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启明文档网 >专题范文 > 讲话稿 > 2022年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2022年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时间:2022-09-01 16:35:04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5篇

【篇1】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6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

2015年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

2015年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

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2015〕4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1月15日)起实施。

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二)严格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三)正确引导。

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篇2】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6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

2015年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

2015年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

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2015〕4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1月15日)起实施。

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二)严格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三)正确引导。

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篇3】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6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

2015年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

2015年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

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篇4】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

春运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春运工作千头万绪,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尤其是旅客运输安全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春运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春运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在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责、早、实、优的春运工作方针,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圆满完成了xx年公路水路春运各项工作,实现了组织有序、安全顺畅、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总体目标,春运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春运总体情况

今年春运全省公路、水路共发送旅客1.15亿人次,同比增长1.4%,约占全省旅客发送总量的85.2%,其中公路发送旅客1.13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2%,公路运送省际旅客524万人次,同比增长5.4%;水路发送旅客210万人次,同比增长12.1%.回顾全省春运工作,在发送量增长、运输组织难度加大的情况下,由于准备充分,组织保障有力,春运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做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归纳起来有四个特点:一是准备充分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将春运作为每年的头件大事来抓,早部署、早行动,认真落实好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交通运输部徐祖远副部长充分肯定广东春运工作,认为广东交通运输系统做到了组织有力,运力保障充足,考虑周详,安排全面.春运期间全省公路客运共投入中型以上营运客车4.5万辆、155万个客位;客船255艘,5万多个客位,满足了运力需求。同时全省储备客运应急运力1000台,货运应急运力500台,以备突发性运力需求。公路、航道部门提早做好各项准备措施,确保公路和航道畅通。

二是组织有序

今年的春运组织工作在客流量、流向、新运价实施以及天气、道路状况等客观因素不确定的情况下,做到了组织有序,达到了既定的春运组织目标。全省各市特别是珠三角城市能积极配合琶洲异地侯乘转运以及广州南客运站线路接驳调整工作,确保春运主战场广州地区旅客有序流动,缓解了广州火车站地区春运压力以及道路旅客疏运压力。

三是安全顺畅

安全是贯穿春运全过程的核心工作。春运开始前各市对参加春运的企业、车辆、站尝码头等进行了严格细致检查,厅也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各市进行春运前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各地严格贯彻落实三把关一监督等相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春运旅客安全出行,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各级公路、航道部门,尤其是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以舍小家顾大家的忘我精神,加强道路、航道的维护保通工作,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航道畅通。各客运站尝城市地铁、公交加大发班密度、延长服务时间,合理组织运力调配,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返乡、探亲、旅游等出行方便快捷。

四是以人为本

今年春运无论是站场服务,还是文明执法,无论是春运宣传还是运输组织,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统致力于提供更为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改变道路运输行业在旅客心目中的地位,让更多旅客愿意乘坐、优先选择乘坐。广州交委在春节全面启动前及时制订了和-谐春运,温馨服务10项便民措施,指导广州地区各运输企业、站场为广大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体会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同志们充分认识到春运工作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方面,春运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对交通运输部门三个服务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事实证明,广东交通运输队伍经受住了考验,交出了满意答卷。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5点经验做法值得肯定:(一)早作准备、落实责任,将春运工作常态化是做好春运的基础经过多年春运的磨练,我省不断优化调整春运工作方案,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春运规范,春运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企业、站尝港口等根据历年春运工作经验,结合今年春运特点,狠抓春运各项准备工作落实。

