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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形势【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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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把握新形势【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把握新形势【精选推荐】

 

  在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长春市教育局局长

 马军 2012 年 6 月 1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 市纪委关于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 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研究部署未来一个时期行风建设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 副市长吴兰和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史继山今天亲临会议, 一会继山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 充分体现了市委、 市政府对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寄予的期望。

 下面, 我讲四点意见。

 一、 要充分肯定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新成果 近年来,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 狠抓专项治理, 推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 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1、 办学行为得到不断规范。

 一是改制校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完成。

 自 2006 至 2010 年期间, 通过回归公办、 转为民办、 停办等方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使高中推荐生比例达到统招生的70%。

 二是均衡教育扎实推进。

 以农村和城区薄弱校建设为重点, 积极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整体优化。

 加强义务教育

  阶段招生工作, 优质空余学电脑派送, 让全市适龄儿童享受到了均等优质教育资源。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 重点班,自 2011 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 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三是专项治理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仅 2011 年就先后开展治理学校乱补课、 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教辅资料乱订等 9 个专项检查, 加强对基建工程、采购招投标以及中考、 高考和后备干部、 特岗教师选拔、 教师招聘等工作的监督, 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效保障。

 2、 规范教育收费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基础教育收费项目 有关意见的通知》 要求, 制定下发教育收费项目 目 录, 通过收费公示板、 通知书以及网络媒体进行公布。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开学收费检查, 把好收费关口 。

 近三年来,全市共组织 51 次检查, 检查学校 436 所, 查处并清退违规收费250 余万元。

 连续 6 年扎实开展学校联合评议, 仅 2011 年就组织 64 所学校评议, 发放教职工述评问卷 12800 多份, 清点核实收费卡 7.8 万本。

 2009 年和 2011 年, 国家七部委联合检查组先后来我市进行专项督查, 对我市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3、 阳光招生取得社会广泛认可。

 2011 年全市高考近 1700个考场, 全部安装电子监控巡查系统, 实现省、 市、 县(市)区、考点四级互连互通, 达到全覆盖。

 中高考期间全天候监督检查,严把入口 关、 监考关、 巡查关、 打压关和查处关。

 设立 24 小时

  举报电话, 成立违规违纪案件联合调查组, 对违纪舞弊行为从严查处, 形成高压态势。

 4、 师德师风逐步在好转。

 市教育局把 2011 年确定为“师德建设年” , 先后出台一系列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政策, 全力推动师德建设进程。

 在去年省暨长春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 我市十一高中薛红利等 87 名教师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八中等 51 个单位被评为全市师德建设创优先进集体。

 各地、各学校宣传典型, 弘扬师德, 充分营造了广大教师争做师德表率的良好氛围。

 5、 交流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

 自 2011 年起, 开展局长接待日 , 全年接访 412 人次, 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112 件。

 在去年市政府各部门局长接待日 经验交流会上, 我局作为先进单位进行典型发言。

 全力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办理,2011 年共办理 3477件, 满意率均在 96%以上, 我局连续五年被市政府评为“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单位” 。

 积极组织省市“政行风热线”活动, 协调解决群众投诉, 全部办结信访件, 为来访群众提供了满意的服务。

 总体看, 市教育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在市纪委组织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我局在全市 26 个政府部门排名中由第一年 26 名、 第二年 20 名, 跃升至去年的第 13 名,并被评为群众满意单位。

 二、 要准确把握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中央和省、 市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 特别是自 去年以来,

  中组部和省、 市委都出台了相关文件。

 同时, 党的建设特别是创先争优等活动, 也都把转变作风、 服务群众作为重要内容。可以说, 中央、 省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组织要求更加严格。

 从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来看,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突出表现为:

 一是违规招生。

 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将招生与收费挂钩、 组织招生考试和提前招生, 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 部分民办培训机构无序招生培训, 侵害了学生利益。

 二是违规办学。

 如有的学校开办各种名目 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还有群众反响强烈的超级大校和超大班额现象。

