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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9篇

时间:2023-04-30 19:35:04 浏览次数:

篇一: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

  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一贯非常重视,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处、招就处、学院的指示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稳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为目标,以一切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就业服务为工作宗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千方百计的搭建就业载体,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选定标杆性企业的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年度工作目标

  1、根据学校就业安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

  2、提高就业质量,力争初次就业率和总就业率达到更高水平。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

  3、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创造市场需求人才。

  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5、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教育,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年度工作总体任务

  1、开展“政策落实计划”,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江苏省在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落实平台。

  2、开展“搭建平台计划”,促进就业。

  搭建就业交流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就业供需见面会。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力争在本年度增设5个以上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力度,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

  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3、开展“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对接,确定落实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政策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一是开好就业指导课,发挥就业指导课在就业择业创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邀请企业界和毕业生成才典型来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举办2场报告会;三是发挥往届校友的作用,邀请往届校友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培训;四是加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指导,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择业。

  4、开展“就业援助计划”,切实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

  一是援助特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有针对性的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岗位或推荐就业。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采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先安排等帮扶措施,帮助特困家庭退役士兵实现“及时就业、稳定就业、全部就业”。

  5、开展“就业服务提升计划”,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继续深入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建立丰富完善的退役士兵需求信息库。积极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进校园、企业HR经理人进校园、就业创业典型校园巡讲、面试大赛、创业大赛等活动。

  四、年度工作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2014年5月一7月

  (1)成立以学院书记为组长,学院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

  任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准备。

  (2)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主要对班主任进行就业工作培训及相关信息的传达。

  (3)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

  形势、就业观念、求职技巧等专题报告和讲座,使他们树立“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生学习”的发展观和“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事业观。

  (4)积极开展我院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工作。

  (5)重视就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就业网,凡是学校的就业

  工作信息必需挂在各班QQ¥上。

  2、第二阶段:2014年9月―11月

  (1)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筹办职业信息与就业指导园地,组织退役土兵参加单位

  的面试和招聘工作,通过电话沟通、跑企业、去人才市场等各种方式汇集企业就业信息。

  (2)10月下旬举行模拟面试招聘会,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技巧的强化。

  (3)与各班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建立各班就业档案,与学生进行沟通,细化了解每个学生的就业期望、个人特长、实践经历,以便开展就业工作。

  (4)进行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举办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讲座;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

  (5)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学校主办的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创业大赛。

  (6)特聘实习单位的权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让实习单位尽最大力量培养我们的学生,使学生实习后在各方面有大幅度提高,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同时还有意识的动员实习单位从实习学生中选聘毕业生。在实习结束后,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实际技能,通过举行文书写作比赛,简历设计大赛等活动继续提高毕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7)积极筹办2014年冬季校园招聘会。

  3、第三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

  (1)给用人单位发送贺年卡及毕业生信息,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到我院挑选毕业生。加强与劳动力、人才管理部门的联系,扩大就业信息来源,及时掌握就业信息,争取更多的就业途径。

  (2)举办冬季校园招聘会。

  (3)开展校内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4)组织毕业生参加相关人才招聘会。

  (5)完成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工作。

  (6)统计各班级的就业情况和各班级的就业困难生。将毕业生情况分层次(已落实、有意向、考公务员等)建立完整的毕业生就业估计率。

  (7)及时做好毕业生思想工作。与班主任沟通,积极帮助未就业的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4、第四阶段:2015年3月一7月

  (1)继续收集毕业生供求信息,汇总毕业生签约情况,逐一落实未签约情况,每周统计就业率和签约率,及时向就业指导中心反馈。

  (2)继续为没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安排就业机会。对一直没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实行包干负责制,将未就业的毕业生按所在专业包干到相应的教研室,由教研室安排老师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推荐和后期教育管理。

  (3)做好企业的走访工作,要求每位班主任至少走访三家用人单位。

  (4)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建立毕业生个人跟踪档案,多渠

  道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回访用人单位及已就业毕业生,开展多形式的毕业生跟踪调查;为已就业毕业生提供后续服务,将就业跟踪作出实效、作出品牌。

