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启明文档网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6篇

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6篇

时间:2023-04-29 13:30:05 浏览次数:

篇一: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ⅩⅩ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原定于从ⅩⅩ年11月至ⅩⅩ年4月30日结束的专项行动延期到ⅩⅩ年年底。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和ⅩⅩ省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查询监控、源头监管、资源整合、宣传防范等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我省专项行动“两升两降”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涉案资金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银监发[2014]53号),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自上而下开辟查询冻结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为止付挽损和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提供便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查询

  冻结受理、操作及反馈相关流程。加强对本单位负责查询冻结的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要求负责查询冻结的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责任,做到在专项行动期间24小时受理公安部门的查询冻结申请,并在第一时间做好查询冻结工作,及时反馈查询冻结结果。

  (二)清理整顿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违规问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第285号),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从源头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今年四月末前组织开展一次银行卡业务摸底排查,加强对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梳理完善银行卡业务流程,提升内控水平,切实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不断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社会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建立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依法限制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的境内、境外使用功能。

  (三)积极响应涉案账户查询平台建设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银监会和公安部制定的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技术规范,积极响应我省电子查询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切实提高涉案资金查控的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

  (四)注重形成打击治理工作合力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恐案件资金查控工作的通知》(公刑[ⅩⅩ]846号)要求,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资金查控联系人机制。在专项行动和资金查控工作中,各单位确定的联系人应切实负起责任,直接对接、直接联络、快速反应,共同做好涉案资金的查询、冻结工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各银监分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重点协调和部署,做好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努力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五)继续加大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力度

  在前期宣传工作基础上,各银监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柜台、ATM等终端,积极借助手机短信、互联网等载体,通过悬挂警示标语、张贴防范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经常性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揭露不法分子犯罪手法和伎俩,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柜台人员培训,对办理汇款、转账等业务的群众主动询问原因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防范诈骗。各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意收集反馈成功堵截案例,并及时开展宣传和交流,提高识别和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辖内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此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

  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从维护全省社会经济秩序平稳运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做好工作部署和落实,在资金账户查询、冻结、止付、返还等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保障。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在协助查控工作中通风报信、拖延推倭、协助隐匿转移财产的,以及涉及违规办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对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银监分局和省局各监管处要适时派出督导组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篇二: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1为深入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犯罪专项行动,提升辖区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某某派出所全警动员,多措并举,提炼总结工作办法,有效遏制辖区电诈案件的发案势头,不断推动反电信诈骗工作再上新台阶。

  电信诈骗防范,源头是关键。某某派出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原则,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电信诈骗宣传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电信犯罪宣传长效机制,通过揭露骗术伎俩、传授防骗知识,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做到宣传防范无死角、全覆盖。

  某某派出所通过悬挂防范诈骗宣传横幅,组织民警开展进农村、进校园、进辖区、进企业宣传,加大宣传频次,特别针对中老年人、家庭妇女、在校学生等易受骗重点人群,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民警通过讲解电信诈骗常见种类、常用作案手法和特点以及识别和防范方法,引导群众不偏听偏信,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针对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多发,某某派出所将电诈工作与“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结合起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民警们上门入户集中宣传,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宣传讲解,共发放反电诈宣传单x余份、悬挂横幅x余条,实现了宣传效果的立体化,交叉化、最大化。

  20某某年,某某派出所的民警们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防电诈的“免疫力”。20某某年新的一年,某某派出所将继续加大防电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反电诈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2为有效推动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的主动意识,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我行以年新版人民币的防伪知识普及为契机,结合我行实际,按照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的宣传思路,坚持“贴近百姓、形式多样、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原则,使公众更加了解人民币、爱护人民

  币,提高防范假币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心准备,组织到位

  为加强我行反假货币宣传的组织领导,我行成立了反假货币宣传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运营管理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条线经办的A、B、C岗人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假货币宣传方案,统筹指导全行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阵地宣传

  一是组织全行网点利用LED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更安全更亮丽更易于识别——新版人民币x月某某日正式发行”“爱护人民币

