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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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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5篇

第一篇: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总结

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

二、抓执行工作目标管理。年初市中院制订下发了执行工作百分考核目标管理办法,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量化分解为27个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标准、办法和要求。全市法院各执行局(庭)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量化、细化了目标责任制,中院采取发通报、召开会议形式通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全体执行干警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已经形成。××县法院实行分组负责,将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指标落实到各小组,分配到月,定期考核奖惩。××县法院实行月通报、季度站队、年终奖惩。2月24日,庭长××与本庭每名干警签订了百分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季度考评,年终奖惩,并与法官津贴、院发目标奖挂钩兑现,充分调动了执行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三、抓执行工作改革。今年是全市执行工作改革重点推进的一年。在执行机构创新方面,全市8个基层法院中有5个法院先后成立了执行局,中院执行局也于10月16日挂牌成立,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强化执行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市中院从5月1日开始,实行执行分权分立分类运行机制改革,成立执行裁决庭、实施庭和综合处,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执行人员行使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管理权,提高了案件执行透明度和执行效率,防止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实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的还有××等法院。经过一段时间的试

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16日中院出台了《规范执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从此迈入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新的运行轨道;
在执行方式、方法创新方面,全市法院重点放在推行执行“阳光工程”上。继中院在《××日报》、《××晚报》上发两期执行公告、两期限制高消费和一期悬赏举报公告后,××、××也分别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发执行公告,将一批“赖帐户”曝光后,社会反响大,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订立还款计划,受到债权人的普遍好评。同时,采取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克服和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在执行制度创新方面,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裁决庭、执行庭、综合处工作职责,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执行举证、执行风险告知、公开听证、先执行后收费、案件流程管理、当事人点警制、换人执行、债权凭证制度,财务管理及执行费用支出和执行款划转管理办法等,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促公正、公开、廉洁执行。其中中院推行的限制被执行人单位高消费这一改革举措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注。

四、抓“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暨执行案件评查工作。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和执行局(庭)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的进行“四查四看”活动,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摆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公正执行以及司法礼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各法院执行局(庭)从执行程序、案件处理、执行文书、执行纪律等方面,对XX年6月25日至XX年6月25日已结的或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自查或评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在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努力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严、效率不高、作风不硬、纪律不严等少数现象,进一步提高广大执行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抓执行会战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全市执行工作现状的基础上,中院党组及时作出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五个月执行会战的决定,成立了以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执行会战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中法(XX)1号文件,对全市法院开展执行会战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自7月10日全市法院开展执行会战以来,两级法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促执行,共执结各类案件2709件,执行标的额达29293.81万元,结案数、执行标的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1.6

XX人民法院

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XX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质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结案率100%;
执结案件中自动履行xx件,强制执行xx件,和解xx件,实际执结xx件,实际执结率88%;
申请执行标的额xx万元,实际到位标的额xx万元,标的到位率86%。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全年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需要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来保障、来落实。执行工作条件艰苦、压力大、风险大,对执行队伍的要求也更高。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好各项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要求,我们把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与我院开展的“xxxx”专项活动相结合,积极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查找在司法指导思想、司法能力、司法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并逐一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及时整改,提升了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了业务培训。我们紧紧围绕提高能力抓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我院和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特别是修改后的民诉法,我们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了认真学习,就主要修改内容、立法主旨、实践把握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和

探讨。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认真落实院里制定的廉政建设规定和制度。充分发挥庭室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落实“五个严禁”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推动了全院廉洁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扎实开展“xxxx”专项活动

“xxxx”活动是我院党组确立的重要工作主题,全体执行干警积极响应党组号召,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以及时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为抓手,采取了多项便民执行措施:

一是上门送达执行款。为及时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我院执行法官对年老体弱、行动困难以及交通不便地区的申请人上门送达执行款。对外地的申请人则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送达执行款,减少当事人时间及交通等相关费用。

二是是分区域执行。为了节省人力、物力、方便当事人了解执行信息,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全局按被执行人驻所地分为南、北两大片,两个实施庭各分管一片。分区域执行节约了资源,执行法官也能准确查找执行线索,密切了执行法官与驻地党委政府及村干部的协调、配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便于当事人和承办法官联系和沟通,有条件执结的案能尽快结案,无条件执结的案件当事人也予理解。

三是加大执行曝光力度。通过县、市报纸和电视台将被执行人姓名、身份信息、未履行标的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曝光的同时,还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镇张贴执行公告,组装宣传车到山会和集市上宣读被执行人名单。全方位无缝隙的执行曝光,让众多被执行人切身感受到了曝光威力和舆论压力。

四是加大执行救助力度。我院积极同相关部门协调,对分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进行救济,努力在救助力度和救助范围上有所提升。通过执行救助顺利执结部分难案,如xx案,正是通过执行救助基金使案件得以及时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是及时进行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技术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委托并协助评估机构做好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缩短了办案期间,提高了执行效率。全年共收案xx件,结案xx件,其中评估xx件,法医xx件,文检xx件,审计xx件,拍卖xx件,保管扣押涉案车辆及物品xx件。

六是依法开展执行裁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本着保护当事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做出执行裁决,其中,裁决恢复执行案件xx件,审查裁决拘留决定xx件,依法裁决当事人、第三人对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财产分配提出的执行异议xx件,裁决异议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xx%。

七是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必要时邀请申请人参与执行。对部分执行难度大、申请人心存误解的案件,在必要时邀请申请人跟随执行人员参与执行,既能对执行工作形成一定监督,又可使申请人看到执行人员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切身体会执行工作的难处。

八是开展联动查询工作。为获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执行法官及时汇总被执行人信息并到国土、水利、银行等各个联动单位开展联动查询工作。全年累计查询xx余人次,据此执结案件xx余件。

九是制作执行便民手册。印制执行手册,注明执行工作流程、执行法官联系方式等执行信息,方便当事人联系及咨询相关事项。

三、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打出执行声威

Xx年x月x日开始,我院开展了为期xx天的集中执行会战活动。为了切实提高案件实际结案率,增强执行权威,这次会战以我院金融企业案件为重点,在发现和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手段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体现了成效。

一是强化推行财产申报制度,用足、用活法律法规和相 关司法解释,对《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及《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实体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做到既切合实际,又适用准确,严格办案质量关、法律适用关。

二是打破各个执行庭之间的界限,采取大兵团作战方式,在对每个承办人手中未结案件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按照乡镇逐一推进。

三是集中送达。对需送达的案件抽调专人进行集中送达,并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规定,明确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活动期间,我院集中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xx余份。

四是张贴执行公告。利用集中执行时机,在被执行人居住村、镇及集市张贴执行公告,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公开曝光,借助舆论压力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我院利用集中执行时机张贴执行公告xx余份,涉及被执行人xx余人。

五是开展24小时的全天候快速反应。成立机动执行小组,对有被执行人线索时及时赶赴执行地点,采取执行措施。期间,我院xx次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出动,及时处置,收到实效。例如xx案。。。。。。

六是强化人身强制措施,树立司法权威。受社会诚信缺失影响,当事人规避执行、隐匿成为常态,为了扭转这一不良风气,我们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尽最大可能压缩其空间、增加其成本的同时,还适当加大了人身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期间,共司法拘留xx人次,查扣财产xx宗,全部结案

xx件,部分结案xx余件,执行到位标的xx余万元。

xx年,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实际执结率不够高,工作效率不高等。今后,我们决心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巩固反规避执行工作成果,继续深入开展“xxxx”活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执行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院里提出的“创一流队伍,建一流业绩”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全局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得到长足进步,共执结各类案件 件,其中终结执行 件,收取执行费用元,执行标的元,与去年同期相比

我们有很大的进步。共发表调研宣传信息成果 篇。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我局在上半年初便召开全局工作会议,根据院里的任务制定我局本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将具体任务量化分解到具体的承办人。形成以承办人为元素,以执行局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新的管理模式,做到人尽其职,物尽其用。为强化管理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并把承办人所办案件执结率、执结天数、完成全年任务数比例、信访、投诉、完成调研数纳入统一考核,并进行公示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强抓落实,我局上半年的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使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2,努力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统一部署,协同作战。执行工作是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法院一家很难独立完成,需要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的支持。为此,我局自始至终坚持此一原则。在执行过程中,十分注重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统一部署,协同作战的格局。例如在执行几起大案要案过程中,我局得到院里及政府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部门按照院里的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克服了强制执行过程中的重重困难,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3、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公正与效率文章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被执行人对抗法院执行的能力越来越高,手段越来越高明,传统的老一套执行方法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执行工作,我们通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借鉴上级、兄弟法院先进的、好的执行方法。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因案制宜采取错时执行、悬赏执行、追逃执行、审计执行、听证执行、和解执行、终结执行、执行“110”、提级交叉执行等非常规方法,使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有突破性进展。

4、助弱救困,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对于涉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残疾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和涉农民生产领域的案件,坚决做到铁心硬手,重拳出击,确保权利人实现其权益,树立一心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

上半年,我局结案数虽然较去年有所进步,但案件质量、结案率和收费数仍与领导的要求相差甚远,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局打算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

一是继续提高案件质量。案件质量的提高需要同志们娴熟的办案理论和技巧,要求干警加强日常学习,规范办理执行案件,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执行干警违法、违纪;
并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自我把关,对送检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通过卷宗找出自身工作问题并以此来改进工作,促进办案质量;
确定办案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检查全科案件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改正。

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十八大召开在即,信访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不容忽视。下半年,我们要加强对有上访苗头案件的处理,逐案梳理,做好当事人的罢访息诉工作,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高度重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增强大局观念和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强化日常教育,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严防吃、拿、卡、要、报和索贿受贿等问题的发生,少饮酒或不饮酒,珍惜自身职业。

五是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用宣传开路,实抓调研,确保执行与调研工作同步前进。调研工作的开展,不仅应表现在文章的发表,更应表现在对工作的促进作用,我们应及时将调研的成果转化为实践工作的动力,特别对于一些执行经验的总结要运用在执行实践中,才能取得了较好的实效,才能真正实现工作实践与调研活动的双丰收。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内容仅供参考

第二篇: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

在新的形势下,法院“执行难”问题困扰着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我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区法院和海门、洪家、前所等街道,与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座谈,查询了群众来信来访有关涉及执行方面的案件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这次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区法院根据“三项承诺”的要求,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立,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连续4年保持了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单位。

(一)执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等24家单位为成员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区检察、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十X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以“五五”普法教育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要通过宣传,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努力形成自觉履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的执行工作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机制。一要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要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部门配合”的法院执行工作新格局;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发挥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作用。二要努力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公开曝光力度,深化审执兼顾、协警参执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运用悬赏执行、担保执行、抵偿质押执行、代位履行等新举措,努力克服“执行难”问题。