春运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自明天开始、历时40天的时间、具有中国特色的春运就要启动了,今天,我们召开春运工作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安排部署我县xx年春运工作。往年,我县春运工作会是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今年我县春运工作会不仅要求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而且要求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参加,并且邀请了县综治办和六城联创办负责同志参会,从今天会议规模和县委、县政府的态度可以看出,今年我县春运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其重要性。刚才,运洲同志宣读了《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光山县xx年春运工作指挥部的֪ͨ》和《光山县xx年春运工作方案》,县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春运工作职能作了很好的发言,请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做好我县春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对于每一项工作,我们都讲重要性,春运工作也不例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灵魂深处高度重视我县今年春运工作,源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自去年十一月份以来,我县接连发生几起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在全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凡是有良知的光山人都不希望光山再出现任何事故,而春运又是人员集中、车辆集中、人心浮动的一个特殊时期。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公职人员和干部群众要正视这一特殊形势、特殊情况,做任何工作都不能懈怠,尤其是春运工作。第二,具有光山特色的约十五万充绒大军在腊月初十之后相继返乡,这部分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交通工具都是汽车,最大特色是客货混装,我们过去引以为豪的充绒大军集中返乡,放在今年来看,这些是最大的压力,安全隐患相当大。第三,我县有近20万劳务大军也要集中在这40天时间返回或外出,人员相对多一些。第四,我县有80多万人口,春节期间都要流动,过去出行是靠步行,现在基本上都是靠机动车代步,这些流动确实比较热闹,营造了喜庆的春节气氛。但是人只要动,它就有安全隐患,车只要动,它就有风险。第五,xx年,国庆节长假时,国家实行七座以下车辆免高速通行费,巨大的客流给部分景区、高速公路造成了拥堵。今年春节国家继续实行这一惠民政策,根据传统,大城市、大都市的人要往农村迁徙,这将给县城一级保畅通带来了压力。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们面临的五大形势,切实做好今年我县春运安全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工作任务

春运期间,我们要重点做好三保工作,即保安全、保运力、保畅通。保安全是前提和基础,对我县而言,今年保安全是第一位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教育引导好我县的运输企业、人民群众,特别是铁路沿线的乡镇要教育引导好人民群众在春运期间远离铁路,搞好护路,不能出现任何铁路方面的安全事故,高速公路沿线的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不要横穿高速公路,确保安全出行;保运力,就是县内所有运输企业、部门在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好、调度好运力。保畅通,就是确保县内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所有道路尽最大可能畅通,这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请大家对照《光山县xx年春运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和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三、强化措施,确保我县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一要广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发送短信、印发宣传单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安排出行时间,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有序出行。二要科学制订春运工作预案。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负有重要监管职责的交通、公安、旅游部门要制订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的春运预案,尤其是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三要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县运输企业要对运输车辆、运输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有一点安全隐患、异议的车辆,宁可停运,同时要对驾驶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患有脑血管疾病的,坚决不允许其开车上路。各乡镇要把辖区内道路状况进行认真的排查,清理好桥梁上积雪积冰,清除掉路口拐弯处影响视线的障碍物等;要组织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等单位对乡村道路上违法载人三轮车、农用车、货车进行严查严管。县交通、公安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对县内主干道和重要路口的监管,坚决避免安全隐患,严禁三品上车。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单纯是某一个部门的事,从国家到省到市,春运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发改委,发改委是总牵头、总协调、总负责,交通运输部门是主力军,是春运的主体,公安交警、安监部门是春运的监管主体,尤其是公安交警部门,春运期间要全员上岗,科学调配警力。县城巡防大队要行动起来,维护好、整治好县城交通秩序;县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信息给交通运输企业、公安部门;县文广新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的宣传、教育、引导,并配合县公安、交通部门把春运安全作为电视宣传主题;县移动、电信等单位要建立短信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温馨的安全提示;十里镇、寨河镇要将辖区内的渡口在春节期间予以取缔,不准其载客运行;其它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五要提高服务质量。越是繁忙、运力紧张的时候,越是对我县各运输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的考验。各运输企业在做好日常服务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春运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好医疗救助服务,如备好急救药品等,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和谐春运。六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从明天开始,县春运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指挥部办公室要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七要强化组织保障。春运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双节期间的重点工作,县政府已成立春运工作指挥部,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上路,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好春运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春运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同志们,xx年的春运工作即将开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和春运工作要求,认认真真地研究一次春运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我县今年春运工作安全、顺畅、有序进行,为打造平安、和谐光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春运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篇3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是一项十分复杂和繁重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出行,社会高度关注,影响广泛,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春运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并抓紧抓好。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原则,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