  反假人民币

  积极举报制、贩、售假钞违法行为”“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民间数字货币不是真币”“谨慎购买钱币衍生品”“请将不宜流通人民币和闲置硬币交存银行”等宣传标语。二是在网点设立公众教育区,反复播放反假货币宣传视频,并安排大堂经理利用客户等候时间,通过反假知识小课堂等方式,主动向客户开展面对面宣传新版人民币知识和反假货币知识,发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三是引导客户积极参与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年“反假货币小超人”网络知识答题活动,让客户全面了解反假货币知识,提升客户辩假、识假能力。期间共引导余名客户参与年“反假货币小超人”网络知识问答。

  (二)自媒体宣传

  充分利用我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定期推送人民币防伪特征、数字货币知识、人民币图样管理条例等基础反假知识,随时随地学习反假货币相关知识,从而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反假意识和识假技巧。

  (三)外拓宣传

  一是组织全行某某个网点因地制宜,结合小面额人民币兑换及残损人民币回笼活动,进社区、进街道、进村镇、进校园、进商圈、进农贸市场分发反假宣传材料,并结合我行某某家农村金融现金服务点,大力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现场讲解反假货币知识。外拓宣传期间,全行共派出某某余名员工,在某

  某个乡镇、某某个村、某某个社区、某某所学校、某某个农贸市场、某某家农村现金服务点,咨询受益群众某某余人,兑换小面额人民币近某某万元,回笼残损人民币某某余元。

  二是组织各网点开户单位的财务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超的财务人员,开展以新版人民币防伪知识和反假人民币知识为专题的知识讲座,通过实物对照,演示了“一看、二摸、三听、四测”等常用的纸币真伪鉴定方法,结合答疑咨询、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的方式,普及了爱护人民币的常识,该知识讲座分四次,共组织全市某某余名财务人员参加,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防假、识假、反假的意识和能力,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我行通过开展有特点、有针对性、持续性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采取由个人带动家庭、财务人员带动整个单位的形式,达到“宣传教育一人、影响千家万户”的目的,在学校、家庭、社会营造了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的良好氛围。今后,我行还将继续组织开展更多此类活动,切实让公众在宣传活动中受益,远离假币危害,也让金融知识真正走进人民群众中去,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为构建和谐的瓷都金融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3为进一步做好我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的宣传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某某中心支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某某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行认真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宣传活动工作。

  我行成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了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工作要求,严格确保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落实。

  1、我行针对客户选择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非实时到账的转账业务在回执单上有明确载明该笔转账业务非实时到账。我行ATM机转账操作执行24小时后到账,在转账界面是以中文显示收款人姓名、账号、金额,其中姓名进行了脱敏处理。

  2、同时,我行通过转发朋友圈、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ATM自助终端

  粘贴防诈提示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

  (一)在LED显示屏上每日滚动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内容;

  (二)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转发关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报导;

  (三)在营业大厅播放“国家反诈中心”视频;

  (四)张贴“国家反诈中心”宣传海报;

  (五)为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口头宣传并发放宣传折页,并且引导办理业务的客户下载和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政务号;

  (六)进农村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并列举了目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引领群众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我行通过各种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增强了广大群众抵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免疫力”,提高了对电信诈骗行为的自防意识。

  我行将持之以恒的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工作不断推向深处,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4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防范打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某某银行某某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了以“厅堂网点+社区”模式,扩大了宣传阵地,为防范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搭建良好平台。坚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制度措施的学习,及时转发身边查堵案例和上级行的风险提示。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及其他显著位置均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卡片,由大堂经理进行发放并逐一介绍防范诈骗知识;柜面人员严格落实转账业务的提醒工作,做到观察转账客户的情况,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汇款用

  途、收款人情况及关系等,主动提示风险,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同时,我行利用各网点位置优势,在附近商超进行宣传。业务拓展人员深入周边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讲解,引导公众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在社区活动中,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总结出几类常见诈骗手段:通过电话告知电话欠费,邮包有毒或枪,社保卡被盗用等等借口,欺骗身份被盗,需转接公安,要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然后告知用户名密码或者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注意个人信息防盗等。