第三篇: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七篇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七篇  【篇一】  一、基本情况  1、队伍现状:法院执行队伍包括执行局干警和四个法庭的干警。法庭只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其余的案件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在编政法干警8名,事业编制干警2名,聘用制人员3名,有司法警察身份的5人,具有法官身份的3人。10名在编干警都有本科学历。  2、执行案件数及主要类型:xx年1月至xx年12月,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126件,执行标的约3亿元,执结1766件,兑付执行标的款9000余万元。主要涉及民商事案件1269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6起,非诉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7起。  3、执行结果:三年来法院收结案件数、净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裁判文书上率、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呈上升趋势。三年来尽管案件实际执行率达到了%,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了%,但历年来未结执行旧存案件仍多达3500件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没有履行能力、当事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客观存在。  二、执行难的原因  1、被执行人难找;
2、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
3、被执行人财产难查;
4、涉政案件执行难;
5、队伍素质不齐;
6、执行措施不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法院对自己缺少正面宣传,社会上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甚至误解。二是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文书为废纸,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逃避或公开肆意暴力抗法。  2、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凭法院“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体制上,公检法的执法联动协作不够,在处理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方面,常常是工作制约有余,打击不力;
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也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上,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公安、检察的力量没有充分利用好,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往往造成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  3、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局干警每年人平办案100多起。目前,执行局工作人员13人,只有3名干警具有法官身份,公车一台,经费紧张,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工作和心理压力大,只能是疲于应付。  4、法律手段运用不够,执行处罚力度不大。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或采取的“赖、躲、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采取的法律手段还不够,打击处理力度不大。对其依法拘留的,前几年每年只有十多人,尽管今年增加到了四十人,但对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市到现在还没有突破零,没有起到打击震慑犯罪的作用。  四、建议意见  1、加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二要广泛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活动,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  2、创新执行体制,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一要不断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破解“执行难”。二要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体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三要充分利用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无处可藏。四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部门配合执行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二要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加强执行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等硬件建设,逐步改善执行人员的办案条件,确保执行队伍稳步发展。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抗拒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基本解决xx的“执行难”问题。  【篇二】  为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以下简称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工作,近期,常委会杨文孝副主任带领内司工委同志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市中级法院及诸暨、柯桥、越城等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征求了检察院、公安局、乡政府、金融机构、单位、律师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等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情况及主要特点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面打响执行破难攻坚战。通过努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项执行绩效指标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执行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  1、执行工作进一步重视。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执行难,仅靠法院自身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联动执行,合力执行的社会共识与氛围初步形成。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和市两办相继发文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市中级法院把破解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1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执行工作,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举全市法院之力合力破难。对执行工作不力的个别基层法院予以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问责到位。  2、执行力度进一步升级。自《决定》下发和上级法院部署以来,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多项集中执行活动,如柯桥的“春雷”行动、诸暨的“零点”行动、越城的“雷霆”行动、上虞的“夜鹰”行动和新昌的“春茶”行动等。市中级法院也于今年4月组织全市法院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阶段性成效和社会反响总体良好,得到省高级法院和市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全市法院先后通过新闻媒体、络报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2万例,不断加大舆论压力。利用征信平台限制或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融资、置产、信用评级、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入境、高消费,进一步增强执行威慑力。不少被执行人因在申请贷款、出入境时受到限制,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市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督促执行通告,分工负责,加强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统筹协调。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借助公安机关协控机制,全市法院共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4余人,拘留3801人,罚款1002800元,拒执罪判刑28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3、执行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试行执行办案工作新机制,以执行指挥中心为龙头,通过法官主导,分工协作,切实加强执行节点管控,完善跟踪、预警、通报、督办和追责等执限管理,推动执行模式向办案团队化、流程标准化、操作集约化转变。在开展“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的基础上,创设混同执行、领导包案下沉、执行与媒体深度融合等三大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职能优势,努力争取辖区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推进,取得良好效果,被上级法院充分肯定。混同执行经验被吸收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通知》中,并在全国推广。  4、执行绩效进一步提升。在执行收案量持续飙升的情况下,全市法院依托信息络技术,努力打造智慧执行模式。目前,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面接入最高法院“总对总”和省高院“点对点”络查控系统,及时对涉案有价财物和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和变卖,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的空间。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全市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55654件,同比上升%;
执结42791件,同比上升%;
执行到位标的亿元,同比上升%;
平均执行天数天,同比减少天,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关键指标均在全省平均值以上,进步幅度位列全省各地市第一,执行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5、执行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通过组织参加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等形式,狠抓执行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司法改革契机对执行人员的配备予以政策倾斜,三分之一以上警车归口执行部门使用,配备148台执法记录仪、79台4G单兵执法仪等设备保障重大执行活动需要。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占比均超过最高法院确定的15%的达标线。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高标准建设执行设施,如越城区法院投入450万元建成全省一流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专区。执行专项经费也得到大力保障。如市财政为全市法院“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设立100万元专项经费,柯桥区法院设立专项执行救助经费80万元,嵊州市法院设立执行悬赏举报金20万元等。  二、问题与困难  1、在目标层面:当前执行工作质效与最高法院提出的工作目标还有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在执行规范方面,个别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有时还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情况。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发挥作用,部分案件是否穷尽执行手段等终本结案具体操作标准不够统一;
少数执行案件需要进一步加强节点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阳光执行方面,少数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上公开存在遗漏的情况。在执行质效方面,当前执行工作质效虽然进步幅度较大,但与先进地市、先进法院相比仍然有差距,部分基层院执行的主动性、惩罚性、强制性有待加强。在执行保障方面,人员配备虽有加强,但与工作量相比仍显不足,有待加强。  2、在机制层面:《决定》的宣传贯彻在社会层面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执行难、难执行的情况依然客观存在。在调研中,我们也感觉到《决定》的宣传与贯彻在法院系统重视程度高,但在整个社会层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起重视。实践中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偏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现象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扭转,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绍兴经济发达,金融案件压力持续不减,因不动产处置难、办案周期长等,严重影响执行质效提升。执行强力推进与解困工作利益衡平在经济转型期也愈加困难。现阶段个别单位与部门对执行信息共享工作存在抵触畏难情绪,法院也面临着实际困难,“人难寻、物难查、案难结”的情况客观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3、在工作层面:执行工作不平衡,执行干警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要求尚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历史包袱较重,执行绩效数据存在一定短板,制约了全市法院整体执行质效的提升。对照新形势下目标任务要求,干警在拒执罪打击、执行信息化操作、涉执信访情况评析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执行规范化要求和终结标准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执行收案数逐年大幅上升,执行辅助人员不足,全市法院执行条线以占%的人员力量,完成了全市%的办案量,影响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执行权运行机制、执行人员身份及管理都在探索之中。有些基层法院执行部门人员进出频繁,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意见与建议  1、坚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认识。执行工作事关法律权威和威严,事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坚持公正司法不松懈,围绕执行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统筹兼顾,科学实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继续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2、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市法院要充分运用提级、指定、交叉、督办、混同执行和集中执行等方式,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曝光、打击拒执犯罪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力度,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要树立“审执并重”的全局观念,提高裁判质量,加强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等基础工作,完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要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执行工作中的重点,下决心执结一批影响较大的积案,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对采用执行和解的案件,要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执行标的,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意愿。  3、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合力。有协助执行义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研究完善协助法院执行的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联动机制、信息共享体系共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加大执行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广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增强当事人依法履行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和当事人正确、理性认识执行工作,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4、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处理好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法院要研究建立执行工作激励机制,在人员配置、教育培训和后勤保障上给予执行工作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执行干警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效调动执行干警和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执行队伍,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篇三】  近期,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林的带领下,我委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介绍,走访了区国土局、苏州银行等单位,大家对执行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严肃执法,文明执行,坚决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通过不断的探索改革,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机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缓解,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逐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区人民法院以公平公正为宗旨,注重促进民生和谐,不断规范执行工作流程,逐步化解执行难问题,案件执结率、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具体做法:  重视执行工作,建立制度保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行难”问题,精准分析案情,注重协商沟通,争取各有关部门配合,不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其中包括流程管理、期限管理、绩效管理和质量管理等考核体系,内容涵盖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创新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执行质量。  坚持惩打并重,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区人民法院充分借力执行信息化建设平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惩戒性。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限制其高消费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以及遍布城乡的电子显示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高清照片公之于众,全方位打击老赖的生存空间,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净化吴江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建立和维护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  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执行公正。针对执行工作中执行权过度集中的问题,区人民法院采取了两权分离的措施,即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承办人不再“一包到底”,执行局裁决科以合议的形式对案件进行法律裁决,在必要时举行当事人听证会,根据双方诉求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加强了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与执行监督相分离,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物相分离,使执行中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监督,大大强化了执行的监督力度。  加强作风建设,预防执行腐败。加强队伍政治理论、廉政教育,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通过出台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规范、约束了执行干警的执行权力和行为,使执行的实施权与裁决权、确认权、兑付权分权制衡。同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学会换位思考,防止言语冲突。执行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案件流程管理,流转畅通,透明度强,避免了暗箱操作,达到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目的,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面对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被执行人及财产的隐蔽性增大等不利情况,我区的执行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  1.执行环境尚不理想。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缺失,社会上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观念,区人民法院面临着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困难,这直接导致了赢得案件的当事人无法实现其利益。而这些问题仅靠法院单方面很难有效解决,必须借助于社会各方面力量,目前社会信息的共享度及各部门的配合度都不高,影响了执行效果。  2.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执行案件压力大,风险大,仅凭目前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很难应对迅速攀升的大量案件数量。在经济下行态势下,案件数还将继续增加,仅依靠现有的执行人员很难达到执结的平衡,执行积案的压力不断增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财产变现困难案件占比较大。此类案件法院无法执行到位,部分当事人缺乏理性科学认识,往往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影响执行工作权威性。  三、几点建议  区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探寻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继续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和保障。  要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重视执行工作。要着眼于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重视和抓好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公民、法人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使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增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共同惩戒力度,加大其失信成本,挤压其社会活动空间,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效应,提高其自觉意识,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工作中要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推进审执结合,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要加大对诉讼案件在立案、审判过程中的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发挥诉前和解优势,加大立案前息诉工作的力度,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措施的及时应用,便于执行阶段的财产控制。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应就执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一致意见,注重判决的可执行性,避免出现司法白条。理顺审判与执行、判决与调解、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保障立、审、执的整体性、可操作性,使当事人的现实利益得以实现。要进一步加大对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提高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  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执行工作合力。应充分重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在执行过程中相互协作,使公共信息得到及时共享,破解“执行难”困境。要健全大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通过账户信息、媒体曝光、公安监控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全方位、多元化地增大“执行合力”。全面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引进科学合理的人才进入机制,增加办案人手,充实人员编制,增加执行辅助人员,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保障。要关心执行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方式减轻执行人员精神压力。同时要保障执行的装备配置,使执行工作有备而战。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锻造一支有政治头脑、懂业务、懂执行艺术的执行队伍,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篇四】  为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内司委与省法院组成调研组,赴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丹寨县就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实地查看了法院执行工作有关场所,并听取黔东南州法院及各基层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总体上看,自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省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立足地方实际,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题,千方百计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运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所有执行案件上办理,实现对案件整体质效和个案的监督。积极配合最高院完善“总对总”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力推进本省“点对点”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查控一体化。积极推行络司法拍卖,对被执行财产处置以络拍卖方式为常态、传统拍卖方式为例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一案一账号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全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机遇,运用大数据技术为执行工作提供精准。  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部分人员被纳入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探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惩戒力度,贵阳市研发了“六个自动”的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自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业务办理。加大曝光力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通过社会舆论迫使其自动履行。  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规避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具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正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定罪量刑。xx年至xx年9月,全省法院共对187人处以罚款、对6046人予以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当事人提起自诉共69人,判处20人。  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促执行。深化法院审执分离,强化横向制约和纵向监督,从体制上构筑抵御干扰执行的防线。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全省三级法院法警部门分别设立执行支队、大队、中队,按“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原则,由执行局对派驻法警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上下联动、同级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如黔东南州在本辖区实行战区制,合力攻克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专版报道。  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一是细化措施强抓落实。xx年,全省法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全年执结了大量案件,有力推进执行工作。10月,省法院制定下发力争两年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xx年9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大战一百天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二是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与省社科院联手对该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制定更加细化、更为严格的指标体系,全省法院正逐项落实。三是分批次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签订责任状。今年4月7日、8月11日,省法院分别与第一批20个、第二批45个力争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法院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已对第一批20个法院进行了预评估,取得较好效果。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依然突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藏匿行踪,千方百计逃避执行,而法院对此并无有效处置手段。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执行工作部门人员配置、车辆等装备配备不足,可利用的强制执行手段有限,跨行政区域案件执行成本大、协调联动难等。实施财产查询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覆盖面有限,查、控一体化建设尚需完善。法院系统与住建、人社、车管、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尚未形成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另外,对被执行人的基金、股票、投资理财产品等新型财产的查询还缺乏更为简便快捷的查询机制。  义务协助执行部门不愿配合。一些部门如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不予重视,消极配合执行。以内部规定、行业规定等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导致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面临较大阻力,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执行效率低下。  涉特殊主体案件难以推进。一是涉政府部门类案件,这一类案件的被执行主体较为特殊,在执行时,法院遇到阻力较大,不能运用适用于一般执行主体的执行措施,导致案件难以执行,需要形成化解这一类积案的有效机制。二是执行案件涉及房开、农村违章建筑等牵涉面广、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案件,对地方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在维护地方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之间,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较大考量。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有的案件当事人缠访、闹访,法院面临巨大的信访压力,疲于应付上访案件。  法院内部存在影响执行工作的主观因素。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慵、懒、散、吃拿卡要,对执行工作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方面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可靠财产线索,执行人员不予及时查询。有的对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未能及时委托评估。对已评估的财产未能及时委托拍卖、变卖,对被执行人财产变价后或者银行存款冻结、扣划后,未能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人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释法明理、消除冲突对抗的能力有待加强。  普法宣传不足,缺乏正确舆论引导。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完全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工作方式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活动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推进。  三、意见建议  法院执行案件多是社会经济活动高速发展的现实反映,执行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既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又有法院内部自身因素的制约。解决执行难问题需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发力推进。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当前,由于失信惩戒力度不够,虽然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了“黑名单”制度,有效限制了“老赖”的出行、消费、借贷等,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施范围仍然有限,惩戒威力尚未全部发挥出来。要把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保、教育、就业、投融资等领域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寸步难行。逐步形成以法院为主导,银行、社保、航运、教育、就业等各部门全力配合实施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大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络查控系统的覆盖面,积极与土地、房产、车辆、股权等管理部门深度对接,实现信息互通互享。通过被执行人的水、电、气登记信息、纳税信息、手机信息等,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充分利用大数据执行工作,把数据采取、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与执行工作全程衔接,推进大数据在执行领域应用取得实际成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解决。政府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在参与社会经济事务活动的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时,应尽到勤勉审慎义务,让政府行为符合市场活动的规律,避免决策错误造成重大社会问题。二是作为管理部门管理社会事务时,应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尊重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积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不断推动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解决。  以集中解决执行难为契机,形成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当前,全省法院系统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如提出“大战一百天,掀起新高潮”行动、实行战区挂图作战等。这些工作,对短期内推进一定数量执行案件的解决具有积极作用,是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突击战、攻坚战,但还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让这些好的做法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以良好的工作制度推动执行工作开展。把功夫用在平时,避免干警长时间过劳抓执行,切实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提供人身安全保障,避免打突击战、毕其功于一役。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社会良好的法律素养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基础,法院不能关起门来搞执行。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晓、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不仅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还要宣传失信被执行人所面临的联合信用惩戒的后果、强制措施的适用等,以正面宣传为引导、不利后果为威慑,形成自动履行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拒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典型案例宣传,震慑具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主义倾向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法治公信力。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建立立、审、执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在立案、审判环节做好做足工作,为减少执行难题未雨绸缪。在立案环节,应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告知与提示,降低其对执行兑现的心里预期和执行不能的对抗情绪,释明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审判环节,及时提醒当事人可进行财产保全,对诉讼中进行的调解,力争在调解书制发前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减少调解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将调解思维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冲突对抗,促成自愿履行。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经验交流活动应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其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强制执行法。当前的法院执行工作,强制性有余而实施手段不足,联合惩戒有效而适用领域有限,执行措施可用而掣肘因素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被执行人实施的追踪调查手段有限,对协助执行单位的协助履行义务规定强制性不足,对特殊主体案件威慑力不够等,缺乏国家立法层面的强制执行法支持。同时,对执行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甚至乱执行现象亦无强制性法律规制。因此,制定强制执行法确有必要,一方面对形成全社会了解执行、支持执行,形成“大执行”的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于执行权的规范化运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具有重要意义。  【篇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永红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委员赴三县一区和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院及县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情况,走访县区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人大代表、律师及县区司法、国土、房产、农商行等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管理,集中破解执行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xx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100件,执结22255件,执结率为%,受案标的额亿元,执行到位标的亿元,标的到位率%。在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队伍建设和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执行措施,执行公信力稳步提升。全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打击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江淮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拘留610人,罚款万元,搜查201次,执结案件2057件,执行到位标的亿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xx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658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2109人次。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追究涉嫌拒执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案件数逐年增长。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871件,执行到位标的2356万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二)完善体制机制,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全市两级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坚持执行信访接待制度,不断加强执行联动。探索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分段集约式执行模式,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1天。协调市委办、市政办出台《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成立攻克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将协助法院执行情况纳入效能考核,为全市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市中院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防范等多项制度,明确执行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标准、职责权限、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执行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全市法院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枢纽作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规范执行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促进案件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参与执行活动。加强对执行人员工作作风、态度、纪律的日常检查,惩治执行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裁判文书20557篇,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度,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四)深化平台建设,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络查控能力大幅提升,司法拍卖效率不断提高。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启用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14类18项信息查询及在亳州金融机构存款查询、冻结、划扣功能。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联动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自动对比、自动启动对被执行人限制、制止等措施。全力推行络司法拍卖,持续降低拍卖成本,提高拍卖溢价率。xx年以来,全市法院发布络司法拍卖968起,成交金额亿元,溢价率%,帮助当事人节约佣金865万元,促进拍卖价值和效率的最大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信用惩戒措施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个别被执行人通过歇业、转产、分家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由于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不能尽早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流拍”无人竞买现象增多,导致执行处置难度增加。调研中发现,特殊主体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较为普遍,xx年以来,全市特殊主体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96件,总金额达到万元。  (二)执行工作机制仍需完善。“立审执”环节之间的兼顾协调仍需加强。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重点环节还需进一步规范。调研中发现,“立审执”有序衔接还不够顺畅,加上申请执行人风险意识不强,在立案和审判阶段未能及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导致有时错失执行良机。xx年至今年5月,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案件2264件,占案件总数的%。个别案件财产评估、拍卖周期过长,财产处置变现率不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有待提高,个别案件进展公开不及时,有的案件已中止或执结,但未及时告知当事人,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力产生怀疑。执行信息化查控尚需健全,大数据整合、分析和应用功能还需强化。部分县区反映,执行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把握上还存在认定标准宽、程序简化等现象。  (三)执行联动机制效果有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执行联动机制“联而不动、动而不畅”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点对点”银行查控机制信息反馈还存在延后性。少数执行协助单位配合度不高,在财产查询等业务上存在办事效率低,反馈信息不准确,络查控与临柜查控数据不一致等问题。个别县区的户籍信息及车辆管理信息尚未与法院络查控体系对接,联动机制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影响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不够,联合惩戒功能尚未充分发挥,日常监管检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执行不规范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调研中发现,个别法院在落实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等规定上存在执行告知、财产处置等工作延误、财产申报令未及时发布,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行为制裁比例较低等问题。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个别案件是否穷尽执行手段等终本结案具体操作标准不够统一。少数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上公开存在遗漏的情况。另外,对执行案件没有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和执行措施,就简单地将案件归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申请人的债权并没有实现,从而影响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五)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在编执行干警142人,占在编人员的%。虽已超过15%的比例要求,但执行队伍结构与执行工作任务要求尚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县区执行干警年龄偏大,知识储备相对滞后,信息化操作运用能力欠缺,整体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发展的要求。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执行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执行法官员额制后,入额法官办案任务更加繁重。xx年执行法官人均办案160件,xx年人均办案180件,截至今年5月,执行法官人均办案已达126件。有的基层法院执行法官人均办案超过220件。执行压力较大,执行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制约执行工作效率的提升。  (六)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调研中发现,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意识淡薄,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成本低,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xx年至今年5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1346件,占案件总数的%;
