产的维修,或通知厂家进行维修,严格控制维修费支出。4、资产使用部门:
(1)严格执行公司物品领用规定,树立成本意识,控制本部门物耗支出。(2)明确本部门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保养责任,指定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观念。
(3)对于专业技术设备、工具等,应对使用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了解熟悉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4)按照公司要求,做好本部门资产管理和盘点工作。5、公司库房管理员:
(1)负责建立公司资产登记卡和实物台账,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原则进行资产分类编码,对资产的购置、领用、调拨、出售、报废等变动情况进行登记,跟踪管理。
(2)每月与财务部的资产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参与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工作,负责汇总各部门盘点资料,填报盘点表,报送财务部、行政部审核。(4)定期填报集团布置的资产统计报表,如实反映公司资产变动和使用状况。6、项目管理处兼职资产管理员:
(1)负责建立部门资产登记卡和个人资产登记卡,对本部门资产的使用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切实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
(2)负责检查、监督资产的使用、保管和保养情况,对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定期与公司库房管理员核对资产台账,确保公司资产台账记载内容与部门、个人资产登记卡一致。(4)配合公司做好本部门资产盘点工作。五、资产的购置
1、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各部门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工具,并提供日常办公、工程维修、保洁绿化、安全管理等工作所需的消耗材料。为保证物品领用,公司库房应设定合理库存量上下限,当实际库存低于下限时即启动采购程序,库存量超过上限时则应停止相应物品的采购。
2、每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物资需求及库存情况提出月度采购计划,经财务部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涉及固定资产的购置,还应按照规定报集团领导审批。
3、采购计划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具体采购事宜,采购专业物品时,使用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或专业人员帮助。
4、采购金额较大或涉及重要约定责任的采购项目应签订书面合同。
5、采购物品入库,由库房管理员依照采购计划、合同进行清点、验收,填写《入库单》。属于固定资产、低值品的,还应填写《资产验收单》,标注资产编码,并在实物资产上贴制编码标识。专业设备、器具、工具的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程序安装盘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按照资产编码统一存档管理。
6、库房管理员依据《入库单》、《资产验收单》建立固定资产(低值品)登记卡、登记资产实物台账及库存账。固定资产(低值品)登记卡与实物台账相对应,用于记录相关资产的基本信息及使用、变动、维修等情况。
7、采购人员持批准的采购计划、《入库单》、《资产验收单》及购货发票,按审批程序在财务部报销入账。
8、物品采购的具体规定,按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六、资产的领用
1、公司对各部门领用物品实行限类、限量、限额控制,即按照部门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物品领用标准,明确可领用物品的种类、数量,并对相关费用实行定额控制。
2、按标准配备给各部门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耐用物品,一次性配发到位,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并按照物品使用人情况分别建立《部门共用资产登记卡》和《个人使用资产登记卡》,以明确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根据相关资产登记卡对其管理使用的物品进行盘点、移交,移交手续办理完,公司或项目管理处资产管理人员签注意见,方可办理人事变动手续。
3、各部门日常办公以及保洁绿化等工作所需的易耗材料,按照规定标准控制领用。库房管理员每月对领用情况进行汇总,分部门核算费用,由行政部纳入部门考核,以增强各部门控制费用的意识和责任。

【篇6】《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业务综述
本手册旨在规范资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对资产管理的各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有效。
本手册所称的“资产管理”是指单位对货币资金、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2. 主要职责分工
(1) 资产管理处室
负责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程序;
负责对取得的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对现有资产情况进行登记,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定期对资产盘点并编制报告、查找盘盈盘亏原因并落实责任;
负责资产处置的相关事宜。
(2) 财务处

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核查;
负责汇总资产预算并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负责进行资产的日常会计记录;
负责监控资产预算的执行;
负责参与资产盘点确保盘点结果的真实有效;
负责资产相关的账务处理工作。
(3) 各职能处室
负责本处室实物资产的使用管理,维修维护申请和审核工作;
负责对本处室货币资金支付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二、资产业务控制流程
1. 固定资产购置子流程(示例)
(1)固定资产购置流程图


(2)固定资产购置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3)关键流程节点详细说明
流程节点:A1 控制活动名称:
购置申请提出
说明:

业务部门提出请购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审批单》,请购审批表应详细填写拟购买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预算金额以及购置原因等相关内容。拟购买固定资产必须在部门预算内。
流程节点:B2、C2、D2 控制活动名程:固定资产购置审核
说明:
根据单位固定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对申购事项进行审核。财务处审核购置项目是否在预算内以及采购方式是否得当。
流程节点:E2、F2、
控制活动名称:固定资产购置审批
说明:
一般固定资产由局长审批后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对于价值2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仪器设备),要报经局联席财务会研究或专家组进行论证后方可采购。

流程节点:C3 控制活动名称:公示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结果
说明:
财务处公示各业务部门所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信息。
流程节点:C4、H4 控制活动名称:固定资产购置
说明:
未列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且未达到限额标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范畴以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允许单位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金额全局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政府采购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分散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上,或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但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均进行集中采购。
2.固定资产验收子流程(示例)

(1)固定资产验收流程图

(2)固定资产验收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3)关键流程节点详细说明
流程节点:B1 控制活动名称:固定资产验收
说明:
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根据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要求
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验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与请购单是否相符,运转是否正常,使用状况是否良好,有关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等。
流程节点:B2 控制活动名称:公示验收结果
说明:
公示验收的项目购置来源、相关技术参数以及验收小组成员等信息
流程节点:C3 控制活动名称:固定资产入库
说明:
购置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发展与财务处根据发票、资产明细表等凭证,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接受捐赠或盘盈增加的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发票、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或固定资产
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入账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流程节点:D5 控制活动名称: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说明:
财务处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评验收入库单据、相关购置申请、招标文件及批件、合同、验收报告等购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不得账外滞留。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采购货物须通过政府采购部门办理并取得《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建设房屋建筑物等建设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并取得《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直接发包批准书》。
2、购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财会部门据发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基建项目工程决算书、《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直接发包批准书》复印件办理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
3、 调入、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由财会部门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办理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
4、 调出、变卖、报废、盘亏固定资产,须报经局领导审批后办理。单位原值在一万元以下的,填写《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单》,报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单位原值在一万元及以上的,填写《莱阳市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单》,经局长批准后,报财政局国
资管理部门审批。财会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处置单”办理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
机动车报废还必须取得公安车管部门的牌照缴销手续和废旧车辆拆解企业的书面证明,财会部门方可办理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
5、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 各单位财会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核算,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在用固定资产。按照本单位机构设置,将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部门,将各科室、各部门的在用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形成《固定资产一览表》,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作为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在固定资产一览表上签字对所管理的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固定资产一览表》一式两份,各
单位财会部门留存一份,责任科室留存一份。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及时在《固定资产一览表》上进行登记变更。
固定资产每年清点一次,清点时,由财会部门牵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配合。对照《固定资产一览表》,对于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等情况,由管理人负责;
财会部门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并变更《固定资产一览表》。
(二)闲置固定资产。各单位闲置的固定资产,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并编制报表报局财务审计科备案。
(三)科室、部门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离本岗位,应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点和交接,在交接完成之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2、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对外租赁,要与租赁人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书须经法规信访科签字把关,并报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并签字。
3、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允许无偿出借。确需出借的,须报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
出借时间一年及以上、单价原值五万元及以上的,须报经局长批准,并报局财务审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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