  某某银行某某分行将继续强化日常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在做好为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通过服务客户、服务民生,切实保护公众客户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58月份,我行按照某某市公安局《经保处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分行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分行及区公安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我行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过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电信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支行全体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

  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了解电信诈骗手段,积极参与防范宣传活动

  8月份,我行积极配合区公安局做好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向员工介绍了电信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提供赌博、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支行领导在会上向员工一一进行了实例说明,同时还为员工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员工们在会上各抒己见,认清了电信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通过自身经历对诈骗手段进行了补充,并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抵制电信诈骗

  会后,我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与区公安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一是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支行安全保卫岗人员将宣传海报张贴在营业部门口及员工每天都能看到的地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和客户随时提高警惕。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职责,每周五抽出一个小时组织部门员工学习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员工意识,识别电信诈骗。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银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总结6某某年12月,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做好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近期宣传工作的通知》(银支付〔某某〕31号)精神和人民银行制定的《防范电信诈骗支付结算宣传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手段,具有犯罪成本低、犯罪手法多变、打击难度大等特点,使之成为近几年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诈骗不仅危害群众财产安全,而且造成社会信任危机。对此,我行深刻认识到,应当以提高思想认识为重点,增强客户防范意识。我行各营业机构组织召开职工会议,通过晨会、班后培训、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会议精神传达及员工培训,提高我行尤其是一线员工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全行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二、了解电信诈骗,积极防范宣传

  1.我行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宣传工作。通过网点LED显示屏连续滚动播放提示语进行宣传,同时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易拉宝,分发总分行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及时向客户宣传各项政策及制度规定,有条件的网点在大厅电视屏幕上下载播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动画,尽快扩大社会公众认知度。

  2.我行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客户推送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通知》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通知》中与个人相关的具体规定,加强公众对新规的了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对《通知》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点积极防控,准备舆情应对方案,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转发和推送舆情应对文章,控制舆论发展导向,掌握舆论主动权。

  三、采取有效措施,抵制电信诈骗

  加强柜面员工宣传教育及培训,对于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具有电信诈骗高风险的“涉案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对于他人冒名开户的账户出具声明并予以销户。限制客户非柜面交易的笔数和限额,并在自助柜员机界面增加汉语语音提示,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多种方式设置防诈骗提醒。有效的阻断了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途径,降低了电信诈骗造成的危害。

  通过本次的宣传培训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我行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了广大群众对新规的了解和对金融风险的认识,推动了新规的顺利实施。

篇三: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人民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早上好。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和新型网络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利用电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从事诈骗活动已经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一个社会问题,其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

  作为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会成员单位,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出实招、见实效。近年来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构筑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支付为民”宗旨,守护人民“钱袋子”,在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持续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督促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推动银行机构完善系统功能,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实行账户限额管理措施。目前全县开立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分别为户、户;实施买卖账户黑名单惩戒机制,单位和个人违规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调整自助柜员机转账管理政策,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挽回资金争取时间;严格特约商户审核,强化收单业务风险监测,要求收单机构每年独立开展至少一次现场巡检,从资金源头实施管控。

  尽管经过人行及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诈骗手法更加狡猾、资金转移更加复杂和隐蔽,面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通力配合下,人民银行将继续不遗余力强化职能发挥,加强账户及支付管理,督促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建立健全电信诈骗资金防控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涉案账户信息通报和违规处置工作流程,实施账户黑名单制度,强化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和冻结管理;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支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精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努力维护一方社会平安。

篇四: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为坚决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我市分行积极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防范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网点机构人员学习培训

  将有关文件、方案以及打击治理重点内容下发至辖内各机构,通过网点晨会对员工进行培训学习,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增强了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了识别能力。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对外宣传,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二)以网点为阵地,做好点对点宣传

  在网点内设立咨询台,由理财经理、前台柜员与客户一对一交流,着重向客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讲解,提高客户的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客户的防骗能力。全市网点通过LED电子屏全天候不间断滚动播放对外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的“三不原则”和“四个凡是”宣传标语。