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27件,仅占案件总数的%。个别单位和部门协助支持执行的意识不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一人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尚需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还有较大空间,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工作的渠道和平台还需进一步畅通。  三、意见和建议  (一)咬定工作目标,不断深化执行工作认识。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坚决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到位,把执行工作作为实现法院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大任务高效优质完成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巩固执行改革成果。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不断健全全市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贯彻落实最高院《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确保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加快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
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完善终本案件审查确定、恢复执行和退出机制,严格把好终本案件入口关,切实抓好终本案件审理。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经验总结,注重执行成果转化,积极构建适合我市实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执行工作成果。  (三)优化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治理执行难大格局。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要求,着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大格局。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实现亳州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络查控系统全覆盖。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同步列入政务公开事项,真正运用到管理、审批等工作中,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法院、检察、公安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  (四)创新规范执行方式,着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切实提高案件的执行率和到位率。拓宽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渠道,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弄清被执行人财产。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化财产报告、财产搜查、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打击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不断创新方便快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完善执行听证制度、执行案件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加强对执行不能和执行不力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厉行理性认识执行工作,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通过发布白皮书、举办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我家亳州APP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新进展、新举措,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努力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舆论氛围和良好执行环境,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六)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要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强化执行物质装备建设,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分工协作的团队化、集约化工作模式。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执行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树立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鼓励执行人员钻研执行业务,不断提高执行人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涉执信访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建立健全执行人员履职保护和职业保障机制,不断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健全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手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  【篇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但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等原因,导致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执行难题“开刀”,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xx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级联动开展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的要求,及区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黎建国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项工作调研组,对区人民法院xx年以来执行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调研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调研情况,请予审议。  一、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看,xx年以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有效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xx年至xx年8月,建阳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14件,执结4294件,案件执结率%,到位标的额万元。今年1月到8月,执行实际执结率%,同比去年同期上升%;
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
案件终本率%,同比下降%;
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去年同期下降%;
执行异议案件15件,相对去年同期减少17件。区人民法院主要做法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破解执行难工作。xx年,省政法委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成立区“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各相关部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对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同时,区法院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抓思想发动,抓落实推进,努力调动区法院执行人员的积极性,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稳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破解执行瓶颈障碍。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审执分离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改革。按照审执分立制约原则,所有案件审判与执行相分离、立案与执行相分离,案件的执行均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执行局执行,如罚金、受理费、财产保全等案件的执行,均由审判业务部门移送立案庭立案,再移送执行局执行;
二是完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细化团队分工,整合执行局全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组建执行实施团队,案件分阶段执行,设立财产查控、诉讼保全组、执行综合组等,明确各组功能职责,各小组专司其责,提高执行质效,有效的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现象。三是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止执行难、促进案件顺利执结提供支撑,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针对执行工作顽症和突出问题,区法院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开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同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案件明显上升。二是完成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区法院针对xx年12月31日前执行案款专户进行逐笔核实清理,集中造册,建立执行案款台账,规范台账管理,严格收支流程,对xx年以后的新收执行案件,共发放执行案款万元,预防了执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四)不断改善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执行人员能力水平。重视执行队伍建设,注重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作风纪律建设“三同步”。一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发挥廖俊波、詹红荔黄志丽、陈群身边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执行人员为民司法意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二是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每月政治学习,每周廉政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业务学习,提升新形势下执行队伍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和维护公平正义等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执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严肃整治执行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五)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工作效能。一是积极推进“互联+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部门络“点对点”财产查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二是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随着拍卖系统、失信惩戒限高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人民法院事项委托平台陆续上线运行及将扩建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打造一个执行有痕的“全天候上执行局”,使整个执行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管得住、查得到”。三是加强联合信用惩戒,通过失信曝光、罚款、拘留、执行悬赏、公安布控、限制出境、强制迁出、涉嫌拒执罪的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提升执行质效。四是推进络司法拍卖,从xx年3月起,人民法院络司法拍卖平台、络司法(执行)评估系统上线运行后对需要处置的财产则一律改为通过该系统进行内挂拍卖。xx年1月至xx年8月10日,区法院拍件数位列南平市基层法院第一。  二、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区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执行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与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总体上看,区法院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但少数执行人员对破解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主体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部分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区法院在采取财产调查和强制措施等方面还不够扎实有力。“阳光执行”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执行流程公开的双向互动性需要加强,有些案件由于申请执行人难以执行人员、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对执行工作不信任、不满意情况仍有发生。  (二)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完善,“立审执”兼顾仍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执行重点环节仍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尚需健全,大数据整合、分析和应用还需强化。执行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把握上还存在认定标准过宽、程序过于简化等情况,影响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三)执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执行人员群众意识不强,对申请执行人的合理司法需求回应不够重视、不够及时,有的年轻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还存在畏难怕烦思想,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还有发生。执行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执行机构“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执行人员长期高负荷运转,力有不逮。  (四)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协助支持执行的意识不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尚需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有较大空间,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工作的渠道和平台还需进一步畅通。此外,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和财产登记制度尚不健全,增加了法院执行查控的难度,致使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还不高;
由于司法救助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致使对一些无财产可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司法救济措施尚难落实到位。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区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执行难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和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只有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提升。当前,破解执行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要牢牢把握有利时机,牢固树立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切实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改革方法推动执行工作,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继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切实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建立健全法院系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要进一步理顺“立审执”分离和“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关系,完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司法程序衔接机制;
加快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
认真执行有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谨防失之过宽、标准过低;
加快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
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确保考核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此外,要完善司法救助和执行保障机制,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深入推进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不断拓展络查控范围,完善络冻结、扣划功能,着力将被执行财产“一打尽”,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要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资源,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处置和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让执行工作长出“利牙铁齿”。要切实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上办案、上公开、上监督,实现对执行案件立体化节点监控,以信息化倒逼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推广以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四)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要围绕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队伍,引导执行人员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树立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要积极营造自觉抵制各种因素干扰和诱惑的廉洁执行氛围,防止“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况发生。要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等多种途径,鼓励执行人员钻研执行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突发事件应急、做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要关心爱护执行人员,积极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不断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  (五)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着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此,区法院要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同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并确定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区人大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积极监督和支持法院履行职责,排除对执行工作的违法干预。检察机关要依法主动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检察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区法院在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
要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利用多种途径加强与当事人互动,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做到执行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可控。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站推送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正确对待执行不能,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法律、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合力破解执行难的社会舆论氛围。  【篇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3月中旬至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渭高带领内司委有关同志,先后到袁州、上高、靖安、奉新、xx中院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期间,听取了各地法院关于xx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与检察、公安、司法、国土、建设、工商、房管、金融、律所等单位人员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全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狠抓民事执行工作,在案件大幅增加,执行环境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实现了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的“三提升”。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637件,执结15010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受案标的额亿元,标的到位率%。与上年同比,受案增加4102件,受案执结率提升%,实际执结率提升%,标的到位率提升%。但从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来看,两者所占比例都比较低,表明“执行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各方支持,着力构建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xx年12月,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县(区)两级党委有关部门及25家执行联动单位召开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电视电话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市中院提出的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上高、高安等地党委出台文件,对执行联动单位进行督导问责。全市法院除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外,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截止今年3月,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042人次,并通过法媒银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与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国土、金融等30余家单位对接联动,对3652人在申请贷款、投资经营以及出境、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其中2538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还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与20家银行建立了实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机制;
与公安、房管、国土等部门开通“点对点”信息查询机制,及时发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xx年以来,各银行反馈查询结果万笔,涉及存款金额95亿余元。此外,全市法院积极引入公安协查机制,利用公安侦查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获取线索315条,成功抓获在外逃避执行的人员59人。  (二)加强工作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格实行分权改革。将执行立案权、裁决权和实施权分别交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防止执行权力滥用。袁州区、奉新县法院推行分段式执行模式改革,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23%。二是加强执行制度建设。市中院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风险防范等17项制度,明确执行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标准、职责权限、操作规程和方法步骤,不断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三是强化执行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对全市法院7000余件执行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严格规范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准确录入执行案件信息,防止执行案件体外循环。运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控,防止和减少“消极执行”、“乱执行”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保管和发放制度,所有执行案款都必须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执行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经手执行案款现金,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全市法院依托诉讼、执行窗口、触摸屏查询平台等载体,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全过程,并将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等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同时,通过12368语音热线,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以短信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让当事人随时掌握案件的执行进度,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高县法院在大厅醒目位置专设执行工作意见箱并定期收集、答复当事人意见,进一步拓宽了民意沟通渠道。  (三)加大执行力度,致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密集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全市法院持续开展了“春雷行动”、“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拘留319人,罚款182人,搜查204次,执结案件208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亿元。尤其是加大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积案567件,占涉民生积案的%,执行到位标的额万元。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主动适应“互联+”时代的要求,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打造集络查控、远程指挥、监督管理、信用惩戒、信息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执行指挥中心。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和规范管理。xx年,万载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了络司法拍卖程序,取得良好效果,并被《江西新闻联播》报道。为此,市中院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将络司法拍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提升司法拍卖的透明度和成交率。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络司法拍卖257次,成交额8973万元,溢价率达%,帮助当事人节省佣金余万元,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实现了涉诉资产价值最大化。三是联动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全市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同时依照新的司法解释,大胆适用自诉方式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袁州区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xx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自诉立案拒执犯罪案59件62人,判处39人(其中公诉32件33人,判处25人;
自诉27件29人,判处14人)。四是注重优化执行效果。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同时,注意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注意刚性与柔性,原则性与灵活性,情、理、法之间度的把握。尤其对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以及群体性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做好执行和解工作,统筹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充分考量职工安置、发展和社会稳定。宜工集团系列执行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与江西中祥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申报、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二、落实人大决议的情况  xx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后,全市法院把落实人大决议作为助推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市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全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开展了人大决议的学习讨论,同时在各县(市、区)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中广泛宣传《决议》内容。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市中院从四个方面对《决议》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制度,以机制创新推动执行工作发展。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今年3月,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会、执行工作推进会,对《决议》的贯彻进行部署,并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督查《决议》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工作联动。强化内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配合。同时按照决议要求,主动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执行联动,协调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齐抓执行工作的浓厚氛围。调研座谈中,各相关部门(单位)都一致表态,将按照市人大决议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最近,市房管局开辟了“绿色通道”窗口,专供法院执行干警查询当事人的房产信息,实施不动产查封。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联动机制尚不健全,“联而不动”依然存在  一是法院立案、审理、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完善。立审执的有序衔接有时不到位,导致有的案件信息沟通不畅,执行期限过长。二是法院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法院与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但运行的情况不够理想。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联动机制建设仅仅停留在会议或者文件上,仍处于“联而不动”的状态。尚有个别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仍然以内部规定等名义,对执行工作不愿配合。  (二)惩戒措施落实受限,威慑功能彰显不足  xx年1月20日,中央3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32个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设定了惩戒措施;
xx年9月1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又从11各方面设定了37条惩戒措施。但目前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联合惩戒主要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贷款、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少数科目方面,这些举措对惩治“老赖”虽然起到了一定威慑作用,但对拒执行为还没有构成全面围堵。虽然上级有关文件还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领取迁拆补偿款等;
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提拔、转干、入伍、公务员招录等方面政审时,如实签注相关人员的失信情况,等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联合惩戒措施因多种原因并未得到较好的落实,惩戒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执行环境不够优化,执行压力重如泰山  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一是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人以拖、赖、躲等办法逃避执行;
有的恶意规避法律法规,通过歇业、转产、分家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
还有的诉诸威胁,以跳楼、喝农药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甚至有的不惜暴力抗法,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二是党政机关涉执案件仍然存在“以权抗衡”现象。如有的对法院执行工作推诿拖延,有的不冷不热,甚至施加压力。三是在涉执案件中存在地方保护现象。一些地方、部门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由,在协助执行时总是“能推则推、能避则避”。四是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民事活动蕴藏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案件只要有法院的裁判文书,就应执行,否则就认为法院推诿或有潜规则。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一旦自身利益不能实现,就到处上访、缠访、闹访,造成法院涉执信访多、息访难。五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为民司法的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糙,存在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现象。还有的纪律意识不强,导致法律文书内容提前泄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客观方面:一是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再加上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无法共享,法院无法准确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能尽早的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二是部分案件客观上存在执行不能,如被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等;
还有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现象增多,执行处置难度增加。  四、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浓厚氛围  法院要加大中央、省、市关于执行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决议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识。要主动与普法、宣传等部门加强和合作,利用电视、广播、络的媒体广泛宣传执行工作,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改善执行环境,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正确引导舆情,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营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等形式,动员舆论和社会道德力量,促使其履行义务,形成全社会讲诚信、守法律的良好风尚。  (二)要尽快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案、审理、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在立案、审理、调解和保全等环节加强配合,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在立案阶段要多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提高保全适用率,从源头上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二是法院要继续积极主动地争取各方支持,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切实的回应举措,真正地让执行联动机制有效地运行起来,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尤其要消除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影响,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排除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对故意拖延、规避协助执行义务、妨碍执行造成执行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要创新规范执行方式,着力提高执行效果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切实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要进一步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财产、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要下功夫推动上级有关联合惩戒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者的社会生存空间,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藏身。要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完善各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强化财产报告、财产搜查、司法拘留、边控等执行措施,打击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要认真落实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全程公开、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增强案件执行程序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要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执行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能力素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地址::///wenmi/zongjie/diaoyanbaogao/