  (5)召开毕业生就业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为母校提出好的建议,布置文明离校工作。

  (6)开展“学长面对面”活动,组织已签约的同学和已经创业的毕业生向低年级的同学介绍就业、创业经验,传授成功的就业策略。

篇二: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伴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国正在实施大范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退伍军人的政策,政府和社会对退伍军人的关怀也逐渐加强,提出了定向关注、现实收敛和精准帮扶的政策指导。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是我国政府推进军队改革蓝图中公开推出的福利项目之一,旨在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帮助,共同构建平安、便捷、有序的退役秩序,增强大学生士兵的社会融入能力,帮助他们在社会上发挥力量和创造价值。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学习和生活补助,二是创业帮扶。在学习和生活补助方面,政府提供补助来解决退役大学生士兵因学费不足而无法上学的问题,也提供补助来帮助他们应对生活困难和突发情况;另外,政府还提供了创业补贴,支持和帮助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从而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可持续发展。

  另外,政府还可以在政策制定、形势引导、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做好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落实社会化就业等服务和市场安排工作,为他们提供协调服务和帮助,加大就业、培训和实施获得更好就业机会所需支持体系的建设力度。

  总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联合社会力量,发挥企业、事业单位、各级政府积极作用,全力建设完善的利用退役士兵就业转化机制,积极推进面向转业士兵的就业政策,使他们能够早日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篇三: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稳就业解难题让退役军?更有幸福感!厦门市多举措落实落细退役军?服务保障本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牟甜厦门,?座涌动着爱国拥军热潮的英雄城市。拥军优属,是厦门的光荣传统。?前,厦门市共有退役军?7万多?,退役军?的?作和?活,厦门?民?直牵挂于?。《退役军?保障法》施?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退役军?服务中?(站)建设,着?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保障退役军?合法权益,为退役军?搭建更?阔的就业创业舞台,???情做好退役军?服务保障?作,让退役军?更有幸福感。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退役军?事务局就像我们的‘娘家’?样,对我们退役军??分关怀,为我们解决安置、培训等问题。”10?26?,54岁的残疾?兵吴瑞伙将印有“残疾?情?有情,离开军营娘家亲”字样的锦旗送到市退役军?事务局?作?员?中。近年来,厦门市着?完善政策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障退役军?合法权益,解除后顾之忧。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军队转业?部安置具体规定》《厦门市贯彻实施军?随军家属和军转?部随调随迁家属就业安置暂?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率先实?“功绩量化、依序择岗”“五公开?监督”等“阳光安置”做法,建?退役?兵?谋职业补助?等制度。今年,厦门市完成《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修正,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军?司法救助?作的意见》《关于做好退役军?法律服务?作的通知》,加强退役军?法律服务,与市司法局签订共建协议,成?“厦门市退役军?法律援助?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到市退役军?服务中?值班,为来访退役军?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申请法律援助,并积极开展《退役军?保障法》等法律宣传,引导退役军?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护权益。当前,厦门市正??推进退役军?服务中?(站)“标准化、?范性”建设,促进实体化运?。1个区退役军?服务中?、20个乡镇(街道)退役军?服务站、48个村(社区)退役军?服务站正创建全国?范型服务中?(站),退役军?服务?络不断延伸和拓展。多举措推动就业创业“竟然有23个岗位可以选择!这么多,可得仔细看看了!”10?25?,在集美区退役军?事务局组织召开的2021年度退役?兵安置选岗会上,5名转业?官认真了解着岗位情况。选岗结束,退役军?刘?岗说:“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的?度重视,未来将在新的?作岗位上,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再??劲、再续辉煌、再?新功。”就业是最?的民?。今年来,厦门市积极响应国家“六稳”“六保”政策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开展“我为?兵办实事”活动,坚持把就业创业作为退役军??作的“?号?程”,做到“就业招聘不见?、岗位供给不断线、培训学习云上见、贴?服务不间断”。强化“输?赋能”,厦门市坚持学历提升、技能强化“两?抓”,为退役军?创造更好就业条件。依托厦门?学、福建师范?学等院校,开展?络远程教育,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职扩招以及落实好加分、免试、学费减免、助学?资助等优惠政策。同时,征集遴选了19家退役军?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组建了??由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热?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组成的退役军?就业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主选择培训机构、提升学历层次、增强职业技能提供更多保障渠道。

