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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11 14:5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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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优秀范文】

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6篇

【篇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当前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为深入了解人民银行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近期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不仅全面掌握了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破解其履职作为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监督氛围不浓。一方面,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在县支行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思想觉悟高,自控能力强,不会犯错,认为监督多此一举;
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失去权威,认为监督是在“添乱”;
还有的领导干部一听到“监督”就很反感,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对自己的禁锢,不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干部职工不敢监督。由于县支行领导干部掌握着干部职工的事业前途和个人利益,加之,长期以来干部职工受下级服从上级的思想影响,怕监督领导会遭受打击报复,影响自己的事业前途和个人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领导,特别对县支行"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  
(二) 人员配备有缺失,监督能力不足。一是监督力量薄弱。从目前县支行纪检组人员配备的情况看,只配备一个纪检组长,一个兼职纪检专干(一般由人事政工股长兼任),缺乏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难以达到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致使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大多只能由纪检组长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这样给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人员素质不高。在县支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 大多是半路出家,没有得到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素质。加之,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纪委举办的专业培训和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少之又少,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更新,影响了履职效果。三是担当精神不强。受目前的监督体制机制不顺的影响,县支行纪检组在开展监督工作时,顾虑重重,缺乏敢于监督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他们认为监督上级会得罪领导,监督同级会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会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开展和自身前途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  
(三)监督体制有障碍,行使职权不顺。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县支行纪检组名义上接受中支纪委和支行党组的双重领导,实际上主要对支行党组负责,纪检组形同支行的一个内设机构,纪检组干部的人事任免、办公经费、工资福利等一系列问题上,与县支行干部一样,都由县支行党组或主要负责人说了算,也就是说纪检组干部与县支行干部都是县支行的一份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都对县支行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这种现实状况,使纪检组难以独立地、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或者从县支行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可外扬,监督作用发挥不大。同时,上级纪委受时空限制,也不可能经常性对县支行进行监督,只能进行蜻蜓点水式的监督,监督留有“空档”在所难免。  
(四)监督制度有缝隙,工作切入点不准。人民银行上级行和县支行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大多着眼于宏观方面的指导,较为抽象和笼统,且操作性不强,这就造成了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知从何入手,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缺乏周密的计划、规范的操作、长效的机制,往往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就到哪里开展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实际上成了名副其实的“救火队员”。因此,如何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建立健全长效的、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迫在眉睫。  
二、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两个责任,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力”。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县支行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当好纪检组长的坚强后盾。二是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县支行纪检组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三是落实责任考核追究机制。要坚持把日常检查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二)强化履职本领,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执行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把思想统一到 “三转”的新要求上,切实做到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转、认真转、深入转。二是着眼能力提升。充实监督力量。选派政治过硬和业务能力强同志充实到纪检部门,保证履行监督职责必须的人员数量和质量,除纪检组长外,配备2名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专业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跟班锻炼、业务研讨等各类“实战练兵”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视野,提高落实监督职责的本领。加强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己”。要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三是突出主业主责。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即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以及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和干部,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
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坚持把好关。深化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强化体制改革,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创新力”。首先,改革纪检组及其干部的管理体系。县支行纪检组及其干部的管理全部由上级党委、纪委负责统一管理,纪检组的人事任免、办公经费、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事宜,与县支行完全脱钩,使纪检组不受县支行在人财物保障方面的制约,切实增强县支行纪检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次,创新纪检组长职级管理制度。有效破解监督层次不对等的困境,积极探索建立由派驻纪检组长担任派驻支行党组副书记,职级与派驻支行“一把手”职级相同的派驻模式,从制度层面彻底解决纪检组不敢、不能、不便监督执纪问责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制度,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规范力”。要结合基层央行的实际,明确监督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容易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环节,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建立明确具体的常态化的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监督工作具有周密的计划、规范的操作和长效的机制,避免监督工作的随意性,稳步扎实有序推进监督责任的落实。

【篇二】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城固纪委监察局 李明 孙永诚

近期,城固县结合卫计系统工作实际,由卫计局牵头,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课题,认真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笔者在此,就调研课题进行专门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求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监督越位问题。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2、监督错位问题。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化,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3、工作依赖问题。纪检监察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4、自身建设问题。纪检监察人员少,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县卫计局采取了“明责任、重教育、督落实”等举措,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做工作。

明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1、突出监督主责,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局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局领导班子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做到一年两次上报县局卫生计生纪检组。对落实上级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的廉政要求和相关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的监督,做到卫生医疗计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管”和在研究医院“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事项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末位发言,医院纪检组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进行上报备案和存档。