1.下列温度最接近23 ℃的是(  C ) A.人体的正常体温 B.北方冬季的平均气温 C.让人感觉温暖、舒适的房间温度 D.冰水混合物的温度2.当温度发生变化时,物质的状态通常会发生变化。下列现象中物态变化判断正确的是(  C ) A.初秋的早晨,草叶上出现的晶莹剔透的露珠属于固态变为液态现象 B.晒在太阳下的湿衣服变干是气态变为液态现象 C.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液态变为气态现象 D.初冬树上的霜是液态变为固态现象3.下面是四位同学用温度计测水温的实验操作过程,其中正确的是(  C )4.在测量水的温度时,甲、乙、丙三位同学按如图所示方法读数,正确的是__乙__,水的温度是__42__℃,温度计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体的__热胀冷缩__。5.摄氏温度规定,在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为(  B ) A.120 ℃ B.100 ℃ C.90 ℃ D.80 ℃6.下列温度值最接近实际的是(  B ) A.健康成年人的体温是39 ℃ B.让人感觉温暖而舒适的室内温度是25 C.洗澡时淋浴的适宜水温是60 ℃第一节 物态变化与温度 D.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盐水的凝固点是0 ℃7.下面分别表示几位同学在“练习用温度计测液体的温度”实验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D )8.如图所示的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该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 B.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 C.该温度计的量程是20 ℃~100 ℃ D.该温度计此时的示数约为21 ℃9.如图所示是实验室常用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该温度计的示数为39 ℃ B.该温度计的分度值是0.1 ℃ C.常用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 D.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10.物质通常有三种状态:__固__态、__液__态和__气__态。在1个标准大气压下5 ℃的酒精、氢气、铁三种物质中,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的是__铁__,既没有固定的体积又没有固定的形状的是__氢气__。11.把①糖、②醋、③白雾、④碗、⑤勺子、⑥味精、⑦水蒸气、⑧二氧化碳、⑨干冰按物质的状态进行分类:属于气态的是__⑦⑧__;
属于液态的是__②③__;
属于固态的是__①④⑤⑥⑨__。(均填序号)12.气象学里的平均气温是一日当中的2时、8时、14时、20时这四个时刻气温的平均值,若某地某日这四个时刻的气温如图所示,则此地的最高气温是__5 ℃__,最低气温是__-2 ℃__,一天的温差为__7 ℃__,平均气温是__1.25 ℃__。13.在寒冷的冬天,河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若冰面上方气温是-10 ℃,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A.冰的上表面为-10 ℃,下表面是0 ℃ B.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10 ℃ C.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0 ℃ D.冰层下表面的温度是-10 ℃14.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世界上最小的温度计“碳纳米管温度计”。研究人员在长约10-6米,直径10-7米的碳纳米管中充入液态的金属镓,当温度升高时,管中的金属镓会膨胀,通过电子显微镜就可读出温度值。其测量范围为18 ℃~490 ℃,且精确度高,可用于检查电子线路是否异常毛细血管的温度等许多方面。根据以上信息,你认为下列推测错误的是(  C )A.碳纳米管的体积在18 ℃~490 ℃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B.金属镓的熔点很低,沸点很高C.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D.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比较均匀15如图所示,甲是体温计,乙是实验室用温度计,它们都是利用液体__热胀冷缩__的性质制成的。可用来测沸水温度的是__乙__;
没有甩过的体温计的读数是38℃,用两支这样的体温计给两个病人测体温,如果病人的体温分别是37.3℃和38.6℃,则这两支体温计的读数将分别是__38__℃和__38.6__℃。16.如图所示是小明同学设计的一个气体温度计的示意图。瓶中装的是气体,瓶塞不漏气,弯管中间有一段液柱。(1)这个温度计是根据__气体__的热胀冷缩来测量温度的。(2)将此装置放在室内,温度升高时液柱向__左__(选填“左”或“右”)移动。(3)若放到冰水混合物中,液柱处的刻度应标__0__℃。(4)该温度计测量温度时__会__(选填“会或“不会”)受到大气压的影响17.有一只刻度均匀,但实际测量不准确的温度计,把它放在冰水混合物中,示数是4 ℃;
把它放在1标准大气压下的沸水中,示数是94 ℃。把它放在某种液体中时,示数是22 ℃,则该液体的实际温度是__20 ℃__,当把该温度计放入实际温度为40 ℃的温水中时,温度计的示数为___40 ℃__。第四节 地球上的水循1.水是生命的乳汁、经济的命脉,是自然界奉献给人类的宝贵资源。下列关于地球上的水循环和水资源,认知正确的是(  A )A.水循环的过程伴随着水的物态变化过程B.水循环按照固态→液态→气态的固定顺序循环进行C.地球上的淡水大约占地球总水量的3%,淡水资源丰富D.大量开采地下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损害,可以解决部分地区饮水问题2.霜、露、雾、冰、“白气”中,由液化而形成的是(  C ) A.霜、雾、“白气” B.霜、露、“白气” C.露、雾、“白气” D.露、雾、冰3.冬天晾在室外的湿衣服里的水会结成冰,但是冰冻的湿衣服也能晾干,这是因为__衣服上的冰升华成水蒸气了__。4.有下列物态变化:①洒在地上的水慢慢变干的过程;
②放入衣箱中的樟脑球变小的过程;
③冬天室内的水蒸气在玻璃窗上形成“冰花”的过程;
④出炉的钢水变成钢锭的过程。其中属于凝华的是__③__,属于吸热过程的是__①②__(填写序号)。5.有一天,雨、露、冰、雪四姐妹在一起争论自己的出生由来,谁也不认同谁。下列她们的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C )A.雨说:我是水汽化而来B.露说:我是水蒸气凝华而来C.冰说:我是水凝固而来D.雪说:我是水升华而来6.对下列现象的成因解释正确的是(  D ) A.早春,河中的冰逐渐消融——汽化 B.盛夏,剥开包装纸后冰棒会冒“白气”——熔化 C.深秋,清晨的雾在太阳出来后散去——液化 D.严冬,堆起的雪人逐渐变小——升华7.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D ) A.蒸发和沸腾在任何温度下都能发生 B.烧水时在壶口上方看到的“白气”是水蒸气 C.衣柜里的樟脑丸逐渐减少是汽化现象 D.霜的形成是凝华现象,放出热量8.以下常见的物态变化实例中,放热的是(  C ) A.春天,冰雪消融 B.夏天,积水干涸 C.秋天,草木上出现了霜 D.冬天,冰冻的衣服变干9.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判断,正确的是(  C ) A.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升华现象,需要吸热 B.夏天会看到冰棒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需要吸热 C.秋天的早晨花草上出现小露珠,是液化现象,需要放热 D.寒冷的冬天室外飘起了雪花,是凝固现象,需要放热10.关于自然界的水循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水蒸气在高空遇冷吸热液化成小水珠 B.冰山上的积雪只能先熔化,再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 C.江河湖海中的水吸热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 D.积雪放热熔化成水归入大海11.英国科学家研发出一种“激光橡皮”。在激光照射下,纸张上的黑色碳粉直接__升华__(填物态变化名称)为高温碳蒸气,字迹消失;
经过特殊冷却装置,高温碳蒸气又直接__凝华__成碳粉。这样,废纸和碳粉重新得到了利用,可有效地节约资源并保护环境。12.夏天,从冰箱中取出饮料瓶,可观察到瓶子表面有小水珠,擦干后很快又形成,这个过程中发生的物态变化是__液化__;
南极地区年平均气温是-25 ℃,降水量很小,但这里的空气却很湿润,这是由于冰发生了升华现象,升华过程需要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13.随着科技的发展,过去“呼风唤雨”的神话已成为现实。人工降雨的原理是用飞机在空中喷洒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干冰在空气中迅速吸热__升华__,使周围空气温度急剧下降,空气中的水蒸气遇冷__凝华__成小冰粒,冰粒逐渐变大而下落,下落过程中遇到暖气流就__熔化__成水滴,水滴降落就形成了雨。(均填物态变化名称)14.农谚说“霜前冷,雪后寒”,其中蕴含的道理是:气温低的时候水蒸气会__凝华__形成霜,雪熔化形成水的过程中需要__吸__热。15.阳光照射下,海洋、陆地上的水会不断地__汽化__成水蒸气;
夜间气温降低时,水蒸气会__液化__成小水珠,附着在空气中的浮尘上,形成了雾。冬天,夜晚气温如迅速降到0 ℃以下,你家窗户的玻璃上会形成一层冰花,这是水蒸气__凝华__而成的,这层冰花在你家窗户玻璃的__内侧__(选填“外侧”或“内侧”)。16.某同学在探究物态变化的实验中,在试管中放入少量碘。塞紧盖子放入热水中,观察到试管中固态碘逐渐消失,变为紫色的碘蒸气并充满试管。(1)此过程固态碘发生的物态变化是__升华__(填物态变化名称)。(2)在上述实验中,小明同学猜想:固态碘是先变成液体,再变成气体,因为速度太快,液态碘出现的时间太短,因而没有观察到。为验证猜想,他查询了一些小资料:碘的熔点是113.5 ℃;
碘的沸点是184.4 ℃;
水的沸点是100 ℃。请你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说明小明的猜想是错误的原因:__热水温度低于碘的熔点,碘不可能熔化__。(3)为了进一步探究此类现象,小明在试管中放入适量温水,然后放入一小块干冰(固态二氧化碳),此时观察到水中有大量气泡产生,同时水面上有大量白雾。水中大量的气泡是由__干冰升华吸热__形成的。水面上大量的白雾是由__水蒸气遇冷液化__形成的17.有霜的季节,农作物常被冻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遭到霜冻。实际上,农作物不是因为霜而受冻的,0 ℃以下的低气温才是真正的凶手。当空气干燥时,即使温度降低到-20 ℃~-10 ℃,也不会出现霜,但此时农作物早就被冻坏了,农民们称这种情况为“黑霜”。(1)霜是由__水蒸气__直接变为小冰晶形成的,对应的物态变化名称是__凝华__。(2)请根据短文,对“霜”形成的条件提出猜想。猜想:霜的形成条件是__空气湿润__和__气温在0 ℃以下__。(3)某同学为验证上述猜想,做了如下实验:从冰箱取出一些-10 ℃的冰块,放在不锈钢杯子里,一段时间后可看到在杯底出现一些白色的小冰晶(即霜)。你认为该实验能否验证上述猜想,请简要陈述理由第三节 汽化和液1.下列措施中,能使蒸发加快的是(  D )A.给播种后的农田覆盖地膜B.把新鲜的蔬菜装入保鲜袋中C.把盛有酒精的瓶口盖严D.给湿头发吹热风2.下列哪一种现象属于液化?(  C )A.钢水浇铸成火车轮B.倒在地上的水一会儿变干了