  技能提供更多保障渠道。努?为退役军?搭建就业创业舞台,今年来,厦门市通过在线上、线下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各种?式,促进近300名退役军?实现就业;组织退役军?免费参加学历提升140余?、技能培训200余?,补助学费32.6万元;投?60余万元慰问就业困难退役军?,发放退役?兵地?经济补助4000余万元;成功举办厦门市第?届退役军?创业创新?赛,16?参赛队伍获得创业指导和帮扶,并在省退役军?事务厅举办的创业创新?赛中荣获“精神风貌奖”,为福建省各地市(区)唯?获此殊荣的单位。责任编辑:周详举报/反馈

篇四: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军人保障法》保障内容大全

  一、退役军人保障法具体保障有哪些?

  1.据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2.草案二审稿对军士和义务兵退役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作了规定。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不应限于退出现役的军士和义务兵。对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3.此前草案二审稿对企业招用退役军人规定了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提出,招用退役军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的主体范围不应仅限于企业,还应包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据此草案三审稿作出修改,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4.据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退役军人保障法具体内容

  1.退役安置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应当接受安置。

  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篇五: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7.10?

  【字

  号】皖人社秘〔2020〕126号

  【施行日期】2020.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7月10日

  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精准服务的原则,立足职能,加强合作,通过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推动退役军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着力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

  二、服务对象

  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军人;退出现役2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信息台帐,全面摸清退役军人情况和就业需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健全退役军人信息共享机制,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完善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库,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助符合条件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就业扶持政策,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就业服务。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对通过多种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退役军人予以托底扶持就业。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失业信息。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应结合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摸排退役军人就失业状况、享受就业创业服务情况,全面记录、及时更新退役军人的就业信息。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军人和退出现役2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申请登记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电话、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就失业状况、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创业服务情况等)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供

  给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录入就业失业和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退役军人就业管理模块,采取就业、社会保险参保数据交叉比对等方法,结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劳动力调查,进行退役军人信息及就业状况核查,完善退役军人就业管理模块,于每季度首月30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反馈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二)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免费档案托管等服务,推送政策服务短信。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退役军人专区”,发挥政策宣传、岗位归集、信息发布、精准对接等功能,做好线上线下服务对接。

  (三)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每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服务月期间,组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对话会,重点宣传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培训、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政策,举例子、算细账、答疑解惑,增强退役军人再就业信心。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2+N”招聘活动,每年举办两次“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为退役军人和用人单位搭建直接对接的招聘平台。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退役军人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开展新录用退役军人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在岗退役军人

  技能提升培训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服务对象范围,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退役军人培训需求摸底,做到培训意愿真实、摸底了解及时、组织实施精准。引导培训机构优化培训项目,提升基础能力,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定岗培训,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无缝对接。

  (五)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把退役军人作为创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载体,开设远程公益培训课程。通过发放电子创业券,为退役军人提供在线创业意识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进行创业能力测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培训基地。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活动,提升退役军人创业能力。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

  (六)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结合“四进一促”专项活动,深入社区(村)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创业意愿等情况,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做好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待遇较高的公益性岗位,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对接活动,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退役军人予以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七)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的作用。对退役军人较为集中的地区,动员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重点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跨地区就业岗位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根据组织就业的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实施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作为抓好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服务,促进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就业起航行动实施,坚持把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四进一促”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就业起航行动的整体效应。

  (三)强化指导,跟踪问效。各地要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督促检查,把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加强跟踪问效,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实地检查、查阅材料、走访座谈、电话访谈等方式,充分听取退役军人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篇六: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布日期】2021.12.29?