  (三)开展线上集中宣传,提升社会大众防诈意识

  通过微信线上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买卖账户社会危害、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等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有关知识,在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认识电信诈骗的同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资金财产安全。

  (四)加强银企联动,共同推进

  对于代理网点开立的账户,市分行积极与市XX公司沟通,在XX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专项强调,明确由运营管理部积极对接企业X部,督促其进行数据提取与上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

  (五)坚持业务发展与账户治理两不误。

  账户清理工作时限恰巧处于业务发展旺季期间,各网点业务发展压力大,账户治理任务又重,对此,市分行行领导多次要求辖内3个经营单位及XXX做好网点人员班务安排及调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从源头和思想上及时解决业务发展旺季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业务发展与账户治理两不误。并根据上级行要求对每日新开户账户进行跟踪排查,如发现疑似涉案账户的将进行暂婷非柜面。

  二、严格审核,加强账户风险防控

  一是签订风险提示承诺书。客户加办电子银行业务时,网点会让客户手抄风险提示,并签名。在风险提示内容中,明确提示买卖账户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网络金融部尽职检查的一项检查内容。

  二是加强客户识别工作。针对九项信息不全,或40周岁以上,或长期不动户与动账金额较小等客户加办电子银行业务时,网点谨慎办理,详细了解客户信息,包括职业、年龄、所在地区等,并核实加办目的,及是否为本人办理与使用。

  三是核实是否为本人手机号码及在网时长。对于所有加办电子银行业务客户,网点人员会核实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为客户本人使用。同时,对在网时长短于3个月的客户原则上不加办电子

  银行业务;对强烈要求加办的,应进一步核实在网时长短的原因及真实性。

  四是合理设置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限额。对于所有加办电子银行业务客户,网点根据客户真实需求,设置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限额。原则上日累计限额不高于5万元,日累计笔数不超过6笔。客户提出要超过该限额的,会进一步核实客户需求的合理性。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内部自查

  我行已下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网点对所有渠道的新开账户落实“三查询”。一是查询客户在人行影像核查管理系统中是否涉案,如为涉案账户可报警配合公安部门处理;二是查询客户在我行反洗钱系统内是否中高风险客户,是否存在惩处记录,是否是黑灰名单客户,如有以上记录应拒绝为客户办理任何业务;三是查询客户是否在短期频繁开销户、升降级户,是否存在异行开户本行开通电子银行渠道的情况,如有以上问题核实后立刻在风险防控系统里提升该客户的风险等级,并上报账户管理员对该客户的所有账户财采取管控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将司法协助工作与反洗钱工作与相融合。在日常受理的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扣划的客户中涉案的嫌疑人在反洗钱系统中调高客户风险等级,对于高风险客户加强其交易活动的监测。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并借助网点为宣传媒介,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持续广泛地进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引导其形成良好的投资理财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五: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文档为word,下载后可以修改使用,再传必究。

  银行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工作汇报

  编辑制作:李老师

  欢迎下载修改使用

  李老师制作

  文档为word,下载后可以修改使用,再传必究。

  银行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工作汇报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各地都在不断的有案情发生。我行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的势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关注重点群体,开展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我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下辖XXX个营业网点,至2021年XXX月末共发行各类银行卡XXXX张,其中,信用卡XXXX张,储蓄卡/借记卡XXX张。

  李老师制作

篇六: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19.03.28?

  【文

  号】银发〔2019〕85号

  【施行日期】2019.03.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9〕8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

  (一)准确反馈交易流水号。自2019年6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在受理公安机关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发起的查询业务时,应

  当执行下列规定:

  1.对于支付机构发起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银行应当按照管理平台报文要求,准确提供该笔业务对应的由清算机构发送的交易流水号(具体规则见附件)。

  2.支付机构应当支持根据清算机构发送的交易流水号查询对应业务的相关信息,并按照管理平台报文要求反馈。

  (二)强化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冻结管理。对于公安机关通过管理平台发起的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冻结7×24小时紧急联系人机制,设置AB角,并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紧急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紧急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二、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