C.清晨,草的叶子上有露水凝结D.用久了的灯泡的钨丝比新时3.如图是对一定质量的水持续加热过程中温度随加热时间变化的图像,由图像可知:水的沸点是__98__℃;
水在沸腾过程中,需要不断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其温度__保持不变__。第3题图题图4.如图是草叶上出现的露珠,露珠的形成是__液化__现象,形成的过程中需要__放__(选填“吸”或“放”)热。5.张家界景区雨后云雾缭绕,犹如仙境。关于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A.雾是水蒸气 B.雾是山中冒出来的烟 C.雾是水蒸气凝固形成的 D.雾是水蒸气液化形成的6.人游泳上岸以后,风一吹感觉身上很凉。这是因为(  C )A.水中的温度比岸上的气温高B.人的皮肤产生的错觉C.人身上的水分蒸发,要从人体吸热D.风把身上的热量带走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春天,早晨经常出现大雾,是汽化现象 B.夏天,从冰箱中取出的易拉罐过一会儿表面出现水珠,是液化现象C.深秋,枯草上出现的霜,是凝固现象

D.冬天,窗玻璃上会出现冰花,是汽化现象8.如图甲、乙所示,是在“探究水的沸腾”实验时,两组同学分别安装的实验装置,图丙是他们根据实验数据绘制的水的温度跟时间的关系图像。根据有关信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图线a对应的是乙实验中的数据B.图线b对应的是甲实验中的数据C.水的沸点跟水的多少无关D.到100 ℃时温度不再上升是因为水不再吸热9.夏天,人们常吃雪糕解暑,剥开雪糕包装纸时,雪糕周围冒“白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熔化时要放热 B.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汽化时要放热 C.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液化现象 D.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10.下列关于水沸腾的实验说法正确的是(  B ) A.水沸腾时冒出的“白气”是水蒸气 B.水的沸点随气压的降低而降低 C.水沸腾的现象只发生在液体的表面 D.水沸腾后继续加热,水的温度会不断升高11.取一只大的注射器吸进适当的乙醚,用橡皮帽堵住注射器的小孔,向拉

第四篇: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总结报告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记载的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以履行的重要法律手段。生效法律文书能否执行,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还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关系到国家司法的权威和尊严。这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又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当前“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执行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增强执行保障,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去年我院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执结标的额***万元,兑现执行标的款***万元,取得较好的执行成绩,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力克执行难案。坚持执行工作主动服务县委工作大局。我院抽调多名执行人员参与新区的拆迁、安置、建设工作,为保障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解决疑难案件。如***一案,执行标的物是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土地,按照法律规定,该土地无法执行。对无执行财产的案件,应退回原法院,如此以来,势必引起群体信访,给全县稳定带来隐患。按照政法委安排,我院决定立案执行,主动做好63名申请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将努力协调各部门,积极开拓执行途径,探寻有效解决办法。现案件正平稳有序地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效化解信访积案。县人大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和《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我们充分地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是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制度,积极把执行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正确地处理好严肃执法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我们坚持不折不扣地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积极全面地办理好人大交办的事项,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
认真听取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改进。去年以来各类涉执信访案件29件,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化解27件,信访案件化解率93%,妥善化解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我们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查摆和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反面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增强拒腐防变、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确保司法廉洁。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力度,对执行实施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建立硬性规范标准,明确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执行”,扩大执行公开内容,畅通执行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执行信息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三是优化执行队伍结构,调整充实执行队伍,对不适合要求的人员坚决调离执行岗位。  
  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我们采取多种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执行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司法为民。建立健全执行案件、执行程序、采取执行措施查询途径,建立涉访特困群体救助资金帐户,解决涉访特困当事人的生活救助问题,努力解决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院自身的因素:在执行积案中反映出以往不注意审理和执行的衔接,个别案件在审理中没有控制住义务人的财产,致使义务人在审理期间转移财产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容易激化,执行压力大,一些执行人员长期从事执行工作,产生畏难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新形势下新的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部分执行人员对新规定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对新规定把握不准确等等。  
  二是外部环境问题:部分被执行人经济困难,难以执行到位。我县经济不发达,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的较多,被执行人往往找不到且家中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交通肇事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多,往往因涉案车辆损害严重,所剩价值不高,保险赔付不足赔偿,兑现率低;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被告人已被羁押,绝大部分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无财产执行;
少数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不自觉履行义务,采取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严重的甚至抗拒执行、纠缠执行人员,造成执行困扰,影响执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院党组继续把执行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来抓,院长、分管院长亲自参与研究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进一步加强立、审、执的配合管理,完善各环节的协作,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建立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执行工作的根本保障。我们坚持把抓好队伍建设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继续抓好执行干警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执行公开、公正、公平、文明、高效。  
  有效利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作用,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开展。积极利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依靠各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协助,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穷尽措施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实现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第五篇: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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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七篇