  【字

  号】自退役军人发〔2021〕84号

  【施行日期】2021.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

  正文

  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自退役军人发〔2021〕84号

  各区县退役军人局、财政局,高新区社军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8号)和《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自退役军人发〔2020〕2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实施细则(试行)

  2.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审批表

  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关爱扶持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鼓励退役军人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业热情,根据《自贡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自退役军人发〔2020〕25号)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创业帮扶适用于在本市注册3年内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其所有人或出资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为拥有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第三条

  创业帮扶坚持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依托普惠、叠加优待,依法依规、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帮扶办法及标准

  第四条

  帮扶以银行贷款贴息方式开展。与市退役军人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按规定审批办理的合规生产经营贷款,可申请创业贷款贴息。

  第五条

  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创业贷款贴息:

  1.民营企业按照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按实贴息,每户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2年;

  2.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贷款年利率不高于6%按实贴息,每户贴息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年。

  对展期、逾期的创业贷款,不予贴息。贷款贴息须扣除其他贴息、减免政策后予以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利息本身。

  第六条

  创业关爱帮扶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用于创业的开办、经营等支出,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为他人担保,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申请贷款贴息时,贷款人签订贷款用途承诺书,如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章

  申请、审批程序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可向所在的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创业帮扶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本人申请资料:

  1.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退役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二)创业证明材料:

  1.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出资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自筹启动资金存款记录、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交易明细等贷款相关证明材料。

  (三)辅助证明材料:

  1.申请各类补贴情况;

  2.依法完税证明;

  3.无违法违纪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镇乡、区县、市级分别存档备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主体应在每年6月前对上一年的贷款产生利息提出贷款贴息补助申请,经审核审批后,将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转入其银行贷款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帮扶资格,原则上不再受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一)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

  (二)不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

  (三)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真实情况,或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参与非法聚集和违法上访的;

  (五)因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在影响期内的;

  (六)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恶意拖欠工资、偷税漏税、停产停业无恢复可能、濒临破产的;

  (七)其他不应予以帮扶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或取消关爱帮扶、追回其违反规定领取的关爱帮扶资金或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关爱帮扶补助的;

  (二)无理取闹、采用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关爱帮扶补助的;

  (三)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帮扶资金的;

  (四)骗取关爱帮扶补助的,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为期5年。

  根据过错行为和社会影响程度,暂缓、取消、追回等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市级和四区、高新区,两县可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用期1年。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2自贡市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审批表

  档案编号:

  姓

  名

  申请身份证人基号

  码

  本情况

  申请人身份

  性

  质

  退役军人

  企业或机构法人代表

  其他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统一社企业机构

  企业机构基本情况

  开户名称及开户银行

  贷款银行

  及账号

  及利率

  法定代法定代表及身份证号

  贷款额

  贴金额

  申请补

  表电话

  名称地址

  代码

  会信用

  期

  注册

  日

  度

  文化程

  码

  手机

  号

  性

  别

  籍

  贯

  出生年月

  企业机构经营

  情况

  申请原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可另附单及基页材料)

  本情况

  享受相关政策

  保障和帮扶情况

  以上申请及其所附资料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愿表达填写,本人保证所填资料完全属实,本人承担签

  因填写不实所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同意授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承诺章

  (手写):

  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建议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核查意见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意见

  市退役军权益维护与应急信访工作科审人事核意见建议:

  签务局

  名:

  认定意见

  注:1.本表用于退役军人(企业机构)困难认定,可复印。

  2.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月

  日

  议:

  责人签名:

  年

  分管局领导意见建见:

  单位负认定意审核及意见建议:

  经办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篇七: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信访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已撤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公布日期】2020.01.09?