  (三)加强单位支付账户开户审核。支付机构为单位开立支付账户应当严格审核单位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并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留存相关工作记录。支付机构可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具体方式由支付机构根据客户风险评级情况确定。

  单位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等规定采取延长开户审核期限、强化客户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四)开展存量单位支付账户核实。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项规定的开户审核要求,开展全部存量单位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核实工作。核实中发现单位支付账户未落实实名制要求或者无法核实实名制落实情况的,应当中止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且不得为其新开立支付账户;发现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

  户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支付机构应当于2019年4月1日前制定核实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核实工作。

  (五)完善支付账户密码安全管理。支付机构应当完善客户修改支付账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业务的安全管理,不得仅凭验证支付账号绑定银行账户信息即为客户办理修改支付账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和预留手机号码等业务。

  (六)健全单位客户风险管理。支付机构应当健全单位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客户风险评级,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同一单位所有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总限额。

  支付机构发现单位支付账户存在可疑交易特征的,应当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重新核实客户身份,甄别可疑交易行为,确属可疑的,应当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无法核实的,应当中止该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对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账户的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员开立的其他单位支付账户,应当重点核实。

  (七)优化个人银行账户变更和撤销服务。自2019年6月1日起,银行应当为个人提供境内分支机构跨网点办理账户变更和撤销服务。

  (八)建立合法开立和使用账户承诺机制。自2019年6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在开户申请书、服务协议或开户申请信息填写界面醒目告知客户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载明以下语句:“本人(单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由客户确认。

  (九)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

  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转账管理

  (十)载明非实时到账信息。自2019年6月1日起,对于客户选择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非实时到账的转账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在办理结果回执或界面明确载明该笔转账业务非实时到账。

  (十一)改进自助柜员机转账管理。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为个人办理业务时,可在转账受理界面(含外文界面)以中文显示收款人姓名、账号和转账金额等信息(姓名应当脱敏处理),并以中文明确提示该业务实时到账,由客户确认。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不再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第八项关于自助柜员机转账24小时后到账的规定。鼓励银行在自助柜员机应用生物特征识别等多因素身份认证方式,积极探索兼顾安全与便捷的支付服务。

  四、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

  (十二)建立特约商户信息共享联防机制。自2019年6月1日起,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时,应当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其签约、更换收单机构情况和黑名单信息。对于同一特约商户或者同一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特约商户存在频繁更换收单机构、被收单机构多次清退或同时签约多个收单机构等异常情形的,收单机构应当谨慎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对于黑名单中的单位以及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单位,收单机构不得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已经拓展为特约商户的,应当自其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10日内予以清退。

  (十三)加强特约商户管理。收单机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特约商户申请资料,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仅凭特约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为其提供收单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为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十四)严格受理终端管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受理终端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安装可移动的银行卡、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以下简称移动受理终端)时,应当结合商户经营地址限定受理终端的使用地域范围。收单机构应当对移动受理终端所处位置持续开展实时监测,并逐笔记录交易位置信息,对于无法监测位置或与商户经营地址不符的交易,暂停办理资金结算并立即核实;确认存在移机等违规行为的,应当停止收单服务并收回受理机具。本通知发布前已安装的移动受理终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收单机构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暂停移动受理终端业务功能。

  2.对于连续3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收单机构应当重新核实特约商户身份,无法核实的应当停止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对于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收单机构应当停止为其提供收款服务。

  3.清算机构应当强化受理终端入网管理,参照国家标准及金融行业标准制定受理终端入网管理制度;应当通过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持续开展受理终端注册信息与交易信息监测校验,并向收单机构反馈校验结果。收单机构对异常校验结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核实、整改。

  (十五)强化收单业务风险监测。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应当强化收单业务风险管理,持续监测和分析交易金额、笔数、类型、时间、频率和收款方、付款方等特

  征,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收单机构发现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特约商户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暂停银行卡交易、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发现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收单机构应当与特约商户签订受理协议时明确上述规定。