【篇一】

一、基本情况

1、队伍现状:法院执行队伍包括执行局干警和四个法庭的干警。法庭只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其余的案件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在编政法干警8名,事业编制干警2名,聘用制人员3名,有司法警察身份的5人,具有法官身份的3人。10名在编干警都有本科学历。

2、执行案件数及主要类型:xx年1月至xx年12月,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126件,执行标的约3亿元,执结1766件,兑付执行标的款9000余万元。主要涉及民商事案件1269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6起,非诉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7起。

3、执行结果:三年来法院收结案件数、净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呈上升趋势。三年来尽管案件实际执行率达到了88.57%,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了89.51%,但历年来未结执行旧存案件仍多达3500件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没有履行能力、当事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客观存在。

二、执行难的原因

1、被执行人难找;
2、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
3、被执行人财产难查;
4、涉政案件执行难;
5、队伍素质不齐;
6、执行措施不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法院对自己缺少正面宣传,社会上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甚至误解。二是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文书为废纸,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逃避或公开肆意暴力抗法。

2、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凭法院“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体制上,公检法的执法联动协作不够,在处理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方面,常常是工作制约有余,打击不力;
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也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上,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公安、检察的力量没有充分利用好,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往往造成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

3、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局干警每年人平办案100多起。目前,执行局工作人员13人,只有 3名干警具有法官身份,公车一台,经费紧张,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工作和心理压力大,只能是疲于应付。

4、法律手段运用不够,执行处罚力度不大。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或采取的“赖、躲、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采取的法律手段还不够,打击处理力度不大。对其依法拘留的,前几年每年只有十多人,尽管今年增加到了四十人,但对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市到现在还没有突破零,没有起到打击震慑犯罪的作用。

四、建议意见

1、加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二要广泛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活动,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

2、创新执行体制,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一要不断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破解“执行难”。二要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体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三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无处可藏。四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部门配合执行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二要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加强执行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等硬件建设,逐步改善执行人员的办案条件,确保执行队伍稳步发展。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抗拒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基本解决xx的“执行难”问题。

【篇二】

为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以下简称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工作,近期,常委会杨文孝副主任带领内司工委同志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市中级法院及诸暨、柯桥、越城等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征求了检察院、公安局、乡(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单位、律师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等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情况及主要特点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面打响执行破难攻坚战。通过努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项执行绩效指标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执行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

1、执行工作进一步重视。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执行难,仅靠法院自身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联动执行,合力执行的社会共识与氛围初步形成。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和市两办相继发文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市中级法院把破解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1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执行工作,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举全市法院之力合力破难。对执行工作不力的个别基层法院予以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问责到位。

2、执行力度进一步升级。自《决定》下发和上级法院部署以来,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多项集中执行活动,如柯桥的“春雷”行动、诸暨的“零点”行动、越城的“雷霆”行动、上虞的“夜鹰”行动和新昌的“春茶”行动等。市中级法院也于今年4月组织全市法院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阶段性成效和社会反响总体良好,得到省高级法院和市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全市法院先后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报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2万例,不断加大舆论压力。利用征信平台限制或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融资、置产、企业信用评级、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入境、高消费,进一步增强执行威慑力。不少被执行人因在申请贷款、出入境时受到限制,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市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督促执行通告,分工负责,加强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统筹协调。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借助公安机关协控机制,全市法院共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4400余人,拘留3801人,罚款1002800元,拒执罪判刑28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3、执行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试行执行办案工作新机制,以执行指挥中心为龙头,通过法官主导,分工协作,切实加强执行节点管控,完善跟踪、预警、通报、督办和追责等执限管理,推动执行模式向办案团队化、流程标准化、操作集约化转变。在开展“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的基础上,创设混同执行、领导包案下沉、执行与媒体深度融合等三大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职能优势,努力争取辖区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推进,取得良好效果,被上级法院充分肯定。混同执行经验被吸收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通知》中,并在全国推广。

4、执行绩效进一步提升。在执行收案量持续飙升的情况下,全市法院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努力打造智慧执行模式。目前,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面接入最高法院“总对总”和省高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对涉案有价财物和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和变卖,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的空间。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全市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55654件,同比上升40.9%;
执结42791件,同比上升18.73%;
执行到位标的117.51亿元,同比上升57.43%;
平均执行天数72.21天,同比减少22.63天,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关键指标均在全省平均值以上,进步幅度位列全省各地市第一,执行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5、执行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通过组织参加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等形式,狠抓执行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司法改革契机对执行人员的配备予以政策倾斜,三分之一以上警车归口执行部门使用,配备148台执法记录仪、79台4G单兵执法仪等设备保障重大执行活动需要。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占比均超过最高法院确定的15%的达标线。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高标准建设执行设施,如越城区法院投入450万元建成全省一流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专区。执行专项经费也得到大力保障。如市财政为全市法院“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设立100万元专项经费,柯桥区法院设立专项执行救助经费80万元,嵊州市法院设立执行悬赏举报金20万元等。

二、问题与困难

1、在目标层面:当前执行工作质效与最高法院提出的工作目标还有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在执行规范方面,个别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有时还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情况。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发挥作用,部分案件是否穷尽执行手段等终本结案具体操作标准不够统一;
少数执行案件需要进一步加强节点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阳光执行方面,少数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存在遗漏的情况。在执行质效方面,当前执行工作质效虽然进步幅度较大,但与先进地市、先进法院相比仍然有差距,部分基层院执行的主动性、惩罚性、强制性有待加强。在执行保障方面,人员配备虽有加强,但与工作量相比仍显不足,有待加强。

2、在机制层面:《决定》的宣传贯彻在社会层面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执行难、难执行的情况依然客观存在。在调研中,我们也感觉到《决定》的宣传与贯彻在法院系统重视程度高,但在整个社会层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起重视。实践中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偏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现象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扭转,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绍兴经济发达,金融案件压力持续不减,因不动产处置难、办案周期长等,严重影响执行质效提升。执行强力推进与企业解困工作利益衡平在经济转型期也愈加困难。现阶段个别单位与部门对执行信息共享工作存在抵触畏难情绪,法院也面临着实际困难,“人难寻、物难查、案难结”的情况客观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3、在工作层面:执行工作不平衡,执行干警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要求尚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历史包袱较重,执行绩效数据存在一定短板,制约了全市法院整体执行质效的提升。对照新形势下目标任务要求,干警在拒执罪打击、执行信息化操作、涉执信访情况评析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执行规范化要求和终结标准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执行收案数逐年大幅上升,执行辅助人员不足,全市法院执行条线以占17.7%的人员力量,完成了全市36.6%的办案量,影响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执行权运行机制、执行人员身份及管理都在探索之中。有些基层法院执行部门人员进出频繁,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意见与建议

1、坚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认识。执行工作事关法律权威和威严,事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坚持公正司法不松懈,围绕执行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统筹兼顾,科学实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继续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2、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市法院要充分运用提级、指定、交叉、督办、混同执行和集中执行等方式,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曝光、打击拒执犯罪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力度,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要树立“审执并重”的全局观念,提高裁判质量,加强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等基础工作,完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要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执行工作中的重点,下决心执结一批影响较大的积案,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对采用执行和解的案件,要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执行标的,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意愿。

3、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合力。有协助执行义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研究完善协助法院执行的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联动机制、信息共享体系共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加大执行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广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增强当事人依法履行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和当事人正确、理性认识执行工作,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4、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处理好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法院要研究建立执行工作激励机制,在人员配置、教育培训和后勤保障上给予执行工作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执行干警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效调动执行干警和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执行队伍,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篇三】

近期,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林的带领下,我委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介绍,走访了区国土局、苏州银行等单位,大家对执行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严肃执法,文明执行,坚决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通过不断的探索改革,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机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缓解,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逐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区人民法院以公平公正为宗旨,注重促进民生和谐,不断规范执行工作流程,逐步化解执行难问题,案件执结率、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具体做法:

重视执行工作,建立制度保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执行难”问题,精准分析案情,注重协商沟通,争取各有关部门配合,不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其中包括流程管理、期限管理、绩效管理和质量管理等考核体系,内容涵盖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创新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执行质量。

坚持惩打并重,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区人民法院充分借力执行信息化建设平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惩戒性。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限制其高消费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以及遍布城乡的电子显示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高清照片公之于众,全方位打击老赖的生存空间,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净化吴江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建立和维护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

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执行公正。针对执行工作中执行权过度集中的问题,区人民法院采取了两权分离的措施,即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承办人不再“一包到底”,执行局裁决科以合议的形式对案件进行法律裁决,在必要时举行当事人听证会,根据双方诉求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加强了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与执行监督相分离,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物相分离,使执行中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监督,大大强化了执行的监督力度。

加强作风建设,预防执行腐败。加强队伍政治理论、廉政教育,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通过出台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规范、约束了执行干警的执行权力和行为,使执行的实施权与裁决权、确认权、兑付权分权制衡。同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学会换位思考,防止言语冲突。执行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案件流程管理,流转畅通,透明度强,避免了暗箱操作,达到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目的,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面对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被执行人及财产的隐蔽性增大等不利情况,我区的执行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

1.执行环境尚不理想。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缺失 ,社会上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观念,区人民法院面临着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困难,这直接导致了赢得案件的当事人无法实现其利 益。而这些问题仅靠法院单方面很难有效解决,必须借助于社会各方面力量,目前社会信息的共享度及各部门的配合度都不高,影响了执行效果。

2.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执行案件压力大,风险大,仅凭目前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很难应对迅速攀升的大量案件数量。在经济下行态势下,案件数还将继续增加,仅依靠现有的执行人员很难达到执结的平衡,执行积案的压力不断增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财产变现困难案件占比较大。此类案件法院无法执行到位,部分当事人缺乏理性科学认识,往往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影响执行工作权威性。

三、几点建议

区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探寻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继续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重视执行工作。要着眼于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重视和抓好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公民、法人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使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增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共同惩戒力度,加大其失信成本,挤压其社会活动空间,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效应,提高其自觉意识,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工作中要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推进审执结合,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要加大对诉讼案件在立案、审判过程中的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发挥诉前和解优势,加大立案前息诉工作的力度,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措施的及时应用,便于执行阶段的财产控制。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应就执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一致意见,注重判决的可执行性,避免出现司法白条。理顺审判与执行、判决与调解、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保障立、审、执的整体性、可操作性,使当事人的现实利益得以实现。要进一步加大对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提高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