 三是违规收费。

 个别学校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利用节假日 组织收费补课、 滥发教辅资料、 违反规定自立项目 或超标准收费, 有的地方和中职学校还出现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行为。

 四是为师不德, 部分在职教师存在从事有偿家教及体罚、歧视学生现象, 引起了学生、 家长和社会的强烈不满, 等等。

 上述问题, 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 少数人身上, 但影响了教育形象。

 对此, 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 要进一步明确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新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 省纪委九届八次全

  会、 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创新机制, 强化举措, 以党风促行风, 以师风正行风, 全面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为长春教育科学发展、 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 围绕狠抓行风建设重点项目 , 加强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 顾大局、 守纪律, 切实维护各级党委、 政府的威信, 维护各学校的和谐稳定。

 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的监督, 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 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二是加强对教育发展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 、 改革试点项目 的推进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强化经费监管。

 要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 坚决纠正和杜绝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的行为 。

 三是加强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加大对“两免一补”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 防止虚报冒领、 截留挪用国家资金等问题出现。

 2、 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一要严明教育收费责任。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对乱收费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 对顶风违纪的, 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目 前,我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包括校车费、 餐费、 课

  本费、 作业本费、 学生装费等, 全部实行自愿原则, 一律由家长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服务性收费由服务单位直接收取, 学校通过收费通知书等形式向家长通报, 严禁盈利行为; 代收费由学校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并定期与提供服务的单位据实结算。

 三要严肃财经纪律。

 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禁帐外设帐、 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

 四要强化监管。

 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 对于以开办实验班、 特色班、 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以及赞助费、 捐资助学费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严肃查处。

 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专项治理。

 今年 2 月 , 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 评议推荐、 无偿代购等行为, 各中小学要按照“一科一辅”和自 愿购买原则, 将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

 对于利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编写有偿使用教辅材料、 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的,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3、 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实施《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 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县级政府均衡调配教育资源的责任。

 完善“大学区”和“结对帮扶”模式, 建立健全对口 支援长效机制, 促进新建学校或薄弱学校发展。

 发挥中招中考政策杠杆调节作用, 遏制无序择校行为, 削减城区“超大校”和“大班额” 。

 加强农村偏远地区学

  校建设, 突出改善学生食宿条件, 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

 严格招生政策, 小学招生一律不准与“入园” 、“入学前班”挂钩。

 对于学校私自举办的“占坑班” 、 跨区域招生、 升学考试等问题, 坚决严肃查处。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坚持“三限”政策, 必须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不准暗箱操作。

 4、 围绕促进学校民主管理, 深入开展校务公开。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全方位、 全过程公开的原则, 将公开内容具体化、细则化。

 各县( 市)

 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各学校通过多种渠道, 进行校务公开, 每年定期检查校务公开情况, 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5、 围绕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要坚持正面宣传和示范引领为主, 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和《长春市教师从教五条禁令》,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对违犯“五条禁令”以及课内不讲课外办班讲的老师, 一经查实, 将严肃处理。

 要加强对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班主任等人员的教育、 管理, 加大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以教谋私等违背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重点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 建立完善奖惩制度, 将是否组织、 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教师聘用、 岗位调整、 考核评优、 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四、 要全力落实好推进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新举措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学校要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强化监管责任, 推动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1、 提高认识, 强化责任。

 从各方面了解情况看, 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群众对教育总体评价还不能够乐观。

 这都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 转变作风, 强化责任意识, 提高服务能力。

 2、 统筹谋划, 注重结合。

 一要与创先争优、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

 通过公开承诺、 群众评议、 领导点评等方式, 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 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二要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

 围绕社会关注教育收费、 招生考试、 师德师风等热点问题, 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积极稳妥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要与中心工作结合。

 当前, 全市教育系统的中心工作, 就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 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

 各地、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 履职尽责,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3、 转变作风, 务求实效。

 各地、 各学校必须像抓教育教学那样抓作风建设, 抓严、 抓细、 抓实。

 要制定针对性强、 科学合理、 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 形成用制度管权、 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任务艰巨, 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 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以更加务实的态度, 更加有力的举措,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努力开创我市教

  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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