  (十六)健全特约商户分类巡检机制。收单机构应当根据特约商户风险评级确定其巡检方式和频率。对于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每年独立开展至少一次现场巡检;对于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定期采集其经营影像或照片、开展受理终端定位监测;对于网络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定期登录其经营网页查看经营内容、开展网络支付接口技术监测和大数据分析。收单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对存量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开展一次全面巡检,于2019年6月3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备查。

  (十七)准确展示交易信息。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清算机构报文规范要求准确、完整报送实际交易的特约商户信息和收款方、付款方信息,并向客户准确展示商户名称或收款方、付款方名称。

  五、广泛宣传教育

  (十八)全面设置防诈骗提示。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示,并提醒客户阅知。自2019年6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在所有电子渠道的转账操作界面设置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示。

  (十九)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19年4月至12月,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制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综合运用解读文章、海报、漫画等各种宣传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各种宣传渠道,持续向客户宣传普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

  型手法及应对措施、转账汇款注意事项、买卖账户社会危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支付结算常识等内容。应当加强对在校学生、企业财务人员、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的宣传教育,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

  六、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二十)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对于被公安机关通报配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会同公安机关约谈相关负责人,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列为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十一)依法严格处罚。银行和支付机构违反相关制度以及本通知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人民银行以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等。

  附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部分业务事项说明

  附件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部分业务事项说明

  一、查询反馈业务重点数据项说明

  对公安机关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发起的账户交易信息明细查询(银行对应报文类型编码为100301,支付机构对应报文类型编码为A00301),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在账户交易明细查询反馈报文(银行对应报文类型

  编码为100302,支付机构对应报文类型编码为A00302)中准确反馈下列信息:

  (一)交易流水号。对于支付机构发起的涉及银行账户的交易,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反馈交易流水号和交易类型:

  1.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处理的业务。

  (1)网银支付。反馈银联发送银行的交易订单号(唯一订单标识),交易类型字段填写“银联网银”。

  (2)协议支付。反馈协议支付请求报文(报文类型1001)中的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银联协议”。

  (3)直接支付。反馈直接支付请求报文(报文类型1002)中的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银联直接”。

  (4)贷记付款。反馈贷记付款请求报文(报文类型2001)中的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银联贷记”。

  2.通过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联)处理的业务。

  (1)协议支付。反馈协议支付申请报文(epcc.201.001.01)中的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网联协议”。

  (2)网关支付。反馈网关支付跳转报文(epcc.242.001.01)中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网联网关”。

  (3)认证支付。反馈银行验证支付申请报文(epcc.231.001.01)中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网联认证”。

  (4)商业委托支付。反馈协议支付申请报文(epcc.201.001.01)中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网联商业委托”。

  (5)付款业务。反馈付款申请报文(epcc.211.001.01)中交易流水号字段(TrxId),交易类型字段填写“网联付款”。

  (二)商户名称和交易发生地。对银行卡收单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准确

  填写“商户名称”数据项。对于通过自动柜员机办理的业务,银行应当在“交易发生地”字段填写办理该笔业务的自动柜员机布放地址。

  (三)备注。交易通过网联处理的,在备注中填写“网联”;交易通过银联处理的,在备注中填写“银联”。

  (四)支付机构应当支持根据清算机构发送的交易流水号进行查询;同时支持根据银行卡号查询交易明细,在“支付账户交易明细查询”报文(报文类型编码A00301)中,当“明细查询操作的传入参数”=01时,支付机构依据传入的支付账号,查询该账号下所有账户交易明细并反馈;当=02时,支付机构依据传入的银行卡号,查询该银行卡号所绑定的支付账户交易明细并反馈。

  二、交易查询要求

  对于公安机关发起交易信息明细查询(银行对应报文类型编码为100301,支付机构对应报文类型编码为A00301),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支持查询近两年内的交易,同时支持查询当日交易。对于查询反馈结果超过1000笔交易信息的,反馈最近1000笔交易。对于已撤销账户,支持查询销户前交易明细。

推荐访问: 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银行业 违法犯罪 治理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