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执行工作合力。应充分重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在执行过程中相互协作,使公共信息得到及时共享,破解“执行难”困境。要健全大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通过账户信息、媒体曝光、公安监控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全方位、多元化地增大“执行合力”。全面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引进科学合理的人才进入机制,增加办案人手,充实人员编制,增加执行辅助人员,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保障。要关心执行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方式减轻执行人员精神压力。同时要保障执行的装备配置,使执行工作有备而战。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锻造一支有政治头脑、懂业务、懂执行艺术的执行队伍,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篇四】

为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内司委与省法院组成调研组,赴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丹寨县就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实地查看了法院执行工作有关场所,并听取黔东南州法院及各基层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总体上看,自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省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立足地方实际,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题,千方百计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运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所有执行案件网上办理,实现对案件整体质效和个案的监督。积极配合最高院完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力推进本省“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查控一体化。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对被执行财产处置以网络拍卖方式为常态、传统拍卖方式为例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一案一账号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全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机遇,运用大数据技术为执行工作提供精准服务。

(二)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部分人员被纳入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探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惩戒力度,贵阳市研发了“六个自动”的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自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业务办理。加大曝光力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通过社会舆论迫使其自动履行。

(三)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规避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具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正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定罪量刑。xx年至xx年9月,全省法院共对187人处以罚款、对6046人予以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当事人提起自诉共69人,判处20人。

(四)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促执行。深化法院审执分离,强化横向制约和纵向监督,从体制上构筑抵御干扰执行的防线。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全省三级法院法警部门分别设立执行支队、大队、中队,按“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原则,由执行局对派驻法警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上下联动、同级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如黔东南州在本辖区实行战区制,合力攻克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专版报道。

(五)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一是细化措施强抓落实。xx年,全省法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全年执结了大量案件,有力推进执行工作。10月,省法院制定下发力争两年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xx年9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大战一百天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二是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与省社科院联手对该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制定更加细化、更为严格的指标体系,全省法院正逐项落实。三是分批次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签订责任状。今年4月7日、8月11日,省法院分别与第一批20个、第二批45个力争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法院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已对第一批20个法院进行了预评估,取得较好效果。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依然突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藏匿行踪,千方百计逃避执行,而法院对此并无有效处置手段。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执行工作部门人员配置、车辆等装备配备不足,可利用的强制执行手段有限,跨行政区域案件执行成本大、协调联动难等。实施财产查询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覆盖面有限,查、控一体化建设尚需完善。法院系统与住建、人社、车管、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尚未形成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另外,对被执行人的基金、股票、投资理财产品等新型财产的查询还缺乏更为简便快捷的查询机制。

(二)义务协助执行部门不愿配合。一些部门如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不予重视,消极配合执行。以内部规定、行业规定等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导致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面临较大阻力,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执行效率低下。

(三)涉特殊主体案件难以推进。一是涉政府部门类案件,这一类案件的被执行主体较为特殊,在执行时,法院遇到阻力较大,不能运用适用于一般执行主体的执行措施,导致案件难以执行,需要形成化解这一类积案的有效机制。二是执行案件涉及房开、农村违章建筑等牵涉面广、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案件,对地方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在维护地方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之间,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较大考量。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有的案件当事人缠访、闹访,法院面临巨大的信访压力,疲于应付上访案件。

(四)法院内部存在影响执行工作的主观因素。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慵、懒、散、吃拿卡要,对执行工作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方面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可靠财产线索,执行人员不予及时查询。有的对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未能及时委托评估。对已评估的财产未能及时委托拍卖、变卖,对被执行人财产变价后或者银行存款冻结、扣划后,未能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人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释法明理、消除冲突对抗的能力有待加强。

(五)普法宣传不足,缺乏正确舆论引导。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完全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工作方式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活动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推进。

三、意见建议

法院执行案件多是社会经济活动高速发展的现实反映,执行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既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又有法院内部自身因素的制约。解决执行难问题需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发力推进。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当前,由于失信惩戒力度不够,虽然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了“黑名单”制度,有效限制了“老赖”的出行、消费、借贷等,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施范围仍然有限,惩戒威力尚未全部发挥出来。要把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保、教育、就业、投融资等领域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寸步难行。逐步形成以法院为主导,银行、社保、航运、教育、就业等各部门全力配合实施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大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网络查控系统的覆盖面,积极与土地、房产、车辆、股权等管理部门深度对接,实现信息互通互享。通过被执行人的水、电、气登记信息、纳税信息、手机信息等,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充分利用大数据服务执行工作,把数据采取、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与执行工作全程衔接,推进大数据在执行领域应用取得实际成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解决。政府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在参与社会经济事务活动的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时,应尽到勤勉审慎义务,让政府行为符合市场活动的规律,避免决策错误造成重大社会问题。二是作为管理部门管理社会事务时,应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尊重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积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不断推动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解决。

(四)以集中解决执行难为契机,形成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当前,全省法院系统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如提出“大战一百天,掀起新高潮”行动、实行战区挂图作战等。这些工作,对短期内推进一定数量执行案件的解决具有积极作用,是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突击战、攻坚战,但还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让这些好的做法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以良好的工作制度推动执行工作开展。把功夫用在平时,避免干警长时间过劳抓执行,切实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提供人身安全保障,避免打突击战、毕其功于一役。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社会良好的法律素养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基础,法院不能关起门来搞执行。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晓、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不仅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还要宣传失信被执行人所面临的联合信用惩戒的后果、强制措施的适用等,以正面宣传为引导、不利后果为威慑,形成自动履行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拒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典型案例宣传,震慑具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主义倾向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法治公信力。

(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建立立、审、执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在立案、审判环节做好做足工作,为减少执行难题未雨绸缪。在立案环节,应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告知与提示,降低其对执行兑现的心里预期和执行不能的对抗情绪,释明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审判环节,及时提醒当事人可进行财产保全,对诉讼中进行的调解,力争在调解书制发前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减少调解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将调解思维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冲突对抗,促成自愿履行。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经验交流活动应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其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

(七)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强制执行法。当前的法院执行工作,强制性有余而实施手段不足,联合惩戒有效而适用领域有限,执行措施可用而掣肘因素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被执行人实施的追踪调查手段有限,对协助执行单位的协助履行义务规定强制性不足,对特殊主体案件威慑力不够等,缺乏国家立法层面的强制执行法支持。同时,对执行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甚至乱执行现象亦无强制性法律规制。因此,制定强制执行法确有必要,一方面对形成全社会了解执行、支持执行,形成“大执行”的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于执行权的规范化运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具有重要意义。

【篇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永红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委员赴三县一区和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院及县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情况,走访县区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人大代表、律师及县区司法、国土、房产、农商行等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管理,集中破解执行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xx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100件,执结22255件,执结率为76.47%,受案标的额150.17亿元,执行到位标的108.51亿元,标的到位率72.25%。在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队伍建设和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执行措施,执行公信力稳步提升。全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打击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江淮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拘留610人,罚款127.8万元,搜查201次,执结案件2057件,执行到位标的4.57亿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xx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658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2109人次。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追究涉嫌拒执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案件数逐年增长。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871件,执行到位标的2356万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二)完善体制机制,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全市两级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坚持执行信访接待制度,不断加强执行联动。探索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分段集约式执行模式,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1天。协调市委办、市政办出台《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成立攻克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将协助法院执行情况纳入效能考核,为全市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市中院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防范等多项制度,明确执行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标准、职责权限、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执行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全市法院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枢纽作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规范执行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促进案件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参与执行活动。加强对执行人员工作作风、态度、纪律的日常检查,惩治执行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执行裁判文书20557篇,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度,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四)深化平台建设,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网络查控能力大幅提升,司法拍卖效率不断提高。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启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14类18项信息查询及在亳州金融机构存款查询、冻结、划扣功能。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联动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自动对比、自动启动对被执行人限制、制止等措施。全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持续降低拍卖成本,提高拍卖溢价率。xx年以来,全市法院发布网络司法拍卖968起,成交金额1.73亿元,溢价率13.9 %,帮助当事人节约佣金865万元,促进拍卖价值和效率的最大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信用惩戒措施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个别被执行人通过歇业、转产、分家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由于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不能尽早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流拍”无人竞买现象增多,导致执行处置难度增加。调研中发现,特殊主体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较为普遍,xx年以来,全市特殊主体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96件,总金额达到3634.15万元。

(二)执行工作机制仍需完善。“立审执”环节之间的兼顾协调仍需加强。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重点环节还需进一步规范。调研中发现,“立审执”有序衔接还不够顺畅,加上申请执行人风险意识不强,在立案和审判阶段未能及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导致有时错失执行良机。xx年至今年5月,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案件2264件,占案件总数的7.78%。个别案件财产评估、拍卖周期过长,财产处置变现率不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有待提高,个别案件进展公开不及时,有的案件已中止或执结,但未及时告知当事人,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力产生怀疑。执行信息化查控尚需健全,大数据整合、分析和应用功能还需强化。部分县区反映,执行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把握上还存在认定标准宽、程序简化等现象。

(三)执行联动机制效果有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执行联动机制“联而不动、动而不畅”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点对点”银行查控机制信息反馈还存在延后性。少数执行协助单位配合度不高,在财产查询等业务上存在办事效率低,反馈信息不准确,网络查控与临柜查控数据不一致等问题。个别县区的户籍信息及车辆管理信息尚未与法院网络查控体系对接,联动机制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影响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不够,联合惩戒功能尚未充分发挥,日常监管检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执行不规范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调研中发现,个别法院在落实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等规定上存在执行告知、财产处置等工作延误、财产申报令未及时发布,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行为制裁比例较低等问题。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个别案件是否穷尽执行手段等终本结案具体操作标准不够统一。少数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存在遗漏的情况。另外,对执行案件没有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和执行措施,就简单地将案件归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申请人的债权并没有实现,从而影响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五)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在编执行干警142人,占在编人员的18.8%。虽已超过15%的比例要求,但执行队伍结构与执行工作任务要求尚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县区执行干警年龄偏大,知识储备相对滞后,信息化操作运用能力欠缺,整体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发展的要求。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执行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执行法官员额制后,入额法官办案任务更加繁重。xx年执行法官人均办案160件,xx年人均办案180件,截至今年5月,执行法官人均办案已达126件。有的基层法院执行法官人均办案超过220件。执行压力较大,执行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制约执行工作效率的提升。

(六)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调研中发现,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意识淡薄,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成本低,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xx年至今年5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1346件,占案件总数的0.46%;
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27件,仅占案件总数的0.09%。个别单位和部门协助支持执行的意识不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一人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尚需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还有较大空间,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工作的渠道和平台还需进一步畅通。

三、意见和建议

(一)咬定工作目标,不断深化执行工作认识。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坚决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到位,把执行工作作为实现法院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大任务高效优质完成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巩固执行改革成果。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不断健全全市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贯彻落实最高院《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确保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加快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
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完善终本案件审查确定、恢复执行和退出机制,严格把好终本案件入口关,切实抓好终本案件审理。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经验总结,注重执行成果转化,积极构建适合我市实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执行工作成果。

(三)优化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治理执行难大格局。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要求,着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大格局。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实现亳州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同步列入政务公开事项,真正运用到管理、审批等工作中,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法院、检察、公安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

(四)创新规范执行方式,着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切实提高案件的执行率和到位率。拓宽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渠道,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弄清被执行人财产。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化财产报告、财产搜查、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打击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不断创新方便快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完善执行听证制度、执行案件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加强对执行不能和执行不力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厉行理性认识执行工作,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通过发布白皮书、举办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我家亳州APP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新进展、新举措,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努力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舆论氛围和良好执行环境,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六)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要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强化执行物质装备建设,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分工协作的团队化、集约化工作模式。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执行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树立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鼓励执行人员钻研执行业务,不断提高执行人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涉执信访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建立健全执行人员履职保护和职业保障机制,不断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健全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手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

【篇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但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等原因,导致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执行难题“开刀”,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xx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级联动开展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的要求,及区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黎建国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项工作调研组,对区人民法院xx年以来执行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调研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调研情况,请予审议。