春运期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关注春运动态,深入到基层,亲临第一线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春运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运力组织

总体来看,xx年春运期间,我县旅客出行规模将继续呈增长态势,全国物资运输仍较繁忙,极可能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学生流、务工返乡流、探亲流、旅游流等四个客流群体相互叠加,对我县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运输需求,全县将开通客运线路97条,其中省际线路12条,市际线路9条,县际线路4条,县内线路72条,投入营运客车435辆,调度应急机动客车35辆。投入客船37艘,投入出租车223辆、公汽86辆,运力相较去年更加充足。在保证运力的同时,县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旅客流量和流向、流时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及时组织运力调配;要对出租车出城进行审核,同时做好公汽与运输站点的衔接工作,确保旅客集散通畅;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及客运站迅速做好春节运输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既要保证旅客及时疏送,又要统筹兼顾好货物、民生物资运输,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要确保安全畅通

春运工作千头万绪,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尤其是旅客运输安全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可以说,安全畅通是春运的头等大事,安全畅通问题决定了我们春运工作的成效。所以,我们要把安全畅通作为春运工作的首要前提,所有的管理活动都要服从于安全畅通,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要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目前,我县公路环境大为改善,公路路况、交通安全相对较好;公路运力充分,车辆更新换代,车辆档次越来越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整治。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认识、安全投入、责任制落实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还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存在,必须警钟长鸣,决不可掉以轻心。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狠抓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环扣一环,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辆班车、每一个人,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县城乡各客运站要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旅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春运前要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汽车站、渡口、车船,要逐一进行排查,找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矛盾,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不符合安全要求规定的车、船,一律不得参与春运,确保春运期间我县不出现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其中,小池镇尤其要关注横坝头渡口的春运安全,针对客流量可能大增的情况制定相应预案,确保九江一桥封闭后两岸百姓春运期间安全便捷出行。新开镇尤其要注意加大对农民自用船管理,坚决杜绝自用私船自渡客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

三是要强化交通管理。县公安交警、交通、公路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容易造成拥堵的主要路段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强警力部署,及时做好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严管理,保畅通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客运企业和公路沿线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普及率要实现100%的目标。各乡镇要摸准辖区内通村通组公路的危险易堵路段,春运期间要安排力量进行交通疏导,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大规模车辆拥堵现象。县公路局和农管局要加强在建公路的监管,完善各种交通标识,做好交通引导工作;要组织公路抢修应急分队,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县水利局要抓好堤顶公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重点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路上执法力量,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城区繁华路段、农村道路等重要道路的巡逻监控和依托城区的各出入口检查点的联合执法检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严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力争xx年春运期间交通事故率及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

四是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春运应急准备。县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的天气变化,及时作出降温、雨雪、大风、冰冻等天气预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制定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保障春运安全的应急预案,并全力做好相应的运力准备。一旦出现极端天气预警,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北部山区各乡镇要密切关注山路情况,该封路的要封路,该设置警示标志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尽量严一点、紧一点,确保旅客交通安全。

四、要优化便民服务

各相关单位要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力开展各项便民活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千方百计为旅客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县物价部门要依法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气象信息等,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出行有序、出行满意。

同志们,xx年春运工作已经启动,实现和谐春运、平安春运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作风,切实做好xx年春运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最后,给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内容仅供参考

【篇5】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

2016年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6年将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那么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自2016年12月26日起,我国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工作,潍坊市各级机关是试点范围之一。
据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的。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试点办
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试点期限为二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国务院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推荐访问: 职级 并行 动员 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 工作动员会议上 讲话 领导在职务职级并行 工作动员会议上 讲话 总局王军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进部署会上的讲话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