  【文

  号】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

  正文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各银保监局、信访局(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林业和草原局,各战

  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后勤保障部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形势,顺应广大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秉持体现尊崇、体现激励的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在加强军人军属优待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制度,更好地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国防贡献的褒扬。

  坚持优待与贡献匹配。综合考虑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作贡献,给予相应优待,树立贡献越大优待越多的鲜明导向,促进优待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坚持关爱与管理结合。根据优抚对象的现实表现,给予必要的奖惩,引导优抚对象珍惜荣誉,自觉做爱国奉献、遵纪守法、诚信明理的公民。

  坚持当前与长远统筹。立足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逐步拓展优待领域,丰富优待内容;注重长远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优待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优待工作体系。

  二、规范优待内容

  (三)在荣誉激励方面,着眼建立健全优抚对象荣誉体系,进一步强化精神褒扬和荣誉激励。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为优抚对象家庭发春节慰问信,为入伍、退役的军人举行迎送仪式。邀请优秀优抚对象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优先聘请优秀优抚对象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发挥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优势作用。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优抚对象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荣誉优待的范围和影响。

  (四)在生活方面,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援助等政策制度,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各地要及时建档立卡,对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逐步完善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就业创业政策,以及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等制度,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奉献国防。

  (五)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独的优抚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优抚对象,各地应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护理补贴。积极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优惠服务。

  (六)在医疗方面,各地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医疗优

  待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为伤病残、老龄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优抚医院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惠体检,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七)在住房方面,适应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要求,逐步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改善优抚对象基本住房条件。在审查优抚对象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对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八)在教育方面,认真落实现有政策,不断丰富优待内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切实保障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残疾军人参加学习培训,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实施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究生等优待政策。加大教育支持力度,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措施,为退役军人接受高等

  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竞争力。

  (九)在文化交通方面,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十)在其他社会优待方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不断创新社会优待方式和内容。倡导鼓励志愿者参与面向优抚对象的志愿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鼓励银行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各地影(剧)院在放映(演出)前义务播放爱国拥军公益广告或宣传短视频,鼓励为优抚对象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三、健全管理机制

  (十一)建立优待证制度。国家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退休士官证,现役军人凭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相应优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优待证管理办法,规范优待项目、优待期限,建立发放、变更、信息查验、收回、废止等制度。

  (十二)明确优待目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建立完善优待政策制度、逐

  步健全优待工作体系的同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明确当前一个时期需要落地见效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优待工作不断创新,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会同军地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更新优待目录,充实完善优待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组织抓好落实。

  (十三)完善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奖惩结合、公平规范、能进能出的优待动态管理机制,激励优抚对象发扬传统、珍惜荣誉、保持良好形象。对积极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优抚对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依法被刑事处罚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影响恶劣的,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挑头集访、闹访被劝阻、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享受优待资格,已颁发优待证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挑头集访、闹访被取消优待资格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恢复优待资格。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优待工作是党、国家、军队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军地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地要列支相关经费,对优惠项目予以补贴。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发挥组织和督导作用,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健全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通报具体办法,推动优待工作落地见效。军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服务优抚对象、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抓好本系统优待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十五)严密组织实施。军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范畴,作为参加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

  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标准、细化举措,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各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督促、有总结。强化监督检查和惩戒激励措施,严格跟踪问效和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消极推诿、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十六)强化教育引导。深入宣传新时代国家优待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优抚对象充分认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准确领会优待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合理确立政策预期,依法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大力宣扬优秀优抚对象先进事迹,引导退役军人保持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加强爱国拥军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自觉拥军优属,营造爱国拥军、心系国防浓厚氛围,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军人军属同时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优待。

  院士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以及相当职级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按照本意见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规定执行;其他文职人员参照现役军人享受本意见有关优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本意见的解释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军地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适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优待目录清单。

  附件: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信访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附件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篇八: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120__年上半年扶贫开发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办的.关心支持下,紧紧瞄准贫困人口,以“减少贫困、缩小差距、增加收入、构建和谐”为目标。积极拓宽扶贫资金筹集渠道,以解决和巩固温饱为中心,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重点,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培育支柱产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解决温饱情况。

  (二)、开展整村推进情况。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

  1、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2、已经完成工程量。

  (四)、小额信贷扶贫实施情况

  (五)、易地扶贫开展情况

  汤郎乡羊槽村委会半坡村小组111人的易地扶贫任务已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现正组织村民搬迁入新居,汤郎乡已上报请验报告,待村民全就迁入新居后组织县级验收。