一、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看,xx年以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有效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xx年至xx年8月,建阳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14件,执结4294件,案件执结率80.86%,到位标的额28961.61万元。今年1月到8月,执行实际执结率60.25%,同比去年同期上升18.98%;
执行标的到位率65.28%,同比上升23.49%;
案件终本率35.29%,同比下降22.6%;
裁判自动履行率90.62%,同比去年同期下降0.74%;
执行异议案件15件,相对去年同期减少17件。区人民法院主要做法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破解执行难工作。xx年,省政法委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成立区“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各相关部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对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同时,区法院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抓思想发动,抓落实推进,努力调动区法院执行人员的积极性,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 稳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破解执行瓶颈障碍。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审执分离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改革。按照审执分立制约原则,所有案件审判与执行相分离、立案与执行相分离,案件的执行均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执行局执行,如罚金、受理费、财产保全等案件的执行,均由审判业务部门移送立案庭立案,再移送执行局执行;
二是完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细化团队分工,整合执行局全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组建执行实施团队,案件分阶段执行,设立财产查控、诉讼保全组、执行综合组等,明确各组功能职责,各小组专司其责,提高执行质效,有效的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现象。三是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止执行难、促进案件顺利执结提供支撑,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三)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针对执行工作顽症和突出问题,区法院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开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同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案件明显上升。二是完成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区法院针对xx年12月31日前执行案款专户进行逐笔核实清理,集中造册,建立执行案款台账,规范台账管理,严格收支流程,对xx年以后的新收执行案件,共发放执行案款20307.9882万元,预防了执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四) 不断改善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执行人员能力水平。重视执行队伍建设,注重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作风纪律建设“三同步”。一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发挥廖俊波、詹红荔黄志丽、陈群身边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执行人员为民司法意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二是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每月政治学习,每周廉政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业务学习,提升新形势下执行队伍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和维护公平正义等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执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严肃整治执行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五) 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工作效能。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部门网络“点对点”财产查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二是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随着拍卖系统、失信惩戒限高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人民法院事项委托平台陆续上线运行及将扩建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打造一个执行有痕的“全天候网上执行局”,使整个执行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管得住、查得到”。三是加强联合信用惩戒,通过失信曝光、罚款、拘留、执行悬赏、公安布控、限制出境、强制迁出、涉嫌拒执罪的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提升执行质效。四是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从xx年3月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络司法(执行)评估系统上线运行后对需要处置的财产则一律改为通过该系统进行内网挂网拍卖。xx年1月至xx年8月10日,区法院网拍件数位列南平市基层法院第一。

二、 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区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执行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与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 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总体上看,区法院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但少数执行人员对破解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主体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部分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区法院在采取财产调查和强制措施等方面还不够扎实有力。“阳光执行”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执行流程公开的双向互动性需要加强,有些案件由于申请执行人难以联系执行人员、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对执行工作不信任、不满意情况仍有发生。

(二) 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完善,“立审执”兼顾仍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执行重点环节仍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尚需健全,大数据整合、分析和应用还需强化。执行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把握上还存在认定标准过宽、程序过于简化等情况,影响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三) 执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执行人员群众意识不强,对申请执行人的合理司法需求回应不够重视、不够及时,有的年轻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还存在畏难怕烦思想,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还有发生。执行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执行机构“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执行人员长期高负荷运转,力有不逮。

(四)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协助支持执行的意识不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尚需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有较大空间,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工作的渠道和平台还需进一步畅通。此外,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和财产登记制度尚不健全,增加了法院执行查控的难度,致使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还不高;
由于司法救助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致使对一些无财产可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司法救济措施尚难落实到位。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区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 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执行难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和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只有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提升。当前,破解执行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要牢牢把握有利时机,牢固树立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切实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改革方法推动执行工作,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 继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切实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建立健全法院系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要进一步理顺“立审执”分离和“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关系,完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司法程序衔接机制;
加快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
认真执行有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谨防失之过宽、标准过低;
加快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
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确保考核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此外,要完善司法救助和执行保障机制,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深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不断拓展网络查控范围,完善网络冻结、扣划功能,着力将被执行财产“一网打尽”,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要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资源,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处置和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让执行工作长出“利牙铁齿”。要切实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实现对执行案件立体化节点监控,以信息化倒逼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推广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四) 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要围绕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队伍,引导执行人员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树立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要积极营造自觉抵制各种因素干扰和诱惑的廉洁执行氛围,防止“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况发生。要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等多种途径,鼓励执行人员钻研执行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突发事件应急、做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要关心爱护执行人员,积极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不断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

(五) 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着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此,区法院要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同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并确定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区人大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积极监督和支持法院履行职责,排除对执行工作的违法干预。检察机关要依法主动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检察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区法院在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
要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利用多种途径加强与当事人互动,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做到执行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可控。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推送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正确对待执行不能,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法律、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合力破解执行难的社会舆论氛围。

【篇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3月中旬至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渭高带领内司委有关同志,先后到袁州、上高、靖安、奉新、xx中院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期间,听取了各地法院关于xx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与检察、公安、司法、国土、建设、工商、房管、金融、律所等单位人员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全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狠抓民事执行工作,在案件大幅增加,执行环境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实现了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的“三提升”。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637件,执结15010件,执结率85.11%,实际执结率41.9%,受案标的额124.9亿元,标的到位率19.83%。与上年同比,受案增加4102件,受案执结率提升47.12%,实际执结率提升5.8%,标的到位率提升3.9%。但从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来看,两者所占比例都比较低,表明“执行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各方支持,着力构建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xx年12月,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县(区)两级党委有关部门及25家执行联动单位召开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电视电话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市中院提出的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上高、高安等地党委出台文件,对执行联动单位进行督导问责。全市法院除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外,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截止今年3月,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042人次,并通过法媒银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与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国土、金融等30余家单位对接联动,对3652人在申请贷款、投资经营以及出境、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其中2538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还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与20家银行建立了实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机制;
与公安、房管、国土等部门开通“点对点”信息查询机制,及时发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xx年以来,各银行反馈查询结果70.7万笔,涉及存款金额95亿余元。此外,全市法院积极引入公安协查机制,利用公安侦查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获取线索315条,成功抓获在外逃避执行的人员59人。

(二)加强工作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格实行分权改革。将执行立案权、裁决权和实施权分别交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防止执行权力滥用。袁州区、奉新县法院推行分段式执行模式改革,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23%。二是加强执行制度建设。市中院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风险防范等17项制度,明确执行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标准、职责权限、操作规程和方法步骤,不断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三是强化执行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对全市法院7000余件执行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严格规范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准确录入执行案件信息,防止执行案件体外循环。运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控,防止和减少“消极执行”、“乱执行”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保管和发放制度,所有执行案款都必须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执行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经手执行案款现金,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全市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网、执行服务窗口、触摸屏查询平台等载体,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全过程,并将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等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同时,通过12368语音服务热线,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以短信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让当事人随时掌握案件的执行进度,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高县法院在大厅醒目位置专设执行工作意见箱并定期收集、答复当事人意见,进一步拓宽了民意沟通渠道。

(三)加大执行力度,致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密集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全市法院持续开展了“春雷行动”、“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拘留319人,罚款182人,搜查204次,执结案件208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96亿元。尤其是加大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积案567件,占涉民生积案的90.6%,执行到位标的额1118.96万元。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打造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监督管理、信用惩戒、信息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执行指挥中心。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和规范管理。xx年,万载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了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取得良好效果,并被《江西新闻联播》报道。为此,市中院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将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提升司法拍卖的透明度和成交率。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司法拍卖257次,成交额8973万元,溢价率达23.4%,帮助当事人节省佣金400余万元,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实现了涉诉资产价值最大化。三是联动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全市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同时依照新的司法解释,大胆适用自诉方式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袁州区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xx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自诉立案拒执犯罪案59件62人,判处39 人(其中公诉32件33人,判处25人;
自诉27件29人,判处14人)。四是注重优化执行效果。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同时,注意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注意刚性与柔性,原则性与灵活性,情、理、法之间度的把握。尤其对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以及群体性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做好执行和解工作,统筹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充分考量职工安置、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宜工集团系列执行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与江西中祥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申报、发放司法救助金923.8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二、落实人大决议的情况

xx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后,全市法院把落实人大决议作为助推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市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全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开展了人大决议的学习讨论,同时在各县(市、区)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中广泛宣传《决议》内容。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市中院从四个方面对《决议》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制度,以机制创新推动执行工作发展。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今年3月,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会、执行工作推进会,对《决议》的贯彻进行部署,并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督查《决议》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工作联动。强化内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配合。同时按照决议要求,主动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执行联动,协调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齐抓执行工作的浓厚氛围。调研座谈中,各相关部门(单位)都一致表态,将按照市人大决议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最近,市房管局开辟了“绿色通道”窗口,专供法院执行干警查询当事人的房产信息,实施不动产查封。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联动机制尚不健全,“联而不动”依然存在

一是法院立案、审理、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完善。立审执的有序衔接有时不到位,导致有的案件信息沟通不畅,执行期限过长。二是法院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法院与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但运行的情况不够理想。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联动机制建设仅仅停留在会议或者文件上,仍处于“联而不动”的状态。尚有个别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仍然以内部规定等名义,对执行工作不愿配合。

(二)惩戒措施落实受限,威慑功能彰显不足

xx年1月20日,中央3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32个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设定了惩戒措施;
xx年9月1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又从11各方面设定了37条惩戒措施。但目前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联合惩戒主要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贷款、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少数科目方面,这些举措对惩治“老赖”虽然起到了一定威慑作用,但对拒执行为还没有构成全面围堵。虽然上级有关文件还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领取迁拆补偿款等;
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提拔、转干、入伍、公务员招录等方面政审时,如实签注相关人员的失信情况,等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联合惩戒措施因多种原因并未得到较好的落实,惩戒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执行环境不够优化,执行压力重如泰山

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一是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人以拖、赖、躲等办法逃避执行;
有的恶意规避法律法规,通过歇业、转产、分家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
还有的诉诸威胁,以跳楼、喝农药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甚至有的不惜暴力抗法,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二是党政机关涉执案件仍然存在“以权抗衡”现象。如有的对法院执行工作推诿拖延,有的不冷不热,甚至施加压力。三是在企业涉执案件中存在地方保护现象。一些地方、部门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由,在协助执行时总是“能推则推、能避则避”。四是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民事活动蕴藏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案件只要有法院的裁判文书,就应执行,否则就认为法院推诿或有潜规则。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一旦自身利益不能实现,就到处上访、缠访、闹访,造成法院涉执信访多、息访难。五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为民司法的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糙,存在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现象。还有的纪律意识不强,导致法律文书内容提前泄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客观方面:一是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再加上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无法共享,法院无法准确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能尽早的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二是部分案件客观上存在执行不能,如被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等;
还有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现象增多,执行处置难度增加。

四、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浓厚氛围

法院要加大中央、省、市关于执行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决议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识。要主动与普法、宣传等部门加强联系和合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的媒体广泛宣传执行工作,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改善执行环境,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正确引导舆情,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营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等形式,动员舆论和社会道德力量,促使其履行义务,形成全社会讲诚信、守法律的良好风尚。

(二)要尽快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案、审理、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在立案、审理、调解和保全等环节加强配合,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在立案阶段要多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提高保全适用率,从源头上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二是法院要继续积极主动地争取各方支持,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切实的回应举措,真正地让执行联动机制有效地运行起来,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尤其要消除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影响,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排除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对故意拖延、规避协助执行义务、妨碍执行造成执行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要创新规范执行方式,着力提高执行效果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切实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要进一步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财产、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要下功夫推动上级有关联合惩戒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者的社会生存空间,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藏身。要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完善各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强化财产报告、财产搜查、司法拘留、边控等执行措施,打击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要认真落实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全程公开、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增强案件执行程序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要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执行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能力素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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