2、发挥协调作用,促进监督体系完善。一是运用纪委建议作用和职能部门的协同效能,确保风险预警及时有效。例如2015年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行风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医院物资、用品多部门采购,不利于监管的现状,局纪检组建议医院进行整合,成立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形成局班子和股室层层监管格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到实处。通过举办局机关中层以上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廉洁承诺签字仪式、局领导班子与各股室、医院与中层干部签订《中层干部进一步明确承担股室党风廉政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做好廉洁自律的同时还要负责对股室其他人员的监管。局纪检组与重点部门人员签订《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洁从业意识;
三是实行医药双方共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通过全系统召开药品供应商廉政会议,局与药品供应商签订《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产品购销合同》,达到局“三统一办”与药品供应商互动,共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
四是聘请社会专门机构参与医院监管,加强对医院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的防控监督。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医院的零星维修工程1万元以上10万以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委托审核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委托招聘工作,院方按照需求制定计划外用工人招聘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完成医院人事招聘工作。

重教育,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模式

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会议讲廉、活动促廉、环境绩廉”“三位一体”的廉政教育模式。

1、会议讲廉。局纪检组认真遵守“干部任前必须提醒约谈、重大节庆前必须重申廉洁自律、重要会议必须强调纪律规矩”的“三个必须”规定,每次局周会、重大节庆前都会强调上级要求或上级纪委的违纪通报,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2、活动促廉。局纪检组按照全县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把此项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活动分成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了检查职工学习效果的方式。

3、环境绩廉。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和以典型案例为重点的岗位风险防范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实施送廉倡廉工程,把局机关和医院全部办公电脑安装廉政屏保,滚动播放行风“九不准”、廉洁自律准则和相关党纪法规以及警言警句。完善“廉政图书角”、增加廉政图书和杂志,在全系统营造廉政从业氛围。完善“卫计系统廉政微信群”,发挥“纪律微信讲堂作用。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廉政之家”微信平台及时推送党规党纪新要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党风廉政全覆盖。

督落实,多举措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1、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管辖股室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
二是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制定督查重点和督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整改和落实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提出问责建议,根据实情给予问责处理。

2、认真开展对执行“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督查。第一,突出“两个节点”。局纪检组在节庆期间对公车封存进行巡查。第二,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对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情况的监督,一律在职工食堂安排工作餐。

【篇三】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财政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

财政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

 一、履责内容县财政局纪检组是财政局执纪监督问责专门机构,按照党章

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局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

作。陈鹏同志作为局纪检组长,负责财政局纪检组全面工作,对财政局党风

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二、履责清单(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纪委的

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向局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的建议。2.在局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

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3.协助局党总支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

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维护党的纪律 4.坚决维护

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5.严明

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6.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办案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严格查处党

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

败问题。(四)强化执纪监督 8.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9.严肃查处财政

系统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五)深化教育预防 10.加强理想信

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

事,廉洁理财。11.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

醒、早纠正、早查处。(六)严格追究问责 1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

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13.坚持

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14.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

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

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四】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为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

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

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

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

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

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

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

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

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

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

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

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

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

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

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

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

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

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

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

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

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

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

此文只供参考,写作请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本文并不针对某个人(单位),祝您工作愉快!一是主要精力要放在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上,二是业余时间坚持写作总结,这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剩下的,不用过于浮躁,交给时间就好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不能强迫自己去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志,不能被强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结。放松你的思想,满足于现状。不要控制你的情绪。去吧,依靠你的梦想。成功取决于奋斗。成长取决于经验。幸福取决于开放。幸福取决于满足。很容易被人看不起。如果你看起来有点肤浅,你可以放心。往下看,你会很高兴的。敞开心扉,敞开心扉。只有看透了,我们才能成熟。这很容易理解。

为了成功,你需要给生活足够的速度。这是胜利者的态度,也是胜利者的态度。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我们必须能够忍受别人的嘲笑和独自工作的孤独。有了信念和追求,人就能忍受一切艰难困苦,适应一切环境。美属于自信,平静属于准备,奇迹属于坚持。

真正的努力,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积累;
是“贵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
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的自律;
是“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的执着。

【篇五】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为仔细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订本清单.

一,强化组织协调方面

X.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败工作不仔细研究安排,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

X.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败工作建议不适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

X.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

X.组织协调反X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要问题或严重X败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

X.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X纪律,政X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X.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动的.

X.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形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适时报告的.

X.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形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

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

X.信X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馈的案件线索不能适时和办理.

XX.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与此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晚报少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XX.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

XX.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

XX.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XX,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少气,失密泄密等问题.

XX.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

XX.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

XX.对贯彻X央X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

【篇六】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体会

作者:孟庆杰
作者机构: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救护大队来源:现代企业文化ISSN:1674-1145年:2018卷:000期:005页码:129页数:1中图分类:D641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履行监督;责任;问题体会
摘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这既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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