  (六)、开展劳务输出情况

  (七)、积极申报产业扶贫项目。

  县扶贫办通过多方调研,已于5月26日向省扶贫办申报魔芋种植、马铃薯种植、肉牛标准化养殖等三个产业扶贫项目,现正等待批准实施。

  (八)、挂钩扶贫及抗旱工作。

  (九)、“两个年”及效能禄劝、四项制度、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

  扶贫办高度重视“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张德福主任为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抓紧抓好抓实学习活动。在每周一次的例行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两个年活动”的相关文件和材料,通过学习,增强了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确定了以“农业稳县,加快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实践主题,形成“四个共识”即: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共识;在“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基础上实现农民积极自建家园

  的共识;着重实施“大农业、大扶贫、精建设”的共识;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上形成“从我做起”的共识。

  我办把“学习实践活动”和“两个年活动”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中,理论推动实践发展,实践促使理论升华。通过学习,全办干部职工思想得到进一步深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法纪意识,全体干部职工将积极把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扶贫办党支部牢固树立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的思想,从源头上抓

  起,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一是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化。二是进一步巩固“两个年活动”取得和现有成果,做到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盏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向心力、凝聚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光添彩,让基层党员的思想红起来,能力强起来,素质高起来,信心足起来。

  按照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务实型、勤政型、廉洁型”班子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以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为己任,积极发挥领导班子团队精神,形成工作合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拼搏,奋发进取,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我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作出应有的贡献。

  县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始终坚持“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如山”的原则,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二、下半年的任务

  (一)、20__年下半年的目标任务2.按照“九有”目标体系,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3个村的扫尾工作,迎接市级考评验收;

  3.落实好省扶贫开发昭通现场会精神,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县所有扶贫项目中逐步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

  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

  4.做好汤郎乡羊槽村委会半坡组的易地扶贫工作,迎接市级验收;

  5.做好省级小额信贷扶贫资金1000万元的争取任务;

  6.做好已经申报的三个产业扶贫项目争取工作;

  7.做好屏山镇连片开发及整乡推进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

  按照“一个目标〔到20__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一个加大〔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和两个提高〔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末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为贫困人口),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新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扶贫开发与扶贫救助相结合,坚持“收缩转移、集中发展”的战略,按照“划分区域,分类扶持”的原则,牢固树立“大扶贫”观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集中人、财、物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扶持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缩小发展差距,缓解相对贫困,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1、继续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奖惩兑现。

  2、继续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和牢固树立“大扶贫”观念,充分发挥扶贫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对纳入整村推进的贫困村,要充分借助各单位、各部门的力量,强化资源整合,逐步加以推动。

  3、深入开展“单位包村、党员干部包户”、“富帮贫”和“能人带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扶贫工作。不断扩大行政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内涵,将过去社会扶贫工作主要以给钱给物的方式转变为开发式扶持。同时要加大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帮扶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各挂钩扶贫单位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社会扶贫取得实效。

  4、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扶贫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5、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2__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__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__年年初,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对全镇低保户进行全面推倒重来,严格按照“两评议、一审核、三公示”的程序进行办理,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审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我镇阳光低保工程。通过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因低保问题引起的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目前,全镇共有低保户1385户,2591人,其中:一类132人,二类1945人,三类514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64万元。

  二、五保工作

  我镇共有五保户33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有21人,分散供养的有309人。年初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镇民政所对全镇五保户进行了年审,通过年审共有31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__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10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16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生活补贴,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农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全镇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76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四、殡改工作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做到十天已通报、一月一调度。在全镇范围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到目前为止,全镇共火化128具,火化率达到33%。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__年全镇符合条件残疾人共604户,发放救助资金484万元,资金于7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镇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30人;补助资金30万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

  总之,__年民政所工作人员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繁杂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但离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服务群众的态度不够热情,缺乏耐心等。

  民政工作__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确保五保老人有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工作。

  6、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工作。

  7、深入开展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8、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自身建设。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3为切实把驻村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驻村工作要求,县科技局驻村工作组结合村村实际,深入了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全村,共辖7个村民小组,228户590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一是种植核桃,二是传统农业种植及外出务工。

  二、指导思想

  按照按照《中共县为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帮助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民增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和

  谐。

  三、20__年帮扶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是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基础。驻村工作队按照活动精神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研走访,全面把握村情__,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理清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规划,为今后的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健康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做好核桃种植的技术指导。一是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将低产的农作物用地转化为核桃种植用地;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核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是加强对农民的核桃种植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方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核桃丰产技术培训工作。在核桃栽植、春防、嫁接、冬管等关键时段,邀请农林技术员和农村技术能人对帮扶户进行培训。确保每户有一人懂核丰产技术。使其具备一技之长,增加收入来源。

  (三)助推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帮助加强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党员队伍现状采取针对性的培训管理等措施,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二是帮助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驻村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认真走访、建立民情台帐,掌握实情,解决实际问题。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4一、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对就读我镇的建档立卡的家庭进行帮扶,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补助

  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二、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

  组织全校教师和同学自愿捐款活动,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

  三、全面落实“党员包户、教师帮扶学生”的政策。

  开展专题会安排扶贫工作,每月一次次谈心谈话和每学期的三次家访是否落实到位,定期查看教师的扶贫会议记录本。

  四、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对于县级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要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对各班“三免两补”和幼儿园“一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督查审核。

  五、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台账。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六、加强舆论引导。

  我镇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led、家长会等各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户、贫

  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5为深入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今年的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进行,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推动全乡扶贫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结合我乡、村情实际,通过帮扶切实改变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现状,现就20__年扶贫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__年,我乡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全旗总体扶贫开发思路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强化产业化扶贫,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特色农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强化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革贫困村土地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实现非农转移,在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培育创业型农民上有新突破;高质量完成我乡扶贫开发目标,为全乡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千方百计促进贫困农民增收,到20__年底,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50%以上,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富余劳动力全部实现转移就业,劳务和畜牧业收入占人均收入的50%以上,贫困群众全部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生活

  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宣委员等人为成员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根据旗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和扶贫村实际情况,对扶贫工作分阶段召开专题研究会。同时严格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及时上报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材料。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营销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和农民脱贫致富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明确对象,突出重点。

  为使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使最贫困的农户得到真正的帮助,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同定点扶贫村联系,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帮扶活动,重点帮扶贫困户20户。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一般干部1人帮扶1户。对帮扶的贫困户和受资助的贫困儿童在村内进行公示。建好干部深入基层、党员帮扶群众交友结队考核卡,建立健全定点、定人、定户、定脱贫时间的工作机制。

  3、加强科技培训,开辟致富门路。

  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的主动性。

  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主动性方面。首先要对积极性高而由于条件所限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尽全力给予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影响和带动其他贫困户;其次对于脱贫较差

  的贫困户,要多做思想工作,通过典型事例引导其转变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对于“等、靠、要”思想严重,经开导、帮扶仍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适当给予救济,在科技培训方面,继续通过课堂讲解、观看录像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办法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教育和指导农民进行学科学种植、养殖、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加大转移式扶贫工作力度,增加劳务输出质量。进一步完善小额互助金贷款的扶贫模式。

  4、党员群众结对,加快脱贫致富。

  今年按照旗委、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确定了各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名单,至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两次,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一个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帮扶实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不低于300元的目标。

  5、走产业化扶贫之路,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最佳途径。首先我们将依托企业发展农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的联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规模种植优质、高产玉米,提高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增收,另外,我们要积极加快招商力度,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就业岗位,转移剩余劳动力,以产业化扶贫的方式,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6一、基本情况

  新江村位于渌田镇西南部,总面积11.2平方公里,辖21个村民小组,共976户,人口4114人。全村有耕地2913亩,山林8920亩。村民经济以粮食种植、林业及外出劳务为主,经济十分落后,贫困问题相当突出。20__年以来,村内共有贫困户67户211人。至20__年底,现已脱贫43户135人,当前仍有24户76人未脱贫。

  二、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安排布署,把扶贫工作做为我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真正达到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的目的。以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镇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为目的,不断增强农民自身;造血;功能,使其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项目、尽早尽快地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三、工作目标

  根据新江村发展实际和扶贫工作具体要求,本着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脱贫致富能力,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培训、教育支持、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至少完成村内20户贫困户的脱贫任务。

  四、帮扶措施

  1、强化领导。专门成立驻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贺明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文志丹同志任副组长,阳长义同志任队长兼任新江村第一书记,张孟东同志任专职联络员。

  2、强化党建。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管理能力和自治能力。不断健全村民议事决策制度,充分调动村民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各项规定,确保村级管理公开透明,进一步密切并巩固党群干群关系。

  3、办好实事。全力扶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积极争资引项,力争为新江村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严重影响制约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4、强化责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驻村帮扶工作,每名帮扶责任人确保至少结对1户贫困户,每月至少落实上门走访2次。因人施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并严格落实帮扶措施。深入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大力宣传各项惠民利好政策和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坚定帮扶对象脱贫信心和决心。帮扶工作情况纳入每一干部绩效考核范畴,严格确保;结对到位、措施到位、脱贫到位和验收过关;的;三到位一过关;责任的落实。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书篇20__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

  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

  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

  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

  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

  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

  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

  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

  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

  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

  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

  ⑥从20__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

  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篇九:制定退役军人帮扶计划

  

  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10.18?

  【字

  号】湖退役军人局〔2021〕31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

  正文

  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湖退役军人局〔2021〕31号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医保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为目标,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不断提

  升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体现尊崇优待。按照“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和“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在保障享有公民普惠待遇基础上,再给予临时性、过渡性帮扶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二)立足济难解困。对因军事职业特殊性造成重残重病、长期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建立分类分层帮扶援助机制,合理确定援助标准,严格援助程序,及时给予帮扶援助。

  (三)注重现实表现。对服役时间长、贡献大,退役后现实表现好的,要优先予以帮扶。对被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失信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不予帮扶援助。

  (四)强化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一次申请、集成服务、一次办结”工作机制,提升帮扶援助工作效能。

  三、帮扶援助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帮扶援助情形

  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一)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

  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退役军人、“三属”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殉职等情况,以及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援助:

  (一)因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二)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参加聚集上访的,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帮扶援助的。

  五、具体内容

  (一)生活援助

  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退役军人,由区县给予其本人每月增发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生活补助(列“其他优抚支出”科目),体现优待性。

  (二)医疗援助

  被认定为特困供养人员的退役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其医疗援助按照《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医保联发〔2019〕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医疗援助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医保部门参照医疗救助模式,将医疗援助纳入“一站式”结报。

  具体按医保部门现行规定程序及渠道办理。

  (三)住房援助

  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中的退役军人,其现唯一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的,列入各区县建设部门危房改造计划或按规定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各区县应切实按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给予补助,确保危房及时解危。

  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社会救助家庭,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优先予以保障。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具体标准,各区县按现行规定程序及渠道办理。

  (四)教育援助

  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成员,符合教育救助条件的按现行政策申请。经教育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的,由各区县视情给予一定补助。

  (五)就业援助

  符合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以个体劳动者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二分之一的补贴;到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具体标准按《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5〕3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临时性援助

  对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及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三属”,在落实社会救助保障基础上,各区县视情给予其一次性援助。

  因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殉职的退役军人,以及因战、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由各区县给予其遗属一次性援助。

  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以及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对象,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困难,需要给予帮扶援助的,由各区县视情给予一次性援助。

  (七)社会化援助

  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途径,提供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就业指导、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定的服务项目,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

  六、办理程序

  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援助工作按现行规定程序及渠道办理,其他临时性援助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办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给予积极协助。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把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重要举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跟踪问效以及临时性援助工作;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建设、医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帮扶援助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展资金保障渠道。

  (三)强化服务意识。各地要认真摸清困难退役军人底数,分类建卡,确保应帮尽帮、帮扶及时、不落一人。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优化办理流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电视、走访等多种形式,大力

  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信心,共创美好生活。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帮扶援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开展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帮扶援助,困难对象认定的条件、程序、保障标准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本